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1.文与质 “文与质”是中国古典一对基础范畴。“文”可以解释为人的感官所能感知的事物的声音、线条、色彩有机组合所形成的形式美感,“质”则是与文有别的实体。《系辞下》云:“物相杂,故日文。”其意为“文”是人的五官能够感知的声、色、形的协调组合;《周礼·冬官·考工记》“设色”篇中论述“画缋之事”,提出“青与赤谓之文”;许慎《说文解字》解释为:“文,错画也。”“质”概念的最初涵义,与物相关。《说文》云:“质,以物相赘,从贝,从所”“赘”意为“以物质钱,从敖,从贝”,由此可以看出许慎有关质的解释,质之内涵应与物之可交换的实用价值有关。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进一步解释日:“质,朴也、地也,如质有文是。”
2.质先文后与尚质反文 有关文与质的美学关联,始见于经典,“子日: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川,儒家从秩序之美视点出发,完成文饰与质实的观点的统一。与儒家文质观不同,墨家对于文与质的关系问题,从功利主义的层面先后提出了质先文后,甚至是尚质反文的观点。墨子曾言“故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为可长行可久。先质而后文,此圣人之务。”
由此可以看出墨子对于文、质的观点十分明确,先解决物质层面的生存需要,文饰形式美感的追求依附于物质功效性的最大化实现,质先文后。
对于文与质关系孰重孰轻的价值评判中,墨子分别对于宫室、四时服装、出行的舟车提出应遵循的“尚质去文”的制造法则,并对于违背这一法则有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提出警示。
(1)宫室建造 对于宫室建造,墨子以节约用度,国富民安为最终目标,围绕最大化实现宫室的基本使用功效,提出宫室建造要遵循的原则,并对于当时统治者宫室建造“台榭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的追求提出批评。墨子认为,宫室功能有三:一为遮风挡雨;二为防盗。:三为别男女之礼。围绕这三项功能,宫室建造的尺度与规模要达到“高足以辟润湿,边足以圉风寒,上足以待雪霜雨露,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宫室建造只要实现了这几项功能,就要停止、物力的继续投入,谓之“谨此则止。凡费财劳力不加利者,不为也。”然当时的统治者在宫室建造中并未能遵循墨子所提出的这一建造原则,而是劳民伤财,求美,求饰。墨子对于这一现象提出批评,并指出这一尚文的宫室建造追求“必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其直接后果便是“国贫而民难治也。”文中也可看出,墨予以为“台榭曲直之望、青黄刻镂之饰”本身并非不美,只是耗费民财、使民疾苦的后果不美。故与功能无关,不能加利于民的装饰,则要一概废除掉。由此也可以看出,墨子认为,国利、民利是宫室建造中首要考虑的伦理责任。
(2)服装制作 对于服装制作,墨子要求以服装的轻便适体,冬暖夏凉为标准,“冬则练帛之中,足以为轻且暖;夏则稀络之中,足以为轻且清谨此则止。”批评“锦绣文采靡曼之衣,铸金以为钩,珠玉以为佩”的制衣装饰的追求。认为这一追求一定是建立在“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使“女工作文采,男工作刻镂,以为身服。”这一“荣耳目而观愚民”无用的行径上,提出“圣人为衣服,适身体,和肌肤而足矣。”而对于不能加利于民,反而要耗费民财、民力追求文采装饰这一无益的追求,墨子认为要完全废除。
(3)舟车制造 舟车是先秦时期水陆方面主要的工具,墨子认为舟车制造“以便民之事”为制造目标。因此“全固轻利,可以任重致远”成为制造舟车应遵循的法则。其好处是“其为用财少而为利多,是以民乐而利之。”但是当时的统治者在舟车的制造中并未遵循这一原则,在舟车使用功能已经实现的情形下,“全固轻利皆已具,必厚作敛于百姓,以饰舟车,饰车以文采,饰舟以刻镂。”对于舟车装饰之美的追求,致使“女子废其纺织而修文采;男子离其耕稼而修刻镂。”。这对于以男耕女织为主要生产模式的小农将是一重要的打击,其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人民生活的“饥寒交迫”。
墨子以为,不论是宫室、服装、舟车、兵器等物制造,皆以“用材不费,民德不劳”为目标,强功用、去装饰为准则,实现造物功效的最大化,实现利民、爱人这一造物伦理原则。
结语
墨子作为先秦时期小生产者的代言人,以“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为,以“爱人、利民”为造物的最终目标及、价值评判标准,提出百工应共同遵守的约定俗成的法仪制度,各尽其能;在造物实践中表达出尚质反文的造物伦理思想,以实现造物功利的最大化。墨子的造物伦理思想,在感性质料的层面有其的局限性,但是造物为民,以百姓得利与否,造物的是否以实现“爱人、利民”作为造物的道德原则与最终的价值评判标准,今天看来仍然有其合理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