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股指期货监管模式的比较与鉴戒(2)
2017-08-27 01:05
导读:为有效防范交易双方的违约风险,交易(结算)所对会员的保证金账户分门别类进行治理。实际上有些地区交易(结算)所也只保护那些满足一定条件的结算会
为有效防范交易双方的违约风险,交易(结算)所对会员的保证金账户分门别类进行治理。实际上有些地区交易(结算)所也只保护那些满足一定条件的结算会员的资金,非直接结算会员得不到结算所的直接保障。但非直接结算会员可以收取投资者的保证金,通过直接结算会员保护投资者的仓位,代表客户的权益,保证交易的运行。除对保证金的收集、治理是交易(结算)所的重要的风险监管与控制手段外,交易所利用分门别类等多种手段保障股指期货市场上的安全性,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等共同监管金融健康,实际上期货交易所与它们共同努力构建了风险监管与控制的基础,并确保有一个公然、公平、有序的交易市场,使买卖双方在撮合成功后为每笔交易防范风险。
综合而言,美国对股指期货的监管最主要目标是通过对价格的监管来保护大众的利益,假如价格超过某一水准,必须向监管部分报告。并确保股指期货交易的价格信息是公然的,通过公然透明的价格信号来监管市场,做到公然、公平、公正,阻止市场上垄断、操纵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建立仓位限制制度,严格限制客户所能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数目。建立大户交易上报制度,对一些持仓量达到或超过交易规定的合约数目的客户,必须向交易所、行政治理部分等报告所持合约的意向、来源等内容。
二、英国股指期货监管部分对股指期货风险的监管与控制
英国也较早地开办了股指期货,其治理(股指)期货是有法律保障的。1986年以前存在着很多法规,有些法规之间相互矛盾,导致监管效率不高。1986年后的法规主要是通过对市场交易活动的一系列控制来保护投资者,总的监管权刚开始授予证券与投资委员会(SIB),后来证券与投资委员会更名为金融服务局(FSA)。1997年,工党执政上台以后,首先对金融监管进行了反思,对一些分歧适的做法进行了改革。为进一步规范金融交易,规避风险,英国出台了很多法律。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一)监管部分的宗旨
金融服务局主要成员由财政部任命,其职责包括监管国内的结算所、交易所的业务活动,对没有遵守规章制度的期货公司予以处罚,加强客户投诉建设,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不法行为予以重办,以维护股指期货交易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正当权益。因此,金融服务局的监管活动宗旨为:赋予治理者责任,建立适宜的规则,承担监管创新活动的责任,不滥用控制权限保持国家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减少不公平的现象,加强竞争,在实际工作中,建立与公布相关法令。 (二)监管目标
按照2000年金融服务与交易法律规定,投资者保护就是要强化投资者也是消费者这个观念。同时还要大力加强责任监管的观念,并全方位保证无时不在的风险控制措施。假如有参与方不按照金融服务局监管要求往做,就可能受到强制措施以防范风险。若有客户在投资中受损,金融服务局确保其有正常渠道来寻求赔偿。金融服务局愿意通过对话、说服、教育相关主体,不听劝诫者可通过法律授予的权力处理违法乱纪者。若被处罚机构是有国际背景的大机构,金融服务局将分析该机构所处的大环境,包括英国地区以外的监管条件、要求、性质等。假如其主管部分建立在海外,金融服务局可考虑与海外相关的高层交流,并与海外监管部分通力合作,对相关的交易活动交换信息。
英国的期货交易治理部分的监管目标包括:一是表露信息。监管部分被授予了表露信息以保护投资者的责任,特别对英国的金融市场的交易、结算等部分加强治理。二是投资者教育。为培育公众风险意识,主要是关于各种投资与金融交易活动中发生的收益与风险,有关部分要不定期进行投资者教育活动。三是消费者保护。监管层始终以消费者保护为工作重点,针对不同的投资者,根据不同的风险水平,提供投资建议。四是打击金融犯罪。监管层要求各部分减少金融犯罪获取暴利的可能性,通过识别监管的对象利用金融犯罪获取收益,对实在施“合规”限制,预防并打击犯罪,阻止不良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