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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期,巴基斯坦开始实施金融改革,旨在提高金融中介机构的效率,保持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Faruqi,2007)。从1991年开始,巴基斯坦银行业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发起阶段,主要改革内容是初步放开银行业的价格管制以及通过增量改革初步实施私有化,稀释国有银行的市场份额,促进竞争。随后两个阶段的改革是在国际金融机构支持下开展的。
金融改革的第二阶段即发展阶段主要内容是进一步放松银行业准入,同时对国有银行存量进行私有化改革,强化金融监管。金融改革的第三阶段即深化阶段是进一步对国有银行进行私有化,放宽银行业准入,强化银行公司治理和资本约束,促进银行体系效率提升,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三、巴基斯坦的金融深化措施
第一,发起阶段:1991~1996年。这一阶段银行业改革主要内容是放松管制,修改国有化政策,鼓励私营部门参与,促进银行合理竞争,提高银行业效率;并于1991年修订了1974年制定的银行国有化相关法案。具体改革措施及成果包括:(1)1989年商业银行开始减少向特定部门的信贷。(2)1989-1990年开始简化和放宽行政指导利率,1995年废除了银行贷款利率上限限制;除某些优惠贷款计划以外,1997年贷款利率下限也被废除;1998年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自行决定储蓄利率。
(3)1992年银行间信贷限额也被取消。(4)1991年开始进行六个月期限债券和长期债券的定期拍卖,政府债券拍卖系统得以建立。(5)1989年引入新的审慎监管制度,加强巴基斯坦中央银行(SBP)监管能力。(6)在放松管制的同时,从1991年开始巴基斯坦允许设立私有银行,放宽准入门槛。1991年,至少有9家新银行获准开业,而之前40多年设立的银行数量仅为9家,1991年新设立银行数量就超过过去40多年设立银行的数量。此外,在1991-1992年期间穆斯林商业银行(MCB)和联合银行(ABL)也完成了私有化改革。1991年,穆斯林商业银行和联合银行26%的股份都被转交给了私营部门。1993年穆斯林商业银行将其49%股份私有化;同年,根据雇员持股计划(ESP),联合银行(UBL)25%的股份也被私有化。到1997年,巴基斯坦国内主要有4家国有商业银行、21家国内私有银行和27家外资银行,共有52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数达到8278个,较1978年增加了26%,较1990年增长了11%。银行市场竞争非常激烈①。
第二,发展阶段:1996~2001年。1996年,在国际金融机构支持下,巴基斯坦开始了宏观经济和金融改革计划。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日本政府等国际机构提供了银行部门调整贷款(banking sector adjustment loan,BSAL)。其改革议程主要关注的是不良贷款的迁徙,精简过剩员工,关闭过度扩张的分支机构,对国有银行进行私有化,引入国际会计准则,强化审慎监管以及成立特别银行法庭,提高金融系统效率,促进宏观经济稳定发展,减少贫困。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1)防止不良贷款进一步增加;(2)通过巴基斯坦中央银行(SBP)实施的“奖励计划”回收不良贷款;(3)通过“离职计划”和关闭分支机构,精简过剩人员;(4)准备对三家国有商业银行和两家开发性金融机构实施私有化改革;(5)引入国际会计准则,加强审慎监管;(6)建立特别银行法庭以便通过法律程序加快解决不良贷款诉讼处置。
改革主要政策措施及改革成果包括:(1)巴基斯坦放宽对国内私有银行开设分支机构的限制,但是对国有商业银行的限制却仍然没有放开。国有商业银行和私有银行都实施了重组计划,减少员工数量,关闭亏损分支机构,到1999年底银行员工数量从99000减少到81000。(2)从1997年底开始实施巴塞尔资本协议,商业银行资本和储备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重不低于8%,并规定了最低实收资本。(3)巴基斯坦中央银行(SBP)推出了次级贷款和不良贷款向上迁徙的指导意见,同时改革了贷款分类指导原则,强化了风险管理。(4)重新修订了财务信息披露标准,要求银行按照国际会计标准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巴基斯坦中央银行(SBP)采用CAMELS和CAELS两套新系统来评估每家银行的业绩表现。受此影响,1997年及其之后几年巴基斯坦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数量大幅增加。(5)为继续推进银行改革,1997年巴基斯坦政府又修改了两个重要的银行法律:银行业条例(1962)和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法案(1956)。同时废除巴基斯坦银行理事会,由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履行银行监管职责。所有国有商业银行(NCBs)和开发性金融机构(DFIs)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成员的任命和罢免,都要求经过巴基斯坦中央银行批准。
此外,银行特别法庭条例(1984)等被废止。
第三,深化阶段:2001年以后。巴基斯坦1997年开始的银行改革进展并不顺利。2000年巴基斯坦政府考虑实施新的改革计划,并得到了世界银行支持。世界银行于2001年11月批准了相关贷款,标志着巴基斯坦银行改革进入了深化阶段。主要改革方案包括:(1)对银行成本结构进行再造;
(2)对部分私有化的银行进行完全私有化;(3)放宽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等相关政策限制;(4)简化抵押贷款的止赎权(foreclosure),减少违约成本;(5)改善国民储蓄计划(NSS)以整合金融市场;(6)终止外币存款的强制处置;(7)强化中央银行监管能力,使其在银行业的管制中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
主要改革政策措施及改革成果包括:(1)2004年,除巴基斯坦国民银行(NBP)外,所有国有商业银行都已私有化,因此政府对银行业的控制已从1991年的100%减少至20%,甚至巴基斯坦国民银行(NBP)的23.5%股权也在股票市场上市流通。
(2)强化了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巴基斯坦中央银行(SBP)制定和实施了良好的强化商业公司治理的政策措施,以改善其内部控制,并实现组织文化的转变。(3)强化了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银行业资本要求必须足够强大,以增强竞争和抵御意外冲击的能力。商业银行最低实收资本已从5亿卢比提高到10亿卢比,后来又提高到20亿卢比。
这已经导致许多金融机构的兼并和合并重组,并将几家实力较弱银行淘汰出局。(4)贷款资产质量提高。银行体系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总额从2520亿卢比减少到2250亿卢比,不良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从22%降低到14%。(5)发展消费金融和抵押贷款。取消了国有商业银行对消费者融资的限制,抵押贷款上限由500万卢比提高至1000万卢比,利息税减免上限提高到100万卢比①。
四、巴基斯坦金融改革总结
巴基斯坦银行业进程仍在进行,金融抑制情况已有所缓解,一系列银行业金融深化的措施的实施,使国有银行的股权分散化,国有银行的效率得到较大提高;私有化银行也得到较快发展,形成了竞争化的局面;立法框架和巴基斯坦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已经大大提高;银行业更加健全,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金融业已成为推动巴基斯坦经济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