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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楚简六三爻辞濮茅左释文:“六晶:
按:“晶”,帛书本、王弼本等皆作“三”。《说文》:“曑,商,星也。从晶, 㐱声。”段玉裁注:“(曑)今隶变为参。”“参”可省作“晶”。而“参”同“三”。《广雅·释言》:“参,三也。”《左传·隐公元年》:“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杜预注:“三分国城之一。”郭店楚简“晶”字9见,皆读为三。[34]
“
“亡
因此,这一爻辞当断句为:“六三:弼颐;贞,凶,十年勿用,亡攸利。”
五
楚简六四爻辞濮茅左释文:“六四:
按:“
所谓“见”,从照片上看当隶定为“视”。此字下部为立人,与“见”字有一定区别。
“
“猷”,帛书本作“容”,王弼本作“欲”,阜阳汉简本作“𤞞”。“猷”古音为幽部喻母,“欲”为屋部喻母,音近通用。《周礼·秋官·小行人》:“其悖逆暴乱作慝猶犯令者为一书。”《大戴礼记·朝事》“猶”作“欲”。《诗·大雅·文王有声》:“匪棘其欲。”《礼记·礼器》引“欲”作“猶”。[39]可见“猷”、“欲”可互用。而“容”、“𤞞”与“欲”皆从“谷”得声,通用更属自然。
“攸=”,帛书本作“笛=”,王弼本作“逐逐”,阜阳汉简本作“遂=”。《释文》:“逐逐,如字,敦实也。薛云‘速也’。《子夏传》作‘攸攸’。《志林》云‘攸当为逐’。苏林音迪。荀作‘悠悠’。刘作‘跾’,云‘远也’。”[40]《汉书·叙传下》作“浟浟”。《玉篇·竹部》:“篴,同笛。”《周礼·春官·笙师》:“掌教龡竽、笙、埙、籥、箫、箎、篴、管、舂牍、应、雅,以教祴乐。”郑玄注:“杜子春读篴为荡涤之涤,今时所吹五空竹篴。”《释名·释乐器》:“篴,滌也,其声滌滌然。”《风俗通·声音》:“笛者,滌也,所以荡邪秽,纳之于雅正也。”由是可知,“笛”,古本作“篴”,从逐得声,故王弼本的“逐”可借为帛书本之“笛”。而阜阳汉简本“遂”乃“逐”形讹。“笛”、“篴”皆可声训为“滌”,而“滌”从“攸”得声,故可假借为楚简本、《子夏传》的“攸”以及从“攸”得声的“悠”、“跾”、“浟”诸字。[41]
因此,爻辞是说对颐养盯住不放(虎视眈眈),追逐的欲望很强(其欲逐逐),无咎,未可厚非,没有什么值得指责的。也是反说“慎颐”,重视颐养之义。
六
楚简六五爻辞濮茅左释文:“六五:
按:“
“凥”,王弼本、帛书本皆作“居”。“凥”字非“居”字,“凥”字是从尸从几,而“居”字是从尸从古,楚文字中皆习见[43]。《鄂君启节·车节铭》:“王凥于茂郢之游宫。……庚居鄵。”[44] “凥”、“居”并见。包山楚简第三十二号简:“居凥名族。”“凥”、“居”连言。可见“凥”非“居”。“处”字《说文》云“止也,得几而止,从几从夊”,与“凥”字“处也,从尸得几而止”有从“止”与从“尸”之别。但从训释来看,“凥”即训为“处”,“凥”、“处”都会“得几而止”之意,可见其同源义近。因此,尽管“处”、“居”都与“凥”通,但关系最近的还是“处”(“处”)。疑“凥”、“处”为一字异体,音义皆同而构形有别。而“凥”、“居”音义皆同,故可通用。
因此,爻辞当断句为:“六五:弼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
“弼经”是正说,“居贞”以下是反说。“居”、“贞”复辞同义,都是止息、定而不动之意。“吉,不可涉大川”,语意转折,先扬后贬。虽说“吉”,但重心在“不可涉大川”上。这是说要努力经营;如果止息不动,虽然有吉利,但不能涉险做大事。《小象传》说:“‘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不努力经营,止息不动而能得“吉”,是顺从尊上,也就是说为尊上荫蔽所致。言外之意,还是能体会出来。
七
楚简上九爻辞濮茅左释文:“上九:𧪬颐
按:“𧪬”,王弼本作“由”。《说文·糸部》:“𧪬,随从也。从糸,䚻声。”邵瑛《群经正字》:“今作繇。”《集韵·宵韵》:“繇或作𧪬。”《诗经·小雅·宾之初筵》:“匪由勿语。”郑玄笺:“由,从也。”《论语·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郑玄注:“由,从也。”两字音义皆近,故可通用。
“
此爻辞和六五爻辞“居贞,吉,不可涉大川”语意相反。“由”、“𧪬”皆有“从”义。“由颐”就是从颐,顺从颐养,即满足人民的生活需求。“厉,吉,利涉大川”,是说有危险,但是吉利的,利于涉险做大事。《小象传》说:“‘由颐,厉,吉’,大有庆也。”正是肯定了“由颐”大有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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