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在宏观调控中的积极作用(4)
2017-10-17 01:29
导读:一是银行业各项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在加强宏观调控中,银行业各项改革顺利推进。按照中央2003年底关于率先选择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
一是银行业各项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在加强宏观调控中,银行业各项改革顺利推进。按照中央2003年底关于率先选择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的战略部署,银监会制定下发了《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按季考核,积极推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银行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指导浙江商业银行完成了更名重组和天津渤海银行的有序筹建。在促进浙江等8省市信用社深化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及时将北京、天津等21省(市、区)纳入改革范围,农村信用社改革整体进展顺利。其他银行业机构的改革也在有序推进。
二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得到明显加强。按照“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分类的准确性、风险拨备充足度和资本充足率都发生了积极变化。
三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得到更新。开通了“大额风险集中度和零售贷款违约信息披露系统”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服务专网”,初步建立了行际间的信息共享平台,有效解决了系统上下、行际之间风险管理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风险内控能力得到提升。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6家商业银行已开始引入经济资本等新的管理标杆,改进对分支行的评价考核机制,逐步形成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规模扩张自我约束机制。
四是商业银行调整贷款结构和提高业务创新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商业银行积极推进金融创新,改进高端客户服务,银团贷款和俱乐部贷款逐步推广,资产结构、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和收入结构进一步改善。在宏观调控中,商业银行通过大力调整信贷结构、着力深化改革和转变信贷增长方式,既有效把住了信贷总闸门,又切实防范了银行风险;既把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过热行业的投资压了下来,又支持了农业、交通、电力等薄弱行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