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高校债务治理的思考(4)
2017-11-25 03:04
导读:(1)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责任制。贷款高校应成立以校(院)长为组长、主管财务副校(院)长为副组长,财务、基建、监察、审计、工会等部分负责人为成员
(1)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责任制。贷款高校应成立以校(院)长为组长、主管财务副校(院)长为副组长,财务、基建、监察、审计、工会等部分负责人为成员的贷款资金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贷款项目的论证、贷款资金的使用、治理与监视。建立 “责权利”和“借用还”相同一的债务治理机制,如项目论证制度、***决策制度、贷款资金的财务治理制度、监视评介制度等,规范举债程序,控制债务规模,落实治理责任,切实防范风险。
(2)建立项目治理责任制。按照"同一领导,分级治理"的原则,建立贷款资金项目治理责任制,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贷款高校的校(院)长是高校贷款项目的总负责人,对全部贷款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公道性、效益性和偿还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有计划、安全公道的使用以及项目建设质量负责。各级财务职员应对资金的使用和治理负责,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
(3)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提示制度。以教育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开发的"高等学校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模型"为基础,研究确定本校公道的贷款控制规模,以负债率(债务余额与当年学校各项总收进的比例)、债务率(债务余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偿债率(年度还本付息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等为重点,对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随时把握和了解自身的财务风险状况。(4)建立项目财务监视制度。财务部分要及时、正确地把握学校负债建设项目贷款及配套资金等的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分加强稽核检查,严防项目举债突破计划规模。负债项目建设完成后,学校应组织有关财务、监察、审计等部分要对项目的效益、效益、功能作用以及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全面的绩效评价。同时,学校还应按规定积极主动地对凡累计贷款余额达到本校近三年均匀总收进10%的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年度贷款额度方案、具体还贷计划和措施等相关材料报送主管部分备案,建立大额贷款备案制度,接受上级部分的宏观治理与监控。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在高校债务题目日益突出、财务风险逐渐显现的新的形势下,认真审阅和研究高校债务治理题目,对高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对推动高等教育思想观念、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和创新,都将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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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加强银行贷款治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文件,教财[2004]18号.
[2]马树来,洪中强.防范财政风险必须将政府债务收支纳进预算治理.预算治理月刊,2004(6).
[3]尹之海.高校贷款规模过大的、原因和对策.教育财会研究,2005(5).
[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的通知.浙江省政府文件,浙政发[20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