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间作品”问题和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问
2014-01-16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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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作品”和古代文学作品的社会意义问题,是一九五九年
“中间作品”和古代文学作品的社会意义问题,是一九五九年四月至一九六〇年末同时在光明日报副刊《文学遗产》上展开讨论的,并都引起过当时的古典文学研究界和教育界的广泛注意和兴趣。
两个问题中,首先引起讨论的是“中间作品”的问题。早先,在一九五六年前后的李煜词讨论中,涉及对李词的评价时,毛星同志在《关于李煜的词》[1][1]一文中提出了这样的看法:
李煜的词没有什么人民性的内容,但也不能说是反人民的……
在阶级社会里,每个人都自觉或不自觉站在一定的阶级立场上……但是,人除了直接或间接参加阶级斗争,直接或间接对敌或对自己的阶级表示反对或拥护外,还可以有别的生活要参加,还可以有别的意见要发表,还可以有别的感情要抒发。比如纯粹个人之间的情爱及对自然界美的事物的欣赏等等,都不一定与人民的立场或反人民的立场有什么关联……
人是有阶级性的,但并不是一个人在任何时候任何一举一动都具有阶级的特征,都牵涉到阶级利害。比如……对自然界某些美的事物的欣赏、只及于个人情爱,不牵涉阶级立场的吟咏等等,就不一定都具有阶级。
以上所指划的范围,后来就被概括称之为“中间作品”,并成为是否存在并应如何评价的讨论的焦点。
毛星的意见代表了一部分同志的看法,曾在社会上产生很大的影响。北京大学五五级编写的《中国文学史》在再版修订时,就接受了有“既不反动也没有什么人民性”的作品存在的提法,并贯穿在一些作家作品的评价中。一九五九年,李煜词的讨论扩大到对古代山水诗和抒情小诗的倾向性和阶级性的讨论上。如孟浩然的《春晓》诗,路坎《有没有选〈春眠不觉晓>这首诗》[1][2]一文,批评了《新编唐诗三百首》一书没有选入。他说:“中国文学史上,确有这么一些人,他们自己不参加劳动或参加一点儿劳动(当然不是劳动人民),对劳动人民同情不多,也没有干过什么不利于人民的事。他们只是把主要精力用在描写田园和咏歌山水方面,形成了流派。人们把他们这类作品叫做‘山水诗’。”路坎对山水诗所作的概括,显然与毛星对“自然界美的事物的欣赏”的那类作品的理解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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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坎的文章发表以后,《文学遗产》收到了许多与之商榷的文章,编辑部为此发表了综合报导。[1][3]来稿认为《春晓》这首诗“对今天的读者来说,没有什么可以吸取的有益的东西”。其中有的文章用政治生活为比喻,说“政治上没有中间立场,同样在文学作品中也没有中间性的作品。”此后在《文学遗产》上就开始了有没有“中间作品”的讨论。
从路坎文章的发表,到次年十二月四日发表南京师院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室《关于山水诗有无阶级性的问题的讨论》的报导,刊物发表的文章虽然有限(约十余篇),但编辑部收到参加讨论的文章却数量可观。据统计,截止到一九六〇年五月就收到文章一百一十七篇,共约四十余万字,[1][4]可见它受到的普遍关心与重视。许多高等学校还组织了专题讨论。
讨论的中心问题是,在古代文学中,除了具有人民性或反动性的两类作品以外,有没有既不进步,也不反动,既无人民性,也不反人民的作品存在。如果有,它和文学的阶级性、人民性的理论是否矛盾,应如何理解。
“中间作品”是文学理论上的一个新概念,这一概念是否合乎实际,是否科学?多数来稿对此表示了怀疑。他们认为这一概念抹刹了文学的阶级性。他们从文学是上层建筑和列宁的两种文化的理论来阐述自己的看法。
戴世俊《有没有“中间作品”?》[1][5]一文首先针对毛星和路坎的提法指出:“所谓‘中间作品’,换句话说,就是没有阶级性、倾向性的作品”,他认为这类作品是不存在的,因为“列宁在分析资产阶级的民族文化时,指出每个民族只有两种文化,没有中间文化。文学是文化的一部分,当然也是这样的。”他并且说,列宁“虽是就资产阶级‘民族文化’的口号提出来的,却根据一定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这样一个普遍的真理”为基础。他认为,创作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而创作出来的作品的阶级倾向性却只有对立的两种:进步与反动”。因而他认为不存在既不反动,又没有什么人民性的‘中间作品’。对于一些抒情小诗,如王维的《渭城曲》、李白的《静夜思》、孟浩然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等,只要通过他所说的“诸方面加以分析”,是“一定能够体会出他们的阶级倾向性来的”。同意戴文观点的,还有祁润朝[1][6]和庆钟、禾木[1][7]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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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润朝的文章不同意蔡仪把作品的阶级性与进步性或反动性割裂开来的作法,[1][8]因为文学是上层建筑,要“反作用于社会生活……也许对社会发展、对人民有利,也许有害。对社会发展、对人民有利的作品就具有进步性。对社会发展、对人民有害的作品,就是反动性。”“阶级性并不是指它描写了哪个阶级的生活,而是指它表现了哪一阶级的倾向性的要求,即它所表现出来的倾向和要求对哪一阶级有利。”
江九的文章[1][9]也反对“中间作品”的提法。他的理由是:第一,这一提法“根本没有什么意义”。他认为,本来文学研究中给某些作品加以“反动”或“人民性”的评语,“就对它规定了严格的定义”,再把数量很大的一部分作品归属于“中间作品”,“不能正确地说明什么问题”。第二,尽管持“中间作品”论者不否认这部分作品有阶级性,“但从逻辑上说,却可以达到否认这些作品的阶级性的结论”。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室讨论的共同意见[1][10]也认为“中间作品”这个概念是不科学的,而且认为它所产生的客观效果也是不好的。
江九和庆钟、禾木的文章都不同意以中间阶层人物的存在作为“中间作品”存在的理由。江九认为这一比喻是不恰当的。庆钟、禾木认为:“仔细分析一下中间阶层就会清楚,这部分人对待某些具体事物总会有自己的态度和看法,并不是中间的”。“观点不定,立场不定是中间派的特点。但中间派却不可能是完全没有观点立场的“第三种人”。
许多文章认为,那些被视为“中间作品”的,不过都是一些短小的作品。这类作品,必然篇幅容量有限,往往不能写进很多的内容,不能描绘比较完整、丰富的历史生活画面,不能充分展开作者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感情的发展过程。但是,黄衍伯的文章[1][11]指出,如果从作家创作的“总和”去看,是有思想倾向的。个别的随便的阅读、欣赏是一回事,作为科学的研究又是另一回事。作为研究工作者,就“应该把帮助读者提高到理性阶段来批判地对待古典文学遗产作为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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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衍伯指出,一个作家,有可能对现实问题不那么明确地表现自己的倾向,“有的可能是古典作家与反动统治阶级的不合作和消极反抗的表现……但另一种更多的情形是表现了作家对人民、对政治斗争和社会生活的冷漠。”他举列宁的话为根据:“对斗争漠不关心,实际上决不是回避斗争,拒绝斗争或者保持中立。漠不关心是默默地支持强者,支持统治者。”(《社会主义政党和非党的革命性》)所以黄衍伯认为,中立也是一种阶级性和倾向性。
黄衍伯又指出,“如果说,提出‘中间作品’,是看到了文学史上存在着一种既没有什么人民性但也还不能算反动的作品,那就应当把它理解为(列宁所说的)两种文化斗争中的一种错综复杂的现象。”文学为政治服务,是文学发展历史的基本规律之一。”“每一个有价值的古典作家,都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一个矛盾的发展过程”,因而文学的思想倾向就具有一定的复杂表现。”对于这种复杂的表现,庆钟、禾木的文章认为,是因为“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又同时生活在一个社会环境里,因而他们互相之间就不但对立着,还互相影响着。”文章认为,象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这类作品的感情已经是劳动人民真挚、忠诚等思想感情影响的结果。处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对具体作品进行具体的分析。黄衍伯认为,“不进步就是反动”的公式固然是错误的,“但将古典文学的极大部分菁芜不分地贴上‘中间作品’的封条,不再作具体的阶级分析,更是错误的”。
主张有“中间作品”存在的同志也并不否认文学作品反映了某种阶级性。譬如王健秋的文章[1][12]认为“中间作品”应指那些处在“反动性”与“人民性”的“两个极端”之间的作品。又说“把这种作品叫做“中间”并不很贴切。绝对的中间状态并不存在”,也并不是如毛星所说的“在直接或间接参加阶级斗争,直接或间接对敌的或对自己的阶级表示反对和拥护外”,“还有别的”一种思想感情要表达出来。他认为“象毛星等同志的提法,就似乎认为某种‘中间作品’没有阶级性”了。他认为,“地主向农民收租时是地主,躺在家里抽大烟还是地主,农民在武装暴动时是农民,在小茅屋里睡土坑还是农民”。但是确实有些作品“并不直接与阶级斗争有关,都不一定与人民的立场或反动的立场有关”,如李煜的词,阶级性是很鲜明的。“可是,尽管他抒写的是帝王的生活感情,在他被俘后,虽然作品中还有必须批判的落后的东西,但却到底不是在这里面直接宣扬反动思想,直接损害人民的利益”。所以他认为所谓“中间作品”,“必须紧扣它的特定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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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仪的文章也提出要区别两种“中间作品”的含义。“一种是反动与进步之间的,既不反动也不进步的作品,或者说是‘既不反动也没有什么人民性’的作品。另一种是所谓没有阶级性的,即既不属于这一阶级也不属于别一阶级的作品。”他认为,“阶级社会的作者的思想感情既不能不有阶级性,他的作品也就不能不有阶级性”。蔡仪又认为,就文学史上的古代作品来说,和今天社会主义时代对作家作品的要求不同,“实际上封建阶级或资产阶级的文学作品之中,既有反动的,也有进步的,而且更有一些作品所表现的思想感情,则是既不对人民有益,也不是对人民有害。所以阶级社会的文学作品,虽不能不有阶级性,但不能说就没有既不进步也不反动的作品”。他举李白的《静夜思》为例,说明这首诗所反映的感情有特定的阶级性,但却不能说这首诗是反动的。
蔡仪、胡锡涛等认为,在历史上,统治阶级的文学不一定都是反动的。胡锡涛的文章[1][13]还针对戴世俊文引列宁两种文化的论断以否定“中间作品”的存在的看法。认为列宁尽管“并没有说过有什么‘中间作品’,但是,也不能因此把列宁的话引申为,‘不是人民的文学,就是反人民的文学’,或者象戴先生所说的‘作品的阶级倾向性,却只有对立的两种:进步与反动。’列宁说的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现代民族’,因此不可同日而语”。赞成有“中间作品”的同志都指出了这一点。[1][14]从中可以看出,对于列宁的关于“两种文化”的论断,双方的理解显然有分歧。
对于人民性的概念,双方的理解也是不同的。黄衍伯认为:“人民性乃是文学对人民、主要是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愿望、利益的肯定、同情和支持,因此,人民性是对古典文学思想意义的最高评价,不应错误地加以无限扩大。”但胡锡涛认为:“人民性的概念不等于阶级性的概念,前者的含义是大于后者的。作家是阶级的眼睛、耳朵和声音,作家的作品,在反映现实的同时,必然流露出阶级的思想感情,成为阶级斗争最尖锐的精神武器。但这并不等于说,每个作家的每篇作品都牵涉到人民或反人民的态度,都是阶级斗争最尖锐的武器。”他强调;“我们不应把人民性的尺度放得过宽’但也不必看得太狭窄。人民性是指文学艺术与人民的联系,人民大众的生活在作品中的反映,人民大众的思想、感情和愿望在作品中的表现,同时,人民性也是美学的基本概念之一。”依据胡文的意见,那么,“中间作品”应该属于有“人民性”的作品的范畴。这与讨论中的“中间作品”是指那些“既不反动也没有人民性”的概念陷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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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问题的讨论,也是在前几年对古代文学中一些有争议的作家及其作品的讨论的基础上形成的。诸如一九五五年的李煜词的讨论,一九五九年的李清照及其词作的讨论等,都涉及到我们今天应该如何正确地看待他们的阶级出身、特殊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感情的问题。进入社会主义时代,又应如何评价这份文学遗产,是摆在现实面前的课题。一九五九年开始的“中间作品”问题的讨论,又直接引导出古代作品社会意义的问题。
讨论由加林的《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缩小了吗》[1][15]一文为发难。此文一开始就提出了对郭予衡《再论李清照》[1][16]和孟周《关于李清照词的评价问题》[1][17]二文的不同看法。在郭、孟的文章中,提出了李清照甚至象李清照这样一类作家的作品,随着今天读者世界观与旧时代的观念彻底决裂而日趋于缩小了的观点。
什么是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加林加以界说:“主要应该是指其在历史上的进步意义。作者不同意郭予衡说李清照作品的思想感情代表了贵族士大夫的思想感情,只是因为遭遇国破家亡、流离失所,因而她的作品才获得了社会意义的说法。加林的根据是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无产阶级对于过去时代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必须首先检查它们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而分别采取不同态度。”(《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加林认为历史上有社会意义,今天也才会有意义,其社会意义“才能得到最大的发挥”。他列举了以下三点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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