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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体例角度看《诗论》的未完成性学毕业论文(2)

2014-07-27 01:33
导读:朱光潜逝世后,1987年出版的《朱光潜全集》第三卷里的《诗论》又附录了初稿中原有的《诗的实质与形式》和《诗与散文》这两篇。可称为“全集版”。

朱光潜逝世后,1987年出版的《朱光潜全集》第三卷里的《诗论》又附录了初稿中原有的《诗的实质与形式》和《诗与散文》这两篇。可称为“全集版”。
二、体例内外:陶渊明
从前期的积累到后五十年的不断写作与修改,《诗论》的写作横亘了朱光潜的一生,说《诗论》凝结了朱光潜一生的心血是毫不夸张的。也许正因为《诗论》有这么多版本,朱光潜的者对其版本变迁中的体例产生了不同的意见。其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对“增订版”中的新增的第十三章“陶渊明”的意见分歧。
《陶渊明》很显然是一篇诗人论,是一篇带有批评性质的传记,对一个具体诗人的研究和论述能否融入诗学的体系,换一句话说,这从体例上来讲是否合适?对这个问题,朱光潜的研究者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根本不把它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基本上是默认和赞同的立场。劳承万的《朱光潜美学论纲》,钱念孙的《朱光潜与中西文化》就是如此。与他们二人不同,温儒敏在《文学批评史》中有专章述评朱光潜,并用一节的篇幅逐章了《诗论》,但是行文到第十二章就戛然而止了,闭口不提该书的第十三章。这分明是对第十三章的否定。
另一类研究者则看到并提出了这个问题,但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看似不妥其实大有深义。商金林、阎国忠、宛小平和朱立元都是这样看的。商金林认为:“《诗论》最后一章《陶渊明》,从体例上说似乎与全书不协调,其实有着很深的内在联系。前十二章重在阐述‘诗是什么’、‘诗应该如何’,这最后一章重在说明‘诗人应该如何’,从而给这部《诗论》画上了一个完整的句号。”[6](p261)这种说法从完整性方面为作者辩护。
阎国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则明显经历了一个转变的过程:他先说:“《陶渊明》作为专章列入《诗论》,从体例上讲是不协调的。因为其他的各章讨论的均是诗本身的一些问题,如诗的起源,诗与散文、绘画的分别,诗的节奏、声韵、律等,唯独这章把讨论全拘泥于一个诗人身上。”接着,他又说:“但仔细推敲起来,则不难发现其中的特殊用意。在朱光潜看来,‘像一般一样,诗是人生世相的返照’,诗魂就是人格。陶渊明的人格本身就是久经涵养而成就的一首完美的诗。所以这一章虽写的是陶渊明,却包括了全部《诗论》的思想精髓,可以说是它的主旨和总纲。”[7](p5)阎国忠对这个问题对明确否定到极度称道表现出来的是他对大师著述的顺向式领悟。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朱光潜的研究者中有一个是他的孙子,叫宛小平。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表面看,这只是对诗人个案的一个研究结果。实质上,意义远大于此。”一番分析之后,他道:“总之,朱光潜以人格来透视艺术的风格,并尝试用类似传体写严肃的学理著作应该视为匠心独运。”[8](p163)朱立元在《〈诗论〉导读》里也持这种看法,他说:“第十三章看似游离于全书的完整结构,实则是朱光潜匠心独运地以陶渊明为个案印证他的诗境说的普适性。”[9](p3)这些人的观点大体相似,基本上是先觉得似乎有问题,但是经过进一步的思考才发现了这种安排的深义。他们虽然都觉得第十三章是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对这一章在全书中的作用和地位的看法并不相同,或侧重内涵,或侧重形式,甚至有人把它看作书中最重要的章节,这种情况本身就说明他们对这个问题解释的随意性。总之,从这些研究者的结论来看,大师的著述不会有什么不妥,凡是与众不同之处都需要仔细揣摩,会从中发现其匠心独运之处。
提出这个问题而持否定意见的人只有王攸欣,他说的很干脆:“《诗论》融合中西方诗学,从理论上对中国古典诗歌史进行总体探讨,在体例上具有开创性意义,但再版时增加的三章之一,即最末一章《陶渊明》不符合此书体例。”[10](p194)这个判断尽管与众不同,却是与我对朱光潜《诗论》的阅读相符的。
在建构中国现代诗学大厦的过程中,朱光潜本人对体例问题也有所警觉。“全集版”中附录的两篇文章《诗的实质与形式》和《诗与散文》都是初稿中原有的,为什么朱光潜在出书时把它们删掉呢?对此,朱光潜自己曾有过回答,他说:“这两篇(即《诗的实质与形式》和《诗与散文》——作者按)原是《诗论》初稿的第三、四章,曾由北京大学打印过发给同学。到《诗论》正式出版时,因与全书体例不一致,删去了。”[11](p603)这两篇都是对话,受柏拉图的,朱光潜对对话的喜爱是非同一般的,但是考虑到理论著作的特点及其统一性,他还是忍疼割爱了。现在的“全集版”把它重新收入,但只作为附录,从体例方面说,这是一条折中可行的。它保存了此书的原貌,又不与全书体例构成冲突。既然朱光潜不是没考虑过体例问题,他为什么要把《陶渊明》这篇诗人论作为其中的一章而不是把它作为一个附录呢?当时作者到底是怎么考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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