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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人类作为具有社会关系的群体存在,也就必然地将对“天时”的认识所形成的观念引申融合到社会人生的领域中,将“时”之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紧密结合,甚至于对“时”之社会属性的重视超越了“时”之自然属性。大而言之,从王朝更迭的中得出“天命靡常”,“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彖》)的思想认识;小而言之,则君子之潜见跃飞、语默出处,无不关乎“时”也。如“损”“益”之道,于《损》《益》二卦中反复推阐,《彖传》云:“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从“时”之义看“损”“益”之道,有四时变化、更替相损益的自然属性,更有施于社会人生的社会属性。《淮南子·人间训第十八》曾载:读《易》至《损》、《益》,愤然而叹曰:“益、损者,其王者之事与?!”《说苑·敬慎篇》及《孔子家语·六本第十五》亦有类似的记载。而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周易》的《要》篇中,有专论《损》、《益》二卦者:
; 孔子繇易至于损益一(当为“二”)卦,未尚(当为“尝”)不废书而□,戒门弟子曰:二三子!夫损益之道,不可不审察也,吉凶之〔门〕也。益之为卦也,春以授夏之时也,万勿(当为“物”)之所出也,长日之所至也,产之室也,故曰益。损者,秋以授冬之时也,万物之所衰老也,长〔夕〕所至也,故曰产。道穷焉而产,道□焉。益之始也吉,其冬也凶,其冬也吉。损益之道,足以天地之变而君者之事已。[13]
; 此所载孔子之言,就是将“时”之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相联系、相结合者。再如《乾·文言》的“与四时合其序”一句,孔颖达《周易正义》释曰:“‘与四时合其序’者,若赏以春夏,刑以秋冬之类也。”[3]显然是于自然现象的四季更替中,加入了明显的社会人事的意义了。
2.“时”之客观存在与主观认识
; 《乾·文言》释九五爻曰:“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贲·彖》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丰·彖》曰:“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这些论说,都触及了关于“时”之客观存在与主观认识的问题,力求将“时”的客观存在纳入主观认识的范围中,给予主观认识的能动性作用以极大的重视。
; 就“时”之自然属性而言,它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规律性。就“时”之社会属性而言,它在具有客观性的同时,又受到参与其中的人的活动的一定程度的影响。第一位,应当是尊重“时”之客观存在;第二位,则应当是通过客观主观的努力,识“时”之义,知“时”之行,观“时”之变,用“时”之机,其最高境界即是《易传》所言“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者,亦即大人(圣哲)之智慧修养臻于对“时”的认识把握与自然存在妙合无间的境界。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为宏愿的宋儒张载,在《正蒙·大易篇第十四》中说:“惟君子能与时消息,顺性命、躬天德而诚行之也。精义时措,故能保合太和,健利且贞,孟子所谓始终条理,集大成于圣智者与!”[14]也就是对此种境界的赞美。
; 如何识“时”之义,知“时”之行,观“时”之变,用“时”之机?关键在于“知几”。《系辞传》云:“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又引孔子语:“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几,谓事物发展变化之细微前兆,前贤论之多,辨之细,极矣。如孔颖达《周易正义》卷十二释曰:“几,微也,是已动之微。动谓心动,事动,初动之时,其理未著,唯纤微而已。若是已著之后,心事显露不得为几;若未动之前,又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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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顿无兼亦不得为几也。几是离无入有,在有无之际,故云动之微也。”[3]于事物发展的萌芽阶段就准确地研判其趋势,把握住极其微妙的“时机”,这就是“知几”。; 《周易》多以圣哲垂范的形式,来强调对“时”之义的认识把握,目的还是落实到对人生活动的上。这也是对《周易》“时”之观念进行义理思考的要旨之一。
; 四、对《周易》“时”之观念的义理思考(二)
; 对《周易》“时”之观念的义理思考,还涉及到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 3.“时”之恒常状态与变异状态
; “时”有其恒常状态,从其自然属性、客观存在而言,《豫·彖》、《观·彖》中的“四时不忒”即指此。《豫·彖》的“四时不忒”,意指天地顺沿物性而动,所以日月周转不致过失,四季更替不出差错。《观·彖》的“四时不忒”,意指观仰大自然运行的神妙规律,就能理解四季交转毫不差错的道理,事有必至,理所固然也。但是,《易》有三义:简易、变易、不易(不变),故而,《周易》又注意到“时”的变异形式,显示了在“常”与“变”对立统一关系上的辨证思维。“变”有“变化”、“变动”、“变通”诸义,《系辞传》曰:“《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又明于忧患与故,无有师保,如临父母。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这段话中,“不可为典要”与“既有典常”,看似相互矛盾,实则揭明了“常”与“变”的辨证关系。
; 前文所述“圣人叹卦”者,大多体现了对“时”之特殊状态的关切。下面在“叹卦三体”中各举一例进行分析。
; 《遯·彖》为“时义大矣哉”之叹。依项安世之论,此属“若浅事而有深意”,“欲人之思之也”。《遯》卦,有阴气渐长而上侵阳刚之象,孔颖达称:“(处“遯”之时)小人方用,君子日消;君子当此之时,若不隐遯避世,即受其害,须遯然后得通,故曰‘遯,亨’。”[3]再细察其所拟取之象:《遯》之时,并未到《否》之“非人道之时”,或《明夷》之昏暗之世,然其趋势已渐显露,更需要见几研判的智慧。《遯·彖》称“与时行也”,言随顺时势而采取行动,这里特指顺时退避。孔颖达又专释“遯之时义大矣哉”说:“相时度宜,避世而遯,自非大人照几,不能如此;其义甚大,故云‘大矣哉’。”[3]欧阳修也强调说:“遯者,见之先也”。[10]《遯》卦六爻,下三爻因各种条件的限制,或不及遯(初六爻之“遯尾”是也);或不能遯(六二爻被“黄牛之革”所“执”);或不愿遯(九三爻“系遯”是也)。上三爻则阳刚在外,均能识时遯退,以不恋私好、毅然远去为美。全卦行“遯”之事,重在上卦,而上卦又以上九爻之“肥遯”(高飞远退)的喻象最为典型。尚秉和曾以史事例析道:“不能不遯者,时不可也,故曰‘与时行’。遯太早则有过情之讥,如严光是也;太晚则不能遯,沉溺于小人之中而不能免,如刘歆是也。”[15]此说明不得其时之遯的偏失,以证遯宜合时的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