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法治政府首先是有限政府、责任政府现代社会,

2013-06-04 01:56
导读:硕士毕业论文论文论文,法治政府首先是有限政府、责任政府现代社会,应该怎么写,有什么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的这篇文章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法治政府首先是有限政府、责任政府现代社会,人民通过

  法治政府首先是有限政府、责任政府现代社会,人民通过法律授予政府社会治权。“政府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依法行使人民所授予的权力,如有违法或不当,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也就构成了有限政府、责任政府的理论基础。从限制权力的角度来说,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二者之间存在着高度的统一,有限政府要求权力在法的框架下运行,责任政府要求权力突破了法的框架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限权力意味着责任承担。因此,我们可以概括地说有限政府就是责任政府。有限政府是近代行政法治的要求,政府的法律责任也并非自始就有,它随着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产生和发展而逐渐形成,随着法治的进步而逐渐被全面肯定。在当代,责任政府理论已经十分成熟,无论是赔偿范围、赔偿对象的领域,还是归责原则等都得到了全面的发展。所以,虽说政府承担的责任包括法律责任、政治责任、道德责任等,但责任政府所承担的责任仅指法律责任。因为无论是现代政府,还是前资本主义专制政府,都可能承担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但承担法律责任则是现代法治政府的“专利”。
  如果说自由、平等、人权等思想是责任政府理论的基础,那么法治则是实现责任政府的保证。“法治的本质是‘民治’而不是‘治民’,法治的关键是‘治官’与‘治吏’,是政府率先守法、依法行政。”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对法治作了这样的界定:“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又应该是制定良好的法律。”而什么是良法?笔者认为,从建立责任政府的角度讲,合理规定了政府责任及有效追究机制的法就是良法,就是进步的法。因此,从这个角度讲,法治(行政法治)就是首先现行的法律要有对政府责任的设定和追究的合理规定,其次政府在法律的框架下活动,遵循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等基本原则。因此我们说,无法治也就无有限政府、无责任政府。


  而法治和人治是一对天然的矛盾。正所谓“行政法乃是行政权与法治的对立统一,各种有关行政法的态度和理念学说--实质上就是对这对矛盾的不同观念。”因此,我们说“行政法的基本矛盾即行政(权)与法的对立统一,行政(权)与法的关系问题,是行政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我们在研究的过程中要明确这样一个理论,即行政(权)依附于法,不是行政(权)决定法而是法决定行政(权)”因此,行政权与法的关系问题,即“权”与“法”谁服从谁的问题,本质上是“人治”与“法治”孰优孰劣的问题。
  虽说今天关于行政权与法的矛盾、“人治”与“法治”的矛盾,在理论上已经得到初步地解决。“法治”优于“人治”,已经成为现代各国人民普遍的共识。但我们仍不能忽视权力的扩张性,特别是在“法法治政府的建设方向治”还不是非常健全的中国,更应该加强对行政权的控制,这也是发展和完善行政法治的客观要求。我们知道“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一、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在中国这样-个受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官本位主义极其浓厚的国度里,要想实现“法治”就更加的困难。而“法治”就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官”,建设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政府应该在法律框架下活动,遵循“职权法定、法律优先、法律保留”等行政法基本原则。“法治政府应当是责任政府,有权力必有责任。”将政府的活动规范于法律的框架之内,一旦政府行为有违法或不当,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法治的根本要求。“责任政府是现代政府应具备的基本品质,也是现代政府的明显特征。现代务。对公民个人来说,权利和义务则是对应存在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故,行政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权利(力)义务关系。行政法的主要任务也就是要处理权利(力)和义务之间的关系,因此,权力和权利的矛盾是行政法必须解决的又一对矛盾。权力与权利的矛盾,要求行政法平衡权力的运行和权利的保障之间的关系。因为,权力的无限扩张必然会导致对权利的侵害,而对权利的过度保障也必然妨碍行政的效率,如何在这二者之间找到不择手段,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事件。然而,人民是的主体,人权是人民的生存保证。那么,到底该如何保证人民权利的实现呢?我们认为,就我国当前的行政法治发展来说就是要在指导思想上,树立“公共服务”的观念,深化民本思想,建设服务政府。
上一篇:摘要:想象法能将抽象的法学概念或命题有形化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