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刘勰的“论”体散文观(1)学毕业论文
2013-12-16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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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论”体,古代散文的一种重要文体,在刘
【内容提要】
“论”体,古代散文的一种重要文体,在刘勰的文体专章中被置于笔体的第二位,他的系统叙述在古代十分难得。他遵循文体论篇章的一贯方法,对论体文进行了“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等工作,论述十分到位。同时,刘勰关于论体文散文观的最高理想已经不同于为政教服务的传统散文观,而是转向以体现个体生命价值作为立足点。当然,他也坚守宗经原则,对论体文的社会功能并不忽视。
【关键词】 “论”;体;刘勰
“论”体,古代散文的一种重要文体,对于喜欢随感悟而信手成文的古人来说,要把握好无疑是一个比较严肃的难题。刘勰作为中世纪一个承前启后又空前绝后的文论家,对于论体文的认识无疑是具有代表性的,他将论体放置于笔体的第二位进行详细探讨,可见此体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之重。古代较有系统地专门研究这一文体的人并不多见,这使得刘勰对论体的叙述更显得重要,今天的学者专门注意到刘勰这些见解的也不多,所以本文尝试着来谈谈刘勰的论体散文观。
一
刘勰说:“圣哲彝训日经,述经叙理日论”。经是圣人所作,而“论”带上了孔子所说的“述而不作,,的意味。他还指出,《论语》是第一部以论为题的著作(这里认同范文澜对“自《论语》以前,经无‘论,字”的理解),于是,无意中孔子对论体的产生就做出了或直接或间接的贡献,这突出了论体的独特意义,同时也说明了刘勰视论体为仅次于史传体的第二大无韵文体的潜在深意。古来学者对刘勰在此首举《论语》颇有微词:从宋朝晁公武到明朝杨慎到清朝纪昀等等这些大学问家都很奇怪刘勰为什么说“《论语》以前,经无·论,字”,同时举出经书中有“论”字的例子。其实他们都忽略了刘勰是从“体”的视角来说这句话的。经书有“论”字但不以论为题,因为经书是一切文体的根本依据,经就是道的载体,不能用也不必用某一“体”来分解经。经无“论”字仅仅为了说明论体是从经书中分流出来而已,正如刘勰所说“论”这一体是“《易》统其首”,《易》经无所谓哪一体,但却分流出“论、说、辞、序”等各种体。经与论体的关系就是“原始以表末”的关系,刘勰指出了“论”的“述经”性质,实际上是突出了论体的重要地位,其他“体”如“诏、策、章、奏”等都是从实际功用层面来定位的,而论体却直接从意义属性的层面来定位,因此它可以与其他体如“议说”、“传注”、“赞评”等相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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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体与经书固然是密切相联的,然而刘勰认为《论语》对论体具有开创之功是否恰当呢?蒋祖怡先生在其《文心雕龙论丛·文心雕龙内容述评》中说:
《论语》之“论”,是“论纂”之“论”,不是“议论”之“论”或“辩论”之“论”。其实,论说之体,并不始于《论语》,而且《论语》中大半是记言记事,不纯粹是议论。刘氏因为“尊圣宗经”,把《论语》作为论说文的始祖,这种说法显然是很勉强的。
刘勰真的是因为尊崇孔子在经学上的地位而勉强抬出《论语》为论说文装点门面吗?笔者以为刘勰的用意并非如此简单。《论语》虽是一部语录体著作,但字里行间无不渗透着深刻的哲理,表面上看它不是论的形式,但实际上却具有论的本质属性。蒋先生将“论”与“伦”的意思完全用现代语义来理解,这就忽略了古汉语中“论”与“伦”不只是文字假借层面的字形之通,而且具有语源学层面的字义相通处。先来看看“论语”这个词。一般地,人们对这个题名的理解都依据《汉书·艺文志》的这段话:
《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
其中“论”与“伦”(指有秩序、有条理)相通,“论纂”就是有条理地编纂的意思。刘勰说“述经叙理日论”,而“论纂”成文的体例完全符合“述经”的精神,所以说《论语》作为论体的定位也完全符合刘勰的认识。在汉魏时期的学术史上,《论语》往往被称作“经传”且地位突出,刘勰在下文说到论体的多个条流时也指出“释经,则与传注参体”,那么,《论语》通过论纂体例直接反映出来的“传经”性质一点也不违背刘勰对论体的看法。当然,因它与孔子相关,刘勰没有理由不重视,但并不能因此怀疑它的本来性质。在先秦诸子争论的年代,儒家是最早最有系统的一家,而儒家的创立与《论语》的成书是相辅相成的,那么将《论语》当作论体之始也就顺理成章。
中国大学排名 上面从成书体例角度讲了《论语》的“论”体特征,而如果继续探讨“论”与“伦”的深层语义相通处,更能发觉刘勰以《论语》为论体之首的良苦用意。“论者,伦也;伦理无爽,则圣意不坠”,“伦”是秩序、条理,而秩序与条理的获得要通过“弥纶群言,而研精一理”即“论”来实现,这就是说人类语言的条理是一切秩序的依据,“论”的最终目的即是“伦”,所以二者在语源上属于同一体系,隐含了深刻的同一性。以近义词转注是刘勰一贯乐于采用的传统训诂方法,他将“论”与“伦理”的“伦”相联系,一下子把握住了这一文体的本质意义。既然论体文就是为了探讨伦理,而伦理之道本与天地之道相通,那么论体文不就自然而然指向“道”了吗?通过对“论”的这一番“释名以章义”,再结合前面所说经与论的关系,刘勰“原道”、“宗经”的文章理念得到了圆满的言说。
二
原道、宗经是论体文的本质属性,这是论体文与其他文体的共同点,而论体文的特有属性即刘勰所说的体“要”则是“弥纶群言,而研精一理”,简言之为“述经叙理”。从刘勰“选文以定篇”的情况看,论体文主要存在两大分流系统:一是注经(或称“传经”)系统,一是叙理(今人称“说理”)系统。刘勰对述经的重要方式——注经——叙说不多,仅举了毛公训诗、安国传书、郑玄释礼、王弼解易四个例子作为典型范式,强调这一体的体貌特征为“要约明畅”,但他在《序志》中说:“敷赞圣旨,莫若注经,而马郑诸儒,弘之已精,就有深解,未足立家。”可知刘勰对这种体式是十分重视的。
“注经”就是注释疏解经书,刘勰说:“注释为词,解散论体,杂文虽异,总会是同”,认为注经的方式虽然散乱,但综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完整的论述,当然属于论体。清代学者纪昀对此则有异议,说“训诂依文敷义,究与论不同科,此段可删。”这样说是不恰当的。古人注经并非只在做一些文字训诂的表面功夫,而是带着强烈的思想观念来对待经典,否则就不会出现秦延君十万字注《尧典》、朱普三十万言解《尚书》的现象了。注经虽不能妄自“六经注我”,但通常都有鲜明的论辩倾向与学术统派意识。可以说,古代经学史实际上就是各个不同注经派系争相辩驳、师法传承的历史,更何况,以经学史为核心的古代学术史更喜欢微言大义的注解体式,对于逻辑严密的长篇大论反而多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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