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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诗歌教学的普遍现象: 1、缺乏1种品位的意识(理念) 教师只把诗歌当作诗歌来读,是作为思想道德、政治课。例如:学习杜甫的诗,只是讲他忧国忧民的思想,忽略了他的语言功底。 新理念—是1种回归(回归文学诗歌本身) 表现在:(1)从审美感受层面来引导,让学生全身心去感受,唤醒学生的审美感受力。例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善用比喻,特别动人。(2)把学生的注意力引向诗歌语言本身。诗歌的魅力就是语言本身的魅力,和语言密不可分,是血肉关系;诗歌的语言是1种“自足符号”。老师教诗不是跑马观花,而是下马观花。例如《乡愁》中“浅浅”1词,就传达了1种难以跨越的悲哀。 2、对诗歌的认识表面、肤浅,需要扩展、深化、更新。 (1)要扩大阅读范围,增加阅读量。如卡之琳的“主智”诗风,就深受艾略特诗风的影响。 (2)表现手法、修辞方法理解贫乏。例如: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1诗中,为什么把“幸福”跟闪电联系起来? (3)“矛盾修辞” 指的是在文学修辞中把相互矛盾、冲突、不协调的东西或“异质”的东西组合在1起。例如:《黑人谈河流》1诗中,“清晨的黑色牛奶我们在傍晚喝/我们在正午喝,在早上喝……” 3、对诗歌文本缺乏1种“读解文明”,不善于用新的方法引导学生去解读。 ①方法掌握不够,比较僵化。 ②要对文本进行创造性的理解,把话说活,不要下定论、结论,引导学生去“思”、去“写”。 ③理解的“互文性”,1切文本都是由其它文本“织成”的,都包含了其它的无数文本,都是对其它文本的吸收、转化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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