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对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
2017-09-11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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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快西部少数
【摘要】加快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是全国经济发展的一大战略,对保持国家
政治和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保障边疆安全意义重大。因此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把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提高到实现跨世纪的战略高度,并从“九五”开始,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这对于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逐步缩小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之间的差距,无疑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如何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及时调整有关经济金融政策,促进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经济、文化都十分落后的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是当前国家有关部门和中西部地区正在研究和思考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西湖地区 新农村建设 金融支持
一、中国少数民族地区金融现状
1、金融发展整体滞后,金融相关比率偏低,经济的货币化不足
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的研究表明。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之间存在平行的关系。而且,在许多快速增长的时期。“一国的金融上层结构发展要快于该国国民生产和国民财富基础结构的发展。也就是说一国或地区金融资产总量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大致平行的关系。随着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的增加,金融发展的规模亦相应扩大,而且,金融资产总量的增长要快于其生产总值在增长。
根据《中国民族统计年鉴2004》和《中国统计年鉴2005》的相关数据可以知道少数民族地区金融总量显著偏低,金融发展显著滞后。2003年,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全部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总余额,占全国的比重只有5.7%,其中存款余额比重为5.6%,贷款余额比重为5.87%,而该年民族自治地方的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GDP的比重为8.85%,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3%。从衡量金融发展水平的金融相关比率看,显然,民族自治地方的金融相关比率虽然在改革开放以来也有随经济发展而上升的倾向,但上升速度显著低于全国金融相关比率的增加速度,而且民族自治地方的金融相关比率显著低于全国的金融相关比率。可见,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金融发展总体滞后,经济的货币化不足,经济循环中信贷和货币化的程度较低。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民族地区自然经济部门,占有较大的比例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民族地区金融机构不发达和结构不合理造成的。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2、金融组织结构不健全,金融各业发展不协调,金融资产结构不合理
从金融机构的结构上讲,目前民族地区的金融机构中,国有金融机构占垄断地位,非国有金融机构发展缓慢。民族地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存贷款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的比例,近几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高达80%以上,国有金融机构垄断地位还相当明显。全国性或区域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非国有金融机构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在西部民族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数量与其业务发展不对称。再者,民族地区外资金融机构数量少。2004年底,外资银行在西部民族地区设立的机构在全国,比例还不到10%。民族地区金融组织结构水平低,缺乏完整科学的金融体系,严重制约了民族地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从而制约了企业组织结构和经济所有制结构的优化,影响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的增长。
3、区域资金向外流失严重,加剧了资金供求矛盾
市场导向型经济无疑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我国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快,投资环境远优于少数民族地区,资本的边际效率高于少数民族地区,投资风险整体上也低于少数民族地区,而且分散风险的途径较多。因此,尽管长期以来,国家为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注入大量的资金,但少数民族地区资金却通过各种途径向东部地区流动,形成了少数民族地区资金外流与区域经济的发展不相协调的状况。比如信贷资金通过上存资金、资金净拆出、金融机构直接向区外企业贷款等渠道外流,向大中城市、大中型企业和发达地区集中。据统计,从1999年开始全国民族自治地方金融机构存款大于贷款,存贷差为179.85亿元,之后存贷差持续上升,到2003年达到2410.17亿元。有的学者利用资本流动的F-H模型,研究了中国省际间的资本流动,发现1978年以来,全国五个自治区和贵州、石南、甘肃、青海等多民族地区都是资本净流出地区。大量资金外流使原本资金就短缺的民族地区发展更加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