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的原因及制度价值思考(5)
2017-09-26 06:25
导读:(二)作为一种程序的公司分立。西方经济学家对公司分立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提出了多个解释:其一,内部组织经济学。公司内部传递信息的效率高于市场,
(二)作为一种程序的公司分立。西方经济学家对公司分立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提出了多个解释:其一,内部组织经济学。公司内部传递信息的效率高于市场,可以使交易的机会主义最小化。但是,如果多部门的公司管理体系中产生低效率现象并导致企业利润下降,表明内部化的优势正在消失,只有通过公司分立或分拆来降低内部交易成本。其二,产品生命周期行为。随着产品市场的扩张,企业将实施垂直分解策略,通过分离出部分资产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最优的规模经济。当然这并不仅限于公司分立的形式。其三,技术变化和规模经济。如果企业通过内部成长或合并活动无法实现规模经济,说明技术变化正在影响公司运营的资产形式,企业应该分离部分资产并实施公司分立程序,这样才能实现公司的盈利性目标。
总结公司分立的不同定位,可以包括:其一,作为资产重组和管理的手段出现在公司法调整领域,是一种主动的商事行为。如国企的现状决定其主业与辅业必须分离,这是公司分立制度的一种现实需求。其二,作为管制政策和竞争政策的产物出现在竞争法的调整领域,是一种被动的救济措施。其三,作为公司形式变更的纯粹程序性规定,是企业法人满足自身要求而运行的程序。比如,可以作为解决公司僵局、内部纠纷的方式。在这三种情形下,核心问题只有一个就是“效率”。简单来说,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