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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气感取象论(1)学毕业论文网(3)

2014-01-18 01:02
导读:(二)精神参与气感取象。前文偶已论及,两汉气论仅触及感知成象的物理基础,尚未触及人的心理。在气感取象活动中,人的心智呈弱化态势,人工作用

    (二)精神参与气感取象。前文偶已论及,两汉气论仅触及感知成象的物理基础,尚未触及人的心理。在气感取象活动中,人的心智呈弱化态势,人工作用不求过甚。人感知事物实为气类相感,气是积极施动的,而人是消极受动的。但这并不是说,人的精神意向就不能介入气类相感。当精神意向以气的形式呈现时,它还是可以参与气感取象的;只是不会成为义象的主导面,更不会以纯粹精神的形式直接呈象。此一隐微义,早就被王充体认到了。他以实例说:“李子长为政,欲知囚情,以梧桐为人,象囚之形,凿地为,以庐[芦]为廓,卧木囚其中。囚罪正,则木囚不动;囚冤侵夺,木囚动出。不知囚之精神着木人乎?将精神之气动木囚也?夫精神感动木囚,何为独不应从土龙?”此所举“囚之精神着木人”、“精神之气动木囚”,看似两种不同的精神形式,其实均属气的形式。因为在气类相感的认知前提下,囚徒的精神要附着木囚,必然以气的形式来实现。其区别在于,前者先将囚徒精神以气的形式殖入木囚,之后由囚徒与殖入木囚的精神发生感应;后者未将囚徒精神以气的形式殖入木囚,而由囚徒的精神之气与木囚直接发生感应。还有一例说:“匈奴敬畏郅都之威,刻木象都之状,交弓射之,莫能一中。不知都之精神在形象邪?亡[也]将匈奴敬鬼[畏]精神在木也?如都之精神在形象,天龙之神亦在土龙;如匈奴(之)精在于木人,则雩祭者之精亦在土龙。”此所举“都之精神在形象”、“匈奴(之)精在于木人”,均是指将精神以气的形式殖入木偶中。匈奴

    人无法射中郅都偶像,或是与偶像附着的郅都威武之气发生感应,或是与偶像附着的匈奴人敬畏之气发生感应。这两例都想努力证明,人的精神能以气的形式参与气感取象。

    但也有迹象显示,上述性状到王充时代有所新变。王充似乎率先察觉这一点,而举例说:“礼,宗庙之主,以木为之,长尺二寸,以象先祖。孝子入庙,主心事之,虽知木主非亲,亦当尽敬,有所主事。土龙与木主同,虽知非真,示[亦]当感动,立意于象。”用木主象类先祖,这做法流传已久。而用气感取象的原理解说之,则是王充的发明创造。所谓“立意于象”,就是将心意设立在木主里。至于心意如何设立进去,王充似乎没有明说。然据“土龙与木主同”、“示[亦]当感动”语推断,其说未出气类相感的范围;故知心意仍以气的形式设立,而非论者所云之意象创造。又一例说:“天子射熊,诸侯射麋,卿大夫射豹,士射鹿豕,示服猛也;名布为侯,示射无道诸侯也。夫画布为熊麋之象,名布为侯,礼贵意象,示义取名也。土龙亦夫熊麋布侯之类。”这里说土龙与熊麋布侯同类,也是以气类相感为认知前提,则该例所论不会超出这个范围。“礼贵意象”对应“熊麋之象”而言,“意象”不可解为意象,而应解为“立意于象”,也是说心意以气的形式设立于象;“示义取名”对应“名布为侯”而言,可与“立意于象”同解。故知“画布为熊麋之象,名布为侯”,是指人群身份等级之象类;而“礼贵意象,示义取名”,则指缘于象类之义象生成。这未超出气类相感的范围,也合乎气感取象之原理。由此可知,王充时代用象之新变,仅在于不以“气”来说义象,而不至于变化义象的质性。

    义象这两大特性,恰提供了义象连缀组合的理据;而义象之连缀组合,就是气感取象的基本表形。盖只求象类不求真是,可使义象脱离实物约束,而更显独立自足;而精神参与气感取象,就使义象随人心意调遣,而更显自由灵便。义象既独立自足,又自由灵便,就可多项连缀,组合构形,而具表意功能。

    对义象之独立自足,汉代辞赋家多有体认。如司马相如《长门赋》,描写一位宫娥,寂寞难耐,精神外淫,而生幻想,浮云、雷声、飘风、孔雀、玄猿、鸾凤,宫殿、厢房、玉户、榱梁、游树、瑰木……种种象类,纷至沓来,变幻游移,不可方物。这些义象取自物类,却不拘限实物,而成独立之形态;故作者称之为“时仿佛以物类兮,象积石之将将”(以下引汉赋均据《全汉赋》)。“仿佛以物类”,是指象类对真是之超越;而“象积石之将将”,则是义象不受拘限之情态。类似的情态也见于张衡《西京赋》:“虽斯宇之既坦,心犹凭而未摅。思比象于紫微,恨阿房之不可庐”。此以紫微来象类帝王之居所。还见于马融《长笛赋》:“尔乃听声类形,状似流水;又象飞鸿,泛滥溥漠,浩浩洋洋,长远引,旋复回皇”。此以流水和飞鸿来象类笛声。紫微、流水和飞鸿这些义象,均具有相对独立性。

    又如边韶《塞赋》,描写塞之规制:“本其规模,制作有式。四道交正,时之则也;棋有十二,律吕极也;人操厥半,六爻列也;赤白色者,分阴阳也;乍亡乍存,像日月也;行必正直,合中道也;趋隅方折,礼之容也;迭往迭来,刚柔通也;周则复始,乾行健也;局平以正,坤德顺也”。此以塞诸构件来象类多种天文及人文现象,显示了塞义象的丰富内涵。而这丰富内涵也表明,塞这个义象是充分自足的;故赋末总结曰:“塞之为义,盛矣大矣,广矣博矣。质象于天,阴阳在焉;取则于地,刚柔分焉;施于人,仁义载焉;考之古今,王霸备焉;览其成败,为法式焉。”此用盛大广博来描绘塞义象的自足性。

    基于自足性,义象就不会支离游移,而是完形的意义单元;基于独立性,义象就超越真是的拘限,可依象类来连缀组合。所以气感取象之表形,其实就是多个义象的连缀组合,而构形为完粹的表义单位。此一情节,汉赋的实例可资说明。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云:“忽瞟眇以响像,若鬼神之彷佛。图画天地,品类群生。杂物奇怪,山神海灵。写载其状,托之丹青。千变万化,事各缪形。随色象类,曲得其情。”这是对灵光殿的描绘,其状貌千变万化,各有象类,实为多个义象连缀组合之载体。又蔡邕《笔赋》云:“画乾坤之阴阳,赞皇之洪勋;叙五帝之休德,扬荡荡之明文;纪三王之功伐,表八百之肆觐;传六经而缀百氏兮,建皇极而序彝伦;综人事于昧兮,赞幽冥于明神。象类多喻,靡施不协。”这里铺饰笔的描画功能,多种功能聚合一起,亦为多个义象连缀组合之特形。其

    所谓“随色象类”、“象类多喻”,就是指多个义象之连缀组合;而“曲得其情”、“靡施不协”,则指称意义单位构形之完粹。

    对义象之自由灵便,汉代辞赋家亦有体认。如孔臧《蓼虫赋》:“季夏既望,暑往凉还。逍遥讽诵,遂历东园。周旋览观,憩于南藩。睹兹茂蓼,结葩吐荣。猗那随风,绿叶紫茎。爰有蠕虫,厥状似螟。群聚其间,食之以生。于是悟物托事,推况于人”(《孔丛子?连丛子上》)。所谓“悟物托事,推况于人”,即将物事推况人事,依象类让两者连缀组合。又如扬雄《解嘲》:“天下之士,雷动云合,鱼鳞杂袭,咸营于八区。家家自以为稷契,人人自以为咎繇。……譬若江湖之雀,勃解之鸟,乘雁集不为之多,双凫飞不为之少”。此又将人事譬况物事,亦依象类让两者连缀组合。物事与人事之互相推譬表明,二者的界限可被突破,义象之连缀组合较为自由。

    而更有实例显示,义象之连缀组合也可被有效操控。张衡《东京赋》:“春秋改节,四时迭代;蒸蒸之心,感物曾思”。又傅毅《歌》:“陟景山,采芳苓。哀不惨伤,乐不流声。弹羽跃水,叩角奋荣。沈微玄穆,感物悟灵”(《艺文类聚》卷五十七)。所云“感物曾思”、“感物悟灵”表明,在气感取象活动中,“思”、“灵”等精神因素参与进来,会使义象之连缀组合更显灵便。故王符以“兴喻以尽意”来概述诗赋用象之表形(《潜夫论?务本》)。这表明,辞赋家对义象自由灵便的机能有所会解;因而,他们构撰辞赋,调用义象,连缀组合,构形表义,多能操控自如,显得多喻尽意。试以实例明之。枚乘《七发》描状游乐之靡丽皓侈广博,将宫观、禽鸟、鱼龙、草木、酒肴、伎乐多种物象连缀一体,而敷饰成游乐之极至。关于这群义象的调用,作者有自叙:“博辩之士,原本山川,极命草木,比物属事,离辞连类。”李善注引韩子亦曰:“多言繁称,连类比物。”又李周翰注曰:“言使博学辩解之士,陈说山川之原本,尽名草之所出,比象其物,而属文章,离别辞句,以类相次。”(《六臣注文选》卷三十四)他们都注意到这个义象群的连缀组合构形。还有贾谊《澳窀场芬埠艿湫汀8酶秤升澳褚逑罅缀起一系列象类:先是占书所云“野鸟入室,主人将去”之义象,再是万物流迁、形气转续、变化无穷之义象,再是夫差、勾践、李斯、傅说等历史人物祸福不测之义象,再是“水激则旱兮,矢激则远”引发的天道不可预谋之义象,再是人与物互相转化、未始有极之义象,最后对比愚士与至人诸群类的不同生态而感悟“释智遗形”之义象。这些义象之连缀组合,构形为一个表意整体,从而展示赋的主旨,即等同生死祸福之达观。关于此一例,前人从不同层面早有评述。王充曰:“夫吉凶同占,迁免一验,俱象空亡,精气消去也。故人且亡也,野鸟入宅;城且空也,草虫入邑。等类众多,行事比肩。”(《论衡?遭虎篇》)此以“等类众多,行事比肩”来描述其义象之连缀组合,而以“俱象空亡,精气消去”来概说其气类相感之前提。孔臧曰:“季夏庚子,思道静居。爰有飞鹗,集我屋隅。异物之来,吉凶之符。观之欢然,览考经书。在德为常[祥],弃常为妖。寻气而应,天道不逾。昔在贾生,有志之士,忌兹澳瘢卒用丧己。”(《孔丛子?连丛子上?鹗赋》)此以“寻气而应,天道不逾”来揭示气类相感对义象连缀之约束。葛洪曰:“贾谊在长沙,澳窦其承尘。长沙俗,以澳裰寥思遥主人死。谊作《澳窀场罚齐死生,等荣辱,以遣忧累焉。”(《西京杂记》卷第五)此以“以遣忧累”来显示贾谊精神意向之参与感知成象。

    若推而广之,类似情态也呈现在两汉的经艺、诸子及史乘等类著作中。综观这多方面的用象资料,可将义象连缀组合的主要类型论列如下:⑦

    (一)同一物类的不同义象之类聚:如董仲舒《山川颂》:“水则源泉混混,昼夜不竭,既似力者;盈科后行,既似持平者;循微赴下,不遗小间,既似察者;循溪谷不迷,或奏万里而必至,既似知者;鄣防山而能清净,既似知命者;物皆困于火,而水独胜之,既似武者;咸得之而生,失之而死,既似有德者。孔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此之谓也。”(《春秋繁露》卷十六)(二)多种物类的不同义象之推阐:如:《睽》之《大壮》:“鹰飞雉退,兔伏不起;狐张狼鸣,野鸡惊骇。”《无妄》之《明夷》:“千雀万鸠,与鹞为仇,威势不敌,虽众无益,为鹰所击。”(《焦氏易林》)

    (三)同一《诗》例类聚不同义象:如用《风?相鼠》之诗句类聚四个义象:(1)“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句类推孔子所称“人有三死而非命者,自取之也”义;(2)“人而无礼,胡不遄死”句类推“《传》”所阐述的人君降礼尊贤之义;(3)“人而无礼,胡不遄死”句类推君子用心之术“由礼”义;(4)“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句类推“《传》”所阐述的三不至义(即“不仁之至”、“不忠之至”、“不信之至”)(《韩诗外传》卷第一)。

    (四)义象相近的事物之借喻类比:如班婕妤《怨诗》:“新裂齐纨素,鲜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常恐秋节至,凉飚夺炎热。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六臣注文选》卷二十七)

    (五)虚拟瑞物的多重义象之汇聚:如《韩诗外传》卷第八:“(黄帝)未见凤凰,惟思其象,夙寐晨兴,乃召天老而问之曰:‘凤象何如?'天老对曰:‘夫凤象,鸿前鳞后,蛇颈而鱼尾,龙文而龟身,燕颔而鸡喙;戴德负仁,抱忠挟义;小音金,大音鼓,延颈奋翼,五彩备明,举动八风,气应时雨;食有质,饮有仪,往即文始,来即嘉成。惟凤为能通天祉,应地灵,律五音,览九德。天下有道,得凤象之一,则凤过之;得凤象之二,则凤翔之;得风象之三,则凤集之;得凤象之四,则风春秋下之;得风象之五,则凤没身居之。'”

    (六)不同事物相近义象之汇聚:如《白虎通疏证》卷七《考黜》:“孝道纯备,故内和外荣,玉以象德,金以配情,芬香条鬯,以通神灵。玉饰其本,君子之性;金饰其中,君子之道。君子有黄中通理之道美素德。金者,精和之至也;玉者,德美之至也;鬯者,芬香之至也。君子有玉瓒柜鬯者,以配道德也。其至矣,合天下之极美,以通其志也,其唯玉瓒柜鬯乎”。

    (八)多则寓言之义象推衍汇聚:如《新序详注?杂事第二》汇聚了多则寓言,其中“庄辛谏楚襄王”章汇聚了亡羊补牢、见兔呼狗、青蛉蜚翔、爵之俯仰、鸿鹄嬉游、蔡侯南游等寓言,每两则寓言间用“XX犹其小者也”衔接,层层递进深入,而推衍汇聚成一个表义单元。

    (九)事物音声相近而义象类同:如《白虎通疏证》卷二《号》:“德合天地者称帝,仁义合者称王,别优劣也。……帝者,谛也,象可承也;王者,往也,天下所归往。……号之为皇者,煌煌人莫违也。烦一夫,扰一士,以劳天下,不为皇也。不扰匹夫匹妇,故为皇”。由上可见,义象之连缀组合是两汉用象的普遍现象。至于此时用象何以这样,则自有其种种因缘;而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用象制度自身之演变。夷考两汉用象制度的渊源,自然可追溯到晚周的用象,大约有两条路线可追索:(一)盖晚周以来学者解说经艺,所设经义不断增多会通,及至积累到足够的量,原有观念形态的用象不能统摄之,而需新的用象形制来调配。因而,义象之连缀组合乘势勃兴,而使丛杂的经义依类推衍汇聚。这以《韩诗外传》的用象情态最为典型。它或用某项经义来推衍某个义象,或用某项经义来推衍多个义象,或用多项经义来推衍某个义象。不过总的看,这条线索之演变是较低级的,可称为义类之推衍汇聚。

    还有更高级的演变,那就是(二)象类之推衍汇聚。盖晚周诸子论学立说,调用了大量观念形态的具象。这种观念具象急剧增多,并经组合构形之演练,其象类渐次被激活,不断附益汇通,原有的用象形制(即类象)不能统摄之,而需新的用象形制来调配。两汉人便移植前代用象资源,运用气类相感的原理,经由推类取象之运作,而衍生出众多新的义象。这些义象再经连缀组合,而构形为更大的表义单元,以供著论作文时调用。这以《焦氏易林》的用象情态最为典型。如其中的《屯》之《丰》卦辞:“黄鸟悲鸣,愁不见星,困于鸷鹊,使我心惊。”关于这首卦辞的用象情态,陈良运先生有精到的分析⑧。他指出,焦延寿采用汉宣帝时孟喜传授的新占卜法,改造春秋时通行的变卦法(将一对别卦的上下卦离析,而得出四个经卦),而施行“卦自为变”之法。即将一个别卦的阴阳爻互换,变出另一个别卦。每个别卦有上下两个经卦,则每对变卦就有四个经卦。再将别卦的二至四爻、三至五爻析出,又可得两个经卦,则每对变卦共可析出四个经卦。这样,每对变卦就可析出八个经卦。以此解说《屯》之《丰》去其重复,便有七个经卦可供选用。而据《周易?说卦传》,《离》有“雉”象,可引申为鸟;《震》有“玄黄”之色,则“黄鸟”之象出。《兑》有“口舌”之象,《坎》有“忧愁”之义,则“悲鸣”之义象可得。《坎》又为水,可引申为云;《坤》有“阴”、“夜”之象,合而为阴云;《巽》为风,风吹阴云掩盖天空,则“不见星”之象出。《艮》有“黔喙之属”,为黑嘴鸟类之象;《兑》又有“困境”之象,即所谓“其于地也为刚卤”,则“困于鸷鹤”之象生。《震》又有“决躁”之象,则可引申为“心惊”。这里依气类相感原理推衍,使《说卦传》的观念具象转释为义象,再将众多义象连缀组合,而构形为新质的表义整体。《屯》之《丰》卦辞就是这样完形的。

    最后,借用唐代王涯论《太玄》用象形制的话,来概述两汉气感取象的主要内涵:“夫言有类而事有宗。有宗,故可得而举也;有类,故可得而椎也。故不得于文,必求于数;不得于数,必求于象;不得于象,必求于心。……夫极元之微,尽玄之道,在于首、赞之义,推类取象,彰表吉凶;是故其言隐,其方远,案之有不测之深,抽之有无穷之绪,引之有极高之旨。……《玄》之赞辞,推本五行,辨明气类,考阴阳之数,定昼夜之占,是故观其施辞而吉凶善否之理见矣”(《说玄?立例二》)。而可叹的是,后人似乎淡忘了两汉气感取象的形制。尽管也有人谈论感类、气感、连类、义类、义象等问题,但在他们的文学史识中,已不甚明了两汉义象的特定内涵。比如,齐梁间刘勰著《文心雕龙》,广泛深入地评论了两汉文学,但对其用象形制却不置一辞。又如,晚唐皎然论取象、取义问题:“今且于六义之中,略论比兴。取象曰比,取义曰兴。义即象下之义。凡禽鱼、草木、人物、名数,万象之中义类同者,尽入比兴。《关雎》即其义也”(《诗式》卷一“用事”条)。这是用当代文学观念解说《关雎》之比兴,不但未契《诗》篇用象之实际,更漠视了隋唐、魏晋、两汉文学用象之不同进阶。由此可见,两汉气感取象的故事消沉已久,其遗义不易从后世文学勾索,反赖学术论著存其梗概。

    注释:

    ①本文所引原始文献,凡字属衍误者,其校正字随后以“[]”出之;凡字属增补者,其增补字当位以“()”出之。

    ②参见饶龙隼《先秦诸子与中国文学》下编第一、二、三章,第387—532页,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2年8月版;《古代中国言?象?意结构之初形》,《文史哲》2004年第5期,第83—89页。本文凡论涉“晚周用象”、“观念具象”、“观念形态的用象”、“观念属性”等内容,均参考该书、该文。以下不再注明。

    ③汉代的气类相感说固然有神秘色彩,但也有古朴的科学意味。这里将气类相感区分为以气类相感召、以气类相感动、以气类相感应、以气类相应从、以气类同本性等若干情形,就是试图用气的范畴来把握万物之运动关系。不仅如此,他们还能将气类相感限定在万物运动的必然联系上,而排除事物运行的偶相遭遇。如王充的认识就达至这个程度,尝说:“月毁于天,螺消于渊。同类通气,性相感动。若夫事物相遭,吉凶同时,偶适相遇,非气感也。”(《论衡?偶会篇》)这里就将气类相感与偶相遭遇作了明确区分。

    ④“至诚”一词,早在战国中期即已出现。《孟子?离娄上》:“孟子曰:‘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赵歧注:“授人诚善之性者,天也;思行其诚以奉天者,人也。”依赵注而推寻,孟子之谓“至诚”是就人性善而言,指用人心之诚奉行天性之诚,出于诚而归于诚,即所谓心性合一也。及至战国晚期,“至诚”之义有所变通,见于《吕氏春秋?精通》:“钟子期夜闻击磬者而悲,使人召而问之曰:‘子何击磬之悲也?'对曰:‘臣之父不幸而杀人,不得生……是故悲也。'钟子期叹嗟曰:‘悲夫!悲夫!心非臂也,臂非椎非石也。悲存乎心而木石应之。'故君子诚乎此而谕乎彼,感乎己而发乎人,岂必强说乎哉?……故父母之于子也,子之于父母也,一体而两分,同气而异息,若草莽之有华实也,若树木之有根心也,虽异处而相通,隐志相及,痛疾相救,忧思相感,生则相欢,死则相哀,此之谓骨肉之亲。神出于忠,而应乎心,两精相得,岂待言哉?”这里所言精通也就是至诚。只是语境转换了,不再谈论人心与天性合一问题,而谈论人心与外物感通问题,谓人若心气精一,

    就能与外物感通。此一义被刘向录入《新序》中,而以“至诚”一词概说之。

    ⑤关于命名立字之理致,清儒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诂叙》有详解:“名之与字,义相比附,故叔重《说文》屡引古人名字,发明古训,莫著于此。爰考义类,定以五体:一曰同训,予字子我、常字子恒之属是也。二曰对文,没字子明、偃字子犯之属是也。三曰连类,括字子容、侧字子反之属是也。四曰指实,丹字子革、启字子闾之属是也。五曰辨物,字子车、弊肿佑阒属是也。仲任仅谓取同义,未该之也。”这完全合乎推类取义的思致。虽是说春秋时人命名立字情态,却也是对汉代人相关认识之补注。

    ⑥“然后乐气从之”句,阮元校勘记:“惠栋校宋本同,闽、监、毛本‘气'误‘器'。”此从校勘记。又《礼记?乐记》:“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近世研究者往往据此而言汉代已有物感理论。若将之看成心与物以气类而相感,则基本上是对的;但若将之看成心与物的直接交感,则有理论拔高之嫌。因为《乐记》中的相关内容显示,这里的物感说只达到气类相感之认识程度。如云:“地气上升,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花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⑦关于义象连缀组合类型之区分,多少会受后人主观因素的干预;因而下列类型远非两汉义象调用之全部,甚至也算不上是精确到位。但从总体上看,它可显示今人对那段用象历程的追忆,因而还是有尝试意义的。

    ⑧参见陈良运《焦氏易林诗学阐释》第348—349页,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0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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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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