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治理生态的建设与财务欺诈的防范(3)
2017-11-13 02:21
导读:2.4 加强精神生态的建设 前面所提到的公司治理生态,主要是指为公司提供外部服务的专业职员的“责任生态”,实在,公司治理生态还包括、贸易、社会
2.4 加强精神生态的建设 前面所提到的公司治理生态,主要是指为公司提供外部服务的专业职员的“责任生态”,实在,公司治理生态还包括、贸易、社会、文化等等因素所形成的更大的“生态”。我们可将这一更大的生态分为两部分,即精神生态与社会生态。前面所讨论的为公司提供外部服务的专业职员的责任生态应回进社会生态方面的范畴。在谈到社会生态失衡时,人们总是将其回于制度安排方面的缺陷,如:一旦证券市场上出现做假违规行为时,人们以为这主要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造成的。为弥补制度方面的不足,于是鉴戒了很多国外相关法律规范,但效果仍然不理想,还是造成了很多题目。殊不知,我们固然可以鉴戒国外的法律规范,但我们不能移植法律规范后面的那些观念。假如人们的意识、理念等落后于制度,那么再好的制度也是发挥不出其应有的作用的。因此,在加强社会生态建设的同时,不能忽视精神生态的建设。精神生态指精神领域各要素之间的平衡题目,即人们的思想、情操、气质、文化等精神的脉系之间的平衡题目,这种平衡是以协调发展为依据的。在健康的精神生态环境下,人们追求的是健康的心理活动、道德生活和生活信仰,可以避免败德行为的发生。社会生态与精神生态共处于一个共生体中,两者之间可以形成一种共生互补的关系。依据两者之间的共生原理,在实践中,目前社会生态(这里仅指为公司提供外部服务的专业职员的责任生态)建设的重点应是结合我国实际,建立健全我国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监管的力度,以遏制财务欺诈行为的发生。与社会生态建设相适应,公司治理方面的精神生态建设的重点应放在诚信方面。假如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和监管者不讲正直诚信,制度安排将显得苍白无力。只有通过诚信教育,才能使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与监管者树立职业道德观念。诚信教育应是全方位的,不仅注册会计师需要诚信教育,而且律师、证券师、投资银行、信用评级机构、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以及政府官员、监管机构和新闻媒体等证券市场的监管者都需要诚信教育。只有实现两种生态之间的共生互补,才能使公司治理这个大的“生态”处于健康平衡的状态。 此外,上市公司还应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各自的职责,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引进独立董事制度,以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管。公司内部应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防范舞弊、预防假账的发生。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将明显改善公司治理生态的状况,使防范财务欺诈的约束机制真正地建立起来,从而杜尽财务欺诈行为的发生。
: 1.李曙光。公司治理的生态危机[J].财经,2002.6. 2.杜兴强。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当局对会计准则制定的态度及对策探讨[J].会计,2003.7. 3.葛家澍,黄世忠。安然事件的反思———对安然公司会计审计题目的剖析[J].会计研究,2002.2. 4.黄世忠,叶丰滢。美国南方保健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剖析[J].会计研究,2003.6 5.张艳。中美注册会计师造假及监管机制比较研究[J].
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