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应对财务报表欺诈的政策剖析与比较(4)
2017-11-02 02:24
导读:3.1.2 美国经济背景、证券市场运行分析 短短数月内,美国集中暴露了一系列公司假账丑闻,这尽不是一种偶合,它与美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密切相关。
3.1.2 美国经济背景、证券市场运行分析 短短数月内,美国集中暴露了一系列公司假账丑闻,这尽不是一种偶合,它与美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密切相关。[7]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以为代表的新经济的崛起,美国经济繁荣,华尔街股市兴旺,让人们都觉得技术创新产业的发展才刚刚开始。在一片乐观气氛下,大家都不停地投资。恰在此时,美国政府实行了
放松管制政策,国内、能源等市场纷纷放开,不少原本不会被批准的大团体并购交易,几乎都是在那时完成的。这种“一口饭吃成胖子”的行为,必然造成盲目扩张后的“消化不良”。为蒙混过关,做假账可能就是最好的应急之策了。在股市高涨时,题目也许会被忽略。但在股市缩水时,公司就无法再用“充水的利润”掩盖深躲的矛盾。同时,证券公司内部也出现欺骗投资者的情形。固然证券公司应当独立地为投资者的利益服务,但是,实施起来谈何轻易。投资者此时是“虚弱的大多数”,在保护投资者利益与顺从证券公司高层意见之间出现冲突时,要职员独立地为投资者的利益服务是很不轻易的。例如,在安然的案例中,有一位分析师质疑安然的财务健康,结果该公司迫于安然的压力解雇了他,由于这家证券公司还需要从安然那里获得新的业务机会和盈利机会。这表明美国证券市场在监视这一环节存在着严重的独立性题目。总之,这一切丑闻的出现离不开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过热的经济环境和放松监管的政策背景,正是这些背景为丑闻企业提供了作假的“温床”。从某种意义上说,假账丑闻是在为经济过热时政府和企业犯下的错误“还债”。[8]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知,由于中美两国经济背景、证券市场运行程度和方式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两国所颁布的应对财务欺诈的政策既有共同点,又存在差异。
3.2 中美应对财务报表欺诈的政策的共同点 无论是中国的审计技术提示第一号,还是美国的SASNo.99,二者都是在两国国内接***生一系列恶性财务欺诈案,给两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造成了恶劣影响,令两国政府、业界人士及民众强烈不满,强烈要求注册会计师自我检讨,切实改进审计工作的呼声中诞生的。这两项政策又都是由两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经过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鉴戒以往经验后颁布的。这两项政策的精神实质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1)都是作为一种工作指南,都只是尽最大可能帮助注册会计师发现各种欺诈的行为和方式。由于审计工作本身的局限性以及各种欺诈手段的复杂多样,即使注册会计师完全按照政策所列条款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也并不能保证财务报表无重大错报,只能获取相应证据“公道保证”报表不存在因欺诈导致的重大错报,特别是当被审计单位内部各方相互勾结或串谋进行欺诈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时更是如此。2)二者固然列出了大量的工作执行说明及考虑范围,但本质上并非希看注册会计师成为一个具有“教条主义心态”(checklistmentality)的,只知照本宣科从事审计业务的人,而是希看注册会计师在工作中应善于思考,经验,不断进步自身职业水准。3)都不同程度地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4)都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体现了富于创新的时代思想,是广大会计审计界工作者聪明的结晶,都有效地促进了审计工作的发展。5)都是作为两国公司治理、行业整顿以及反欺诈行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阶段性成果。 当然,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标准或指南能够放之四海而皆准,囊括一切,中美两国所颁布的这两项政策也不例外。两项政策最大的缺陷是难以适用于私营公司或规模小的公司,这主要是由私营公司和小公司的特点决定的。一般而言,这些公司通常是由个人、家族或彼此间有密切关系的人所拥有和控制,几乎没有外部利益团体、组织或个人。因此,这些公司往往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缺乏外部的有效监视,整个企业的岗位设置、职员编排以及会计政策无不是由老板定夺。这使得共谋进行欺诈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一旦这样的情况发生,注册会计师往往无能为力。另外,假如按照两项政策所公布的审计要求往做的话,审计用度将是十分高昂的,小公司往往无力或根本不愿支付这笔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