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立石油基金是石油生产国破解资源诅咒(5)
2013-06-16 01:04
导读:我国石油基金制度可以主要以圣多美普林西比的《石油收益法》为蓝本,同时参考其他国家的石油基金法律制度,将石油企业应当上缴中央财政的资源税费
我国石油基金制度可以主要以圣多美普林西比的《石油收益法》为蓝本,同时参考其他国家的石油基金法律制度,将石油企业应当上缴中央财政的资源税费和非资源税费(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按一定比例(20—30 )归人石油基金,石油基金分为可分配的年度基金和用于投资增值的永久基金,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年度基金按确定的用途转移给资源所在地地方政府,实现当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永久基金可成立专门的基金投资公司或委托现有的国家主权财富基金依据稳健谨慎原则进行投资,确保永久性石油基金的增值,发挥石油基金的稳定和储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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