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移动通讯团体选择财务治理体制的分析(4)
2017-11-28 05:54
导读:(五)企业组织结构: 企业组织结构与治理体制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有什么样的组织结构就有什么样的治理体制。组织结构是治理体制的组织保障。假如
(五)企业组织结构:
企业组织结构与治理体制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有什么样的组织结构就有什么样的治理体制。组织结构是治理体制的组织保障。假如没有相应的组织结构则治理体制只是空谈。如在直线制组织结构下,要采用分权制几乎是不可能的。
美国学者威廉姆斯根据前人的实践,在钱德勒的考证基础上,把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分为三类即:U型(单元结构),H型(控股结构)和M型(多元结构)。直线制结构、职能制结构和直线职能制结构都是U型结构,U型结构是一种高度集权的组织结构。一般来说,集权型财务治理体制主要是这种结构。H型(控股结构)是一种典型的分权制的组织结构,母公司经常是一个多元化的控股公司,其下属子公司彼此业务互不相干,结构属无关产品型,在经营上有较大的独立性。这种经营方式类似于投资机构的基金治理。M型是U型和H型发展、演变的产物,是一种分权与集权相结合,更夸大整体效益的大型公司结构。M型结构由三个相互关联的层次组成。第一个层次是由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组成的总部,它是公司的最高决策层。它的主要职能是战略规划和交易协调。第二个层次是职能、支持和服务部分组成的。M型结构的财务是中心控制的,负责全公司的资金张罗、运作和税务安排,在此结构下子公司的财务只是一个核算单位。第三个层次是围绕公司的主导或核心业务,互相依存又互相独立的子公司,每个子公司都是一个U型结构。公司的内部资源配置和交易协调不单纯以各个子公司的财务业绩出发,更重要的是体现公司的战略重点和整体优化。M型结构集权程度较高、突出整体优化,具有较强的战略、实施功能和内部交易协调能力。它是目前国际上至公司治理体制的主流形式。M型结构的具体形式有事业部制、矩阵制、***结构等。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中国移动通讯团体的组织结构是一种类似于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各子公司相当于一个事业部,与事业部不同的是各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与团体公司是同等的。团体公司下设几个职能部分,为各子公司服务。
这种M型的组织结构为团体公司采取集权型的财务治理体制提供了组织保障。
由以上可见,在当前的形式下,在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国移动通讯团体应选择集权型的财务治理体制。将筹资权、投资权、利润分配权、营运资金的治理等重大财务决策权利集中在团体公司,而将日常经营决策权,一般职员的任命权、非重要资产的处置权等下放到子公司。这样可以发挥团体的上风,集中气力应对竞争对手,可以避免下属子公司的滥投资,将有限的资金用到移动通讯的发展中往,可以进步资金的使用效果。当然集权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财务治理权限都在团体公司,如何适当放权,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是团体公司面临的另一个。
企业团体财务治理体制并不是固定不变,一劳永逸的,它应随着团体母公司的治理水平、外部环境、组织结构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企业团体的财务治理体制不仅要考虑母公司的控制素质,更要考虑子公司的治理水平与领导人的能力素质。随着团体的发展日趋成熟,***公司治理水平的进步,团体将逐渐从集权型向分权型过度,子公司将获得越来越多的财务决策权如投资权、筹资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