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初探(7)
2017-10-11 06:58
导读:我们的思路是现在先把制度建立起来,保障水平并不一定要求很高,因为社会保障基金是要到若干年后才分期支付的,所以完全可以把积累起来的社会保障
我们的思路是现在先把制度建立起来,保障水平并不一定要求很高,因为社会保障基金是要到若干年后才分期支付的,所以完全可以把积累起来的社会保障基金,尤其是养老基金投资于经济建设,再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缴费水平和保障水平,以形成良性的循环。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已经与国际劳动组织的有关条约存在巨大差距。比如,1933 年国际劳动组织就把农村养老保险、残疾保险和遗属保险纳入了条约范围,而中国到目前为止也达不到其规定的水平。尽快弥补其中的差距,是我们这个逐步走上富强繁荣之路的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做到的。
三、衔接模式设计
在现阶段,城乡保障制度的有机衔接应如何运作,其目标模式应该是怎样的,这就是下面所提出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从“二元到三维”的目标模式。
打破城乡二元社会保障结构已势在必行,但如果在现阶段就把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到与城市相同或降低城市社会保障水平都是绝对不可行的。那么一种既符合社会保障制度的趋势又适合当前国情的、过渡性社会保障制度,就是我们设计的“三维”保障制度的目标。
1.三维基本框架
“三维社会保障制度”由“基本保障”、“补充保障”、“附加保障”这三个层次组成。其核心可以简述如下:
建立覆盖全国城乡统一的法定的基本保障。虽然基本保障层次低但范围广。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权享受。它保障的是全体公民在生命波折期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主要是公民老年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城乡预防和基本卫生保健(比如城乡妇幼保健和防疫接种疫苗等等),城市和不同地区间保障水平可以有差别。费用由从全民征收的社会保障税支出。基本保障由城乡社会福利、城乡社会救助和城乡优抚安置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组成。国家按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发放和使用。基本保障采用受益基准制,保障基金的支付方式采用半积累半现收现付制。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建立省(市)级统筹的补充保障。该层次的保障水平略高,是基本保障的补充,保障范围包括所有(国有、集体、混营、合资、乡镇企业等)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及政府公务员。属于法定强制性保障。保障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各按职工工资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政府部门公务员由财政和公务员共同负担费用,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的方式。保障项目主要是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与在养老和健康基本保障之上的养老、健康保险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障采用混合制,保障基金的支付方式采用半积累半现收现付制。
建立以商业性保障为主的附加保障。该层次主要是为那些不满足于基本保障和补充保障的收入较高的公民提供保障,属自愿性质。保费完全自负或由个人愿意支付保费的雇主协商共同支付保费,但国家可给予某些税收优惠。附加保障采用受益基准制,保障基金的支付方式采用完全积累制。
由基本框架可以看出其特点是“就地起步,由低到高,多层次,高弹性”。
2.操作要点
为使以上构架具有可操作性,有效的管理措施至关重要:
建立覆盖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障个人帐户,帐户的号码与每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相同,即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与居民身份证号码相统一。公民无论到国内任何地方工作,都可以按规定由雇主和自己向个人帐户注入当时工资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障费,并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领取社会保障金。
所有单位,包括国有、集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等经济单位、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和其他经济单位,雇佣劳动力(各类职工,包括农民工)超过一定期限后(比如3个月——与一般单位新职工试用期3个月相同),雇主和职工个人必须向当地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缴纳国家规定的、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障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再按一定比例把缴款分注职工个人帐户和地区统筹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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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由职业者、自营业者,因为没有雇主为其个人帐户注入资金,所以他们的补充保障主要是由自己向帐户缴纳,同时,政府给予较小比例的补贴。他们也可以选择采用附加保障的形式,比如购买商业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