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古雅说”直面“政治文学”学毕业论(3)
2014-07-31 01:00
导读:《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前一年的《文学小言》就直接反对文学的功利性。在第一则中他说:“余谓一切学问皆能以利禄劝,独哲学与文学不然”,提出文学
《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前一年的《文学小言》就直接反对文学的功利性。在第一则中他说:“余谓一切学问皆能以利禄劝,独哲学与文学不然”,提出文学要摆脱政治及社会上之兴味,以文学为文学才能保持其独立地位,社会上“ 的文学,决非真正的文学。”并在此基础上用“游戏说”加以佐证:“唯精神上势力独优,而又不必以生事为急者,然后终身得保其游戏之性质。”他企图区分艺术与现实生活的距离,以此强调文学的独立价值。王国维并非否定或反对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关系,相反他是十分肯定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关系,他在同时写的《屈子文学之精神》中说:“诗之为道,既以描写人生为事,而人生者,非孤立之生活,而在家族、国家及社会中之生活也。”文中还强调文学与及人生的关系。
如果说《文学小言》是语录体的零星抽象议论,那么《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就是针对文坛不良倾向较系统全面地阐述他的文学观点。文章一开始即提出“古雅”这个概念。“然天下之物,有决非真正之美术品,而又决非利用者。又其制作之人,决非必为天才,而吾人之视之也,若与天才所制作之美术无异者。无以名之,名之曰‘古雅’”。他认为“古雅”就是,不一定是天才的艺术家创作的,但是“若与天才制作之美术无异者”,同时,它必须又是“而又决非利用者”的艺术。显然,这里强调两点,一,这种文学是否天才创作并不重要,但必须是优秀的文学。二,这种文学“决非利用者”不是“政治文学”,明确否定艺术的功利作用。从文章的结构看,王国维要反对艺术的功利观就必须讨论艺术、美的性质。王国维认为,“美的性质:一言以蔽之曰:可爱玩而不可利用者是已。”这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美的超物质性的“独立之价值”;同属精神领域的美与道德观念、科学概念的区别,美是完全超功利的观点⑧。王国维美是超利害关系是他美学思想的核心,他是在那种背景下接受康德并作为反对“政治文学”的理论武器的。“虽物之美者,有时亦足供吾人之利用,但人之视为美时,决不计及其可利用之点。其性质如是,故其价值亦存于美之自身,而不存乎其外。”⑨当人们认为事物是美的时候并作为美加以鉴赏时往往与“利用”无关,文学是美的人们当以美视之。美及其价值存在于艺术自身,艺术内在美是艺术的特质,所以应突出自身是艺术的形式而不是外观。艺术的价值存在于艺术美本身,这是美的基本性质。这里的“利用”显然是针对当时利用文学进行“革命”的“政治文学”,针对当时全社会对文学的模糊认识。与王国维写《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同一年,鲁迅写了《摩罗诗力说》,这是代表他当时文学思想的力作。鲁迅在文中大谈文学的社会政治作用,他认为文学:“大都不为顺世和乐之音,动吭一呼,闻者兴起,争天拒俗,而精神复深感后世人心,绵延至于无已。”10 对文学的社会影响力作了不尽科学的阐述。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为合理而准确把握文学与形式的关系,王国维对形式美的进行了拷问。什么是“美之自身”呢? 王国维颇为自信的回答:就是“一切之美,皆形式之美也。”文章以绝大部分论述形式美,从背景和立意不难看出矛头指向。接着,他又提出了形式之美包括“第一形式”与“第二形式”的概念。对此王国维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实, “第一形式”近似的种类、体裁。“第二形式”是在第一形式基础上,由每一艺术家在具体表现某种艺术样式,在构思时采用的不同手法,并由此在作品中呈现出的不同的个性特征。所以, “古雅者,形式美之形式美也”。他了“优美”、“宏壮”和“古雅”之美。他搬用博克和康德的美学思想,认为,不论“优美”还是“宏壮”,都是形式之美,它们既可以存于艺术,也可以见于,既可呈现于“第一形式”,也可以表现在“第二形式”,具有相当普遍的意义。这里,王国维从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两方面论述了艺术美的特性,对“古雅”的艺术内涵作了表述。
“美在形式”是自康德以来近西方美学史上的重要命题。它揭示出一系列以艺术创造为集中点的审美实体,因而往往被作为诸种内涵和外延相统一的审美对象的代名词来运用。王国维接受了“美在形式”这一思想,并在此认识基础上,把优美和宏壮同归于形式之内。认为以感性直观为特征的建筑、雕刻、等造型艺术美,是不诉诸理性而直接诉诸感官,即在形式上与自然美获得直接同一而成为类似自然美的单纯的形式之美;诗歌、绘画等则不同,在其鉴赏过程中多半要辅之以理性思维,因而与自然美失去了形式上的直接同一而成为一种新的形式。就其与自然美的关系而言,诗歌、绘画之美在于其所用的“材质”适于唤起美情,这种足以“唤起美情”的“材质”本身也就是一种美的形式。王国维认为“材质”作为艺术表现的原始的自然美的形态,其形式之美并不具备明晰性,它“唤起美情”必由于艺术创造,由艺术本身的魅力表现出来。所以他认为,凡在人的感情上,“感无限之快乐,生无限之钦佩”的艺术创作,都得“离材质之意义”而观之。王国维界清了生活美和艺术美各自的意义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美只能是浸润于感情的形式,亦即创造的形式。艺术创造正在于使包容在“材质”中的自然的美的形式(第一形式) 脱离其自然属性而赋予其艺术性,才能上升为“使美者愈增其美”的“第二种之形式”。显然,这里王国维在论述形式美时,试着阐述内容与艺术的关系,区别生活和艺术表现之间的不同,艺术的审美情感等,从而使艺术表现力的论述更近于。“第二形式”是艺术美的形式,是真正成为人们审美观照对象的美。“古雅”首先应被视为艺术审美对象的一种特殊属性, “故古雅之致存于艺术而不存于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