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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上述组合成“四时”的情况相同或相近的,在《易传》中还有《文言》的“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时乘六龙”,“后天而奉天时”;《革·大象》的“君子以治历明时”,《无妄·大象》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等,而《贲·彖》的“观乎天文以察时变”在这方面的内涵更为显著,故虞翻以“日月星辰为天文”,“历象在天成变,故以察时变矣”[5]释之。
(2)“与时偕行”、“时行”之“时”(及“趣时”、“待时而动”之“时”)
这类包含“时”字的辞句在《易传》中出现最多。有《乾·文言》的“终日乾乾,与时偕行”,《损·彖》的“损益盈虚,与时偕行”,《益·彖》的“凡益之道,与时偕行”,《坤·文言》的“承天而时行”,《大有·彖》的“应乎天而时行”,《遁·彖》的“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艮·彖》的“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小过·彖》的“过以利贞,与时行也”,以及《乾·文言》的“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乾乾因其时而惕”,《坤·六三·象》的“含章可贞,以时发也”,《丰·彖》的“天地盈虚,与时消息”,《系辞下传》的“变通者,趣时者也”、“待时而动”等等,而《乾·文言》“亢龙有悔,与时偕极”,《节·九二·小象》的“不出门庭,失时极也”等,则属于对反面的训诫。这些辞句,寓有与“时”相配合而行动(主要是审时度势,积极而恰当地进取)的意义,具有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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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哲理意蕴,下文将详析之。(3)十二则“叹卦”中的“时”
; 这是特殊的一个类别。《周易》六十四卦中,有十二卦(《豫》、《随》、《颐》、《大过》、《坎》、《遯》、《睽》、《蹇》、《解》、《姤》、《革》、《旅》)的《彖传》,均以“大矣哉”之辞叹美该卦所含哲理意义的广大闳深,而叹美之辞中又均含“时”字。孔颖达论“叹卦三体”曰:
凡言不尽意者,不可烦文其说,且叹之以示情,使后生思其余蕴,得意而忘言也。然叹卦有三体:一直叹“时”,如“大过之时大矣哉”之例是也;二叹“时”并“用”,如“险之时用大矣哉”之例是也;三叹“时”并“义”,如“豫之时义大矣哉”之例是也。[3]
南宋学者项安世于《周易玩辞》中,沿承孔氏之说,进一步分析道:;
; 《豫》、《随》、《遯》、《姤》、《旅》,皆若浅事而有深意,故曰“时义大矣哉”,欲人之思之也;《坎》、《睽》、《蹇》,皆非美事而圣人有时而用之,故曰“时用大矣哉”,欲人之别之也;《颐》、《大过》、《解》、《革》,皆大事大变也,故曰“时大矣哉”,欲人之谨之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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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得出初步的结论:“时”之辞句及其所代表性地体现出的“时”之观念,贯穿于《周易》经、传之全体,其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而这正是其哲理内涵丰富性的显露。
二、对《周易》“时”之观念さ南笫模拟
对《周易》“时”之观念的重视,历代易家均有所认识,但在具体的把握与运用上,却有进路、取向的不同。与易学研究的整体上有着“象数”与“义理”两种不同的侧重点一样,历代易家对《周易》“时”之观念的阐发,也可大致地分为“象数模拟”及“义理思考”两种形态。本节先论“象数模拟”之形态。
对《周易》“时”之观念的象数模拟,两汉易学乃是代表。汉代是象数易学大昌的时期,汉代《周易》象所包容的领域至为广泛,所创立的易学条例也至为繁杂,……其中对后代最有影响的重要易说易例,约有“卦气”说的盛行、卦变爻变说的发展、用象方式的演变,以及纳甲、飞伏、互体、爻辰等具体条例的应用。在这些庞杂的形式与内容中,绝大多数与“时”之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 与中国古代的文明相适应,中国古代天文历法的创制、发展,体现了先民们高度的思想智慧。《尚书·尧典》云:“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尚书·洪范》云:“四曰协用五纪:……一曰岁,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历数。”都体现了对天文历法的高度重视。《逸周书·周月》中对年岁、季节、月份、节气的记载,表明了沿用至今的农历(夏历)很早就已经趋于成熟。《逸周书·周月》有“凡四时成岁,有春夏秋冬,各有孟仲季,以名十又二月。中气以著时应:春三月中气,雨水、春分、谷雨;夏三月中气,小满、夏至、大暑;秋三月中气,处暑、秋分、霜降;冬三月中气,小雪、冬至、大寒;闰无中气,斗指两辰之间。万物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天地之正,四时之极,不易之道”等语,见《汉魏丛书·逸周书》。《逸周书》虽未能遽定为先秦之书,或即为后人伪托,亦有一定参考价值,可为佐证。汉易的“卦气”说,即与天文历法密切相关。汉易“卦气”说以气(气为周天流行的自然之气,为化生万物之根本)为本,取《周易》六十四卦与一年十二月的气候相配合。其中,《坎》、《离》、《震》、《兑》为四正卦,分主春、夏、秋、冬四季,其各爻则主二十四节气;其余六十卦,卦主六日七分,以合周天之数;又以《复》、《临》、《泰》、《大壮》、《夬》、《乾》、《姤》、《遁》、《否》、《观》、《剥》、《坤》十二辟卦主十二月,其各爻则主七十二候。十二辟卦象征“君”,余卦象征“臣”;四正卦象征“方伯”,值日各卦依次配以“公”、“辟”、“侯”、“大夫”、“卿”之名义,反复不已。于是,一年四季二至二分,风雨寒暑变迁流转,均以应合卦爻为节度。“卦气”说旧传乃出于西汉《易》家孟喜,而后至京房(指“后京房”,即焦赣之弟子,下同)更倡其说,余绪尚延及汉末魏晋,郑玄、虞翻、崔憬等家诸《易》说,都保留了以“卦气”说注《易》之例(详见于李鼎祚《周易集解》所引及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所论)。从相关资料来看,“卦气”说用以占验的目的性是明显的。据学者研究,孟喜的“卦气”说受到《礼记·月令》的影响[7],《礼记·月令》是关于天子因时行礼施政的记载,可见“卦气”说用以占验又显然与社会内容密不可分。由此可见,“卦气”说以对《周易》“时”之因素、“时”之观念的独特理解,建构起一整套象数模式,力图达到对宇宙自然乃至社会人生的规律性的把握,自有其思想史及古代科技史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