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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译:客厅看来是幽暗的:一团没有人过问的火在炉栏里燃着,烧得一点不旺。这屋里的盲目的居住者,倚在炉上,头靠着旧式的高炉架。(陕西)人民出版社《简·爱》,1982;粗黑为笔者所加)
显然,译者对原文中有标记性的主位所带来的陌生化效果未引起重视,采取了目的语读者喜闻乐见的常规表达,即用非标记性主位来代替,从而遮蔽了原作者苦心营造的氛围。我们不妨改译如下:
客厅看来是幽暗的:一团没有人过问的火在炉栏里燃着,烧得一点不旺。俯向着它,头靠在高高的老式炉架上的,就是这间屋子里的双目失明的主人。
修改后的译文保留了原文中的标记性主位结构,从而再现了作者采用陌生化手法所要追求的效果。
以上两例均取自小说体裁,在标记性主位结构中,本应位于句首的主语被放逐到句子的末端,将焦点留给了状语等其他成分,‘从而产生了陌生化效果。其实,作为性的代表,诗歌语言的诗性功能最强。;句子常规表达要求主语在前,系动词和表语紧随其后。但在文学文本中,尤其是诗歌的创作中,为达到诗律的节奏和谐及取得特定的陌生化效果,诗人往往打破定律,将表语置于主语前,这在的古诗中不乏其例,如前文提到的王安石诗句:“溶溶院落梨花月,淡淡池塘柳絮风”。在英语诗歌中,也是屡见不鲜。
例三:Heavy is my heart,
Dark are throe eyes.
Thou and I must part,
Ere the sun rise. (Mary Coleridge, Slowly)
张传彪曾就诗歌‘`lowly”的汉译,即李建红的,发表了观点并提供了自己的翻译。
我的心情悲戚,你的眼神忧郁。
你我必须别离,早于日出之时。(李建红译)
吾心悲愁结,君目忧郁现。
终须两相别,东方破晓前。(张传彪译)
当然,张译旨在探讨诗歌标题Slowly的汉译,本文选取此例,只为说明英语诗歌中的标记性主位的翻译,视角不同,并无他意。
原文例一、例二采用标记性主位,将主语heart,eyes置于句末,将表语heavy,dark放在句首,笔者认为原因有二。其一,主语heart,eyes置于句末和例三句末词part, rise呼应,形成谐音,取得修辞效果;其二,heavy,dark作为表语置于主语之前,有加强意义,突出强调的效果。遗憾的是,以上两译例均未保留原诗作中的标记性主位结构,而是代之以常规化表达,从而影响了原诗作的美学效果。实际上,汉译完全可以保留标记性主位结
构,甚至保留四字结构。试译如下:
戚戚吾心,幽幽子睛。
与子之别,东方未明。
四、结束语
在翻译有效文本时,译者的基本职责就是忠实地传达原文的意义。要想做到这一点,译者必须准确、透彻地解读原文。文学文本作为区别于科技文本的主要特征在于其“文学性”,体现在文学语言的自指性及产生的陌生化效果。简单地说,就是文学文本作为符号,其本身的结构配置,即形式,产生了附加的意义并具有特殊的美学效果,而这种形式往往是偏离常规的。作为译者,不能为迎合读者的情趣无视原作中一些反常规的表达,而是有必要尊重原作,对原作者有意采取的陌生化手法加以保留,从而影响读者,让读者更充分地领略原作的美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