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悖论(3)
2017-09-26 03:17
导读: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悖论”导引出来的一种逻辑后果,是商业银行内部分裂为“改革者”与“被改革者”两大阵营,“改革者”在改革设计中尽量保证其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悖论”导引出来的一种逻辑后果,是商业银行内部分裂为“改革者”与“被改革者”两大阵营,“改革者”在改革设计中尽量保证其利益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设计的改革基本框架来推行改革。在认同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就是改革者的前提下,国有商业银行高层的管理者大多进入到“改革者”队伍中,他们视改革将使其受益而得到激励,至少他们认定改革不会抛弃他们或减少他们的利益,因而积极主动地领导、组织、参与并推进改革;基层的经营者、操作者则大多归列在“被改革者”的队伍里,他们对改革的前景认识,集中在自身职业和收入的稳定性方面,大多担心职业岗位的丧失和收入的减少,“被改革者”的基本意识决定了他们不可能主动加入改革的行列中来。在现实情况下,这样不同改革阵营中的人,在潜意识中有着共同的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群体分裂的首肯:“改革者”或管理者天然性地代表国家或出资人,并代表商业银行,“被改革者”或经营者仅仅代表自己。正是这种深层潜意识的存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才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相对顺利地进行,大量的“被改革者”最多只会去力争一些个人基本利益方面的补偿,而不得不认同或屈服于“被改革者”的命运。
显而易见,如此阵营的分裂,产生出了新的不同利益团体对立,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进程,甚至于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也就取决于这样的利益调整或处理得当与否。“改革悖论”的这种逻辑后果是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提出的一道必须回答的考题。当然,“改革悖论”从逻辑上讲也会造就“改革者”与“被改革者”之间的中间游离性群体,这一点,我们后面结合实际情况时再加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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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悖论”导引出来的另外一种逻辑后果,是作为“改革者”的高层管理群体在矛盾与对立之中,自然而然地要去平衡或圆融各种利益关系,经常在国家、商业银行、员工群体和个人自身利益上选择某种能够“走得通”的道路来推进改革。鉴于这一群体代表着国家、商业银行、员工群体和他们个人自身利益,利益代表的多元性,决定了他们个人作为“人”的冲动通常会有某种自我约束来减弱,个人价值的最大化并不最终表现在自己纯粹的经济收入上,而是表现在管理岗位的稳定及提升,职业声望的增加以及地位及形象价值、被尊重层次提高、员工拥戴等方面。因此,将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任务落到这一群体身上,在经济利益分配问题上,通常会有一股内在的力量约束个人经济利益无限度的扩张。除非少数个别人彻底舍弃国家利益代表、商业银行利益代表和员工群体利益代表的地位,将自己混作于一个完全纯粹“经济理性”的单个人,仅仅代表自己的利益来垄断改革。这时,他们已经不再是国家和商业银行利益的代表了,改革不过是纯粹谋取或窃取其他主体利益的工具而已。在这一点上看,国有商业银行的高层“改革者”阵营,实际上是多元利益的平衡器。
可见,一般情况下,“改革悖论”将带来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的阵营分裂和“改革者”对于各方面利益的圆融。从理论的角度看,也存在着两种与这样后果相对应的可能情况,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更多地关注银行和员工自身的利益,改革也就是银行自身与国家最大程度地争利,它带来的内部阵营分裂是弱小型的,不论是管理者还是经营者,他们大多是与国家争利的“改革者”,都试图要得到改革的最大利益,这时,商业银行体现出来的更多是个人“经济人”理性下的自由选择意识,自身利益高于一切,淡视国家利益的存在,这种情况在理论中被认定为“机会主义”的极端存在方式⑸;一是作为“改革者”的高级管理群体,强烈或过分突出“出资人”国家的利益,弱小化或淡漠化商业银行自身和员工的利益(包括高级管理群体他们个人的利益),形成商业银行和员工群体与他们的分离和强烈对立,这时的改革也就在很大程度上远离了银行和员工,牺牲银行和员工的利益来实现单一性的国家利益,在这样的改革中,“改革者”人数相对较少,他们的意识里有着更为深厚的“社会人”对于国有产权制度的认同或敬畏,完全将自己等同于国家“出资人”或“出资人”的绝对代表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两种情况的出现是相对极端性的,它们能够丰富我们的认识,也是重要的题目,但本文不做过多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