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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治理:制度创新的法学与经济学双视角(5)

2016-08-11 01:01
导读:第四,比较结论:以股抵债既能照顾中国股市契约安排的历史实然性,又能过渡到新的契约安排的改革应然性,实现中国股市新、旧两种契约安排的兼容对

第四,比较结论:以股抵债既能照顾中国股市契约安排的历史实然性,又能过渡到新的契约安排的改革应然性,实现中国股市新、旧两种契约安排的兼容对接。
解决中国股市的股权分置之宿疾,其关键在于如何同时既照顾中国股市契约安排的历史实然性、又能过渡到新的契约安排的改革必然性,实现新旧两种契约安排的兼容对接。那么,以股抵债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首先,以股抵债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解决现行股权契约安排中的一股独大问题,从而有利于在上市公司的股权行为中打破垄断、引进竞争机制。现实中,在欠债量与控股量的关系上,存在着三种模式:第一种是欠债量大于控股量,第二种是欠债量等于控股量,第三种是欠债量小于控股量。在实施以股抵债之后,上述的第一种模式(大于模式)和第二种模式(等于模式)就意味着原来的控股股东不仅不再拥有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而且连一般的股东身份都会被取消,因为它拥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已经被全部用来抵债了。在这两种模式之下,当然也就不再存在股权分置的问题。而在第三种模式(小于模式)中,结果可能有两个:一是抵债之后原控股股东所掌握的股份已经不再占据支配地位,成了非控股股东,从而也不再存在股权分置的问题;二是抵债之后原控股股东虽然仍占据支配地位,但是它的控股地位也会明显减弱,从而也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削弱股权分置的弊病。
其次,以股抵债可以为建立股权权益公平分配的新契约安排格局提供一个必要条件。实施以股抵债之后,原控股股东所拥有的相当于债务量的非流通股被定向回购并注销,导致非流通股量大大减少,从而,上市公司股票的整体流动性就会随之提高,结果就会使尽可能多的股东权益能够按照统一的规则来分配。这样,以股抵债就可以为建立股权权益的公平分配新契约格局创造条件。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第三,以股抵债可以减少控股股东占款,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降低因为应收账款过大造成的上市公司 金融 风险。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控股股东长期侵占其资金,而又不能以现金或其他优良资产偿还,这就导致上市公司对其控股股东所享有的债权实际上是呆债、坏债、甚至死债,根本难以收回。以股抵债之后,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值和每股收益都会有所提高,从而使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到改善,有助于摆脱经营困境、增强盈利能力。
第四,以股抵债之后,原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被取消或大大弱化,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就可以得到改善,原控股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操纵就会消失或受到很大限制,有利于防止出现新一轮的控股股东侵犯上市公司独立法人财产权之弊病。
总之,以股抵债作为中国股市治理的创新性工具,不仅能在相当的程度上解决债务清偿的“表象问题”,而且能解决中国股市契约安排旧局的“本象问题”。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刘大洪/李华振
中国股市危机形成原因及改革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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