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财务治理体系构建(3)
2017-10-22 04:26
导读: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做到激励与约束相对等、分权与同一相结合,因此,企业财务治理必须拥有全方位、立体化的决策支持系统。离开上述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做到激励与约束相对等、分权与同一相结合,因此,企业财务治理必须拥有全方位、立体化的决策支持系统。离开上述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构建成完善的企业财务治理风险防范体系,也不能做到真正的监视权、决策权、治理权与执行权的分离与制衡,更不可能使企业财务治理健康有序地运行发展。只有牢牢构筑起这“四道”风险防线,企业财务治理才能在谋求财务资源与非财务资源一体化的过程中,不断进步水平,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强化企业财务治理的协调性
财务治理就是对企业财务活动及其所体现的财务关系的治理,是一种综合性的价值治理。要使企业财务治理有序开展,就必须充分重视财务治理过程的协调性和治理结果的***性。
(一)财务治理过程的协调性。财务治理过程的协调性主要表现为:(1)财务活动治理的协调性。不论是依据系统论观点、资本运动规律、本钱效益原则、分级分权治理理论,还是依据企业价值最大化财务治理目标、环境——战略的对应关系,企业财务活动及其治理都实实在在地存在着一种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逻辑关系,企业财务治理都是基于这种逻辑关系而展开的。在这个意义上,企业财务活动治理的协调性,既是其内在的要求,也是外在的必然需要。(2)财务关系治理的协调性。从现代企业制度来看,企业财务关系的外在直观表现是企业整体或其组成个体与各有关利益主体和行为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其直接表现是企业与其出资者、政府治理部分、外部市场交易主体、内部各组成单元或个体及社会之间的责任配置关系。这些利益博弈和责任配置能否令有关各方满足,既取决于有关各方对利益与责任理解、把握和践行程度,又取决于有关各方所达成并实施的各种法律、规章、制度或基本道德规范等规则类的契约以及某些自然法则的约束效果,更取决于对其中所涉及的各种关系的协调结果。(3)财务活动与财务关系共管的协调性。财务活动的治理和财务关系的治理不是割裂,而是相互交织、相互融合与协调,共同作用于企业财务治理实践中。财务活动治理中必然且必须涉及到处理和协调各种财务关系,而财务关系体现为财务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和责任关系,要达成稳定的财务关系,使各种关系相互协调,就必须实现企业财务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之间利益均衡协调,财务关系的协调性决定着财务活动终极是否能顺利开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治理财务活动与财务关系的过程中,必须重视两者之间的协调性。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二)财务治理结果的***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任务,要求在开展各种社会经济事务的同时,必须妥善统筹和协调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包括人自身的***、人与自然的***、人与人及人与社会的***、国家内部系统诸要素的***,促使各种矛盾和关系配合协调、相生相长,企业财务治理体系的构建与运行也不例外。企业财务治理的协调运作有利于形成资本在以企业整体为轴心的不同利益主体和行为主体之间的活动的状态,形成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和结果的“大一统”格式,从而使企业财务治理体系在动态协调中天生静态的***结果、在静态的***状态下开展动态的协调工作,并终极实现企业财务治理的***发展。
四、把握企业财务治理系统的整体性
系统是指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元素为实现某种目的而组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复杂同一体,其明显特征就是具有整体性,即具有整体思想,能够达到整体协调、整体可行、整体最优。财务治理是由筹集资本、投放资本和分配资本等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的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具有系统的性质。这就要求企业在构建财务治理体系时做到:
(一)树立系统整体观念。应将财务治理看成一个从内容到形式都是由诸多相互制约的要素组成的矛盾同一体,使企业财务治理思想与企业整体及其治理的系列思想相匹配,充分反映企业治理的基本思想和要求,并与之保持一致,以支持整个企业系统的良性循环。由于相对于企业治理系统而言,企业财务治理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可能以独立的个体状态存在,而是围绕企业治理系统作用于整个企业乃至社会经济。同时,具有独立功能的各要素之间必须同一和协调于系统整体之中,不能脱离往考虑整体要素间的联系和作用,由于任何一个要素功能的发挥都离不开系统整体,脱离了整体,要素的性能和要素间的作用就失往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