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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上市公司财务与体制缺陷(2)

2017-11-02 02:28
导读:在传统国有资产治理体制下,我国对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激励约束存在着很多题目,如物质激励偏低,灰色收进偏高,行政激励偏高,激励形式单一(由

  在传统国有资产治理体制下,我国对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激励约束存在着很多题目,如物质激励偏低,灰色收进偏高,行政激励偏高,激励形式单一(由于地方政府不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国有股的转让受到很大的限制,无法对经营者采取股票期权的激励措施),公司业绩无论好坏,治理层的报酬并不会随之升高。而且公司治理层很多是行政任命,本身不具备承担资产责任的能力,使得国有资产经营者的委托代理责任无法落到实处。由于经营好时公司经营者不能得到相应的报酬,公司经营失败时他们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他们也就缺乏进步国有企业业绩的积极性,但是为了应付考核和私人利益等,他们也会在企业业绩欠佳时通过会计信息造假来提升业绩。
  
  改革国有资产治理体制抑制上市会计信息造假
  
  既然我国的传统国有资产治理体制的缺陷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现象的深层次的体制原因之一,为了从根本上减少上市公司造假现象,就需要我们从根本上改革我国的国有资产治理体制,改变政企不分、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的状况。
  党的第十六届一中全会会议在国有资产治理方面进行了重要变革,也就是成立直属国务院的国有资产监视治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这是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迈出的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固然国资委的具体运转方式尚未确定,但其职能已经明确,就是国资委是出资人,依法享有出资人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治理者三大权责,中心和地方国资委是由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授权“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而且明确了各级国有资产治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的处置、使用和收益权,对所投资企业拥有股权,不再有行政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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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者职责,国资委的成立就能有效解决我国传统国有资产治理体制中存在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条块分割及所有者缺位等题目,这对于减少政府部分对企业的干预、加强企业治理层的监视及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等起着重要的作用,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减少和避免对企业的行政干预,这样就不再存在“为国企解困”而让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的题目。而且,由于国资委代表出资者,就能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真正到位,完善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减少内部人控制现象,使上市公司真正成为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使公司经营者处于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效监视之下,从而能有效减少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造假事件。另外,由于中心和地方国资委“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国资委在处置国有股上具有更多的灵活性,大大降低国有股处置的本钱,就能采取经营者持股等激励措施,加强对上市公司经营者的约束激励,使经营者进步业绩水平的努力内化,从而降低造假的可能。
  所以,建立国有资产监视治理委员会不仅能有效解决我国传统国有资产治理体制中存在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及所有者缺位等题目,使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还能够减少政府部分对上市公司的干预、加强对公司治理层的约束激励,对于有效控制内部人控制现象,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杜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事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
  1.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会计理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1版
  2.《经济学家曹凤岐:制度变革是治假之本》,中华财会网,2002-10-09
  3.“国资委架构轮廓初现 今年3月有看正式揭开面纱”,《证券日报》200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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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5.庄序莹,“论国有资产治理体制的改革”,《中心财经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6.曾磊光、李光玉等,《遏制流失—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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