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行为分析
2016-01-23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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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中小企业是
毫无疑问,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因素,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香港,中小企业是指“任何从事制造业而雇用少于100人的企业,或任何从事非制造业而雇用少于50人的企业”[1]。截至2000年12月,香港共有约29万家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8%。香港特区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内地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鉴戒意义。 一、香港特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理念 政府对自身与市场的角色定位无疑是处理政企关系的思想条件。在这一题目上,特区政府秉承了港英一贯坚持的“市场主导,政府辅助”的经济哲学。在1999施政报告中,行政主座董建华比较具体地阐述了特区政府对政府经济职能的熟悉。他说:“政府在符合经济规律的原则下,积极为市场健康发展打好基础,只有在市场机制失效时,才作出必要而有限度的干预……所有策略都必须是以市场为主导、配合私营经济发展为原则”[2]。
特区政府的这一理念首先是建立在对市场机制强大气力的熟悉上。特区政府相信,“企业家远比政府官员了解市场,相信企业家的集体聪明,也远比任何官定的经济蓝图更能够带领香港走上繁荣之路”。正如现任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指出的,“每一天,本港市民和各行各业作出了数以百万计的经济决定。本港的经济,正是由这千百万个决定所合成的气力而推动。要增强这股经济气力,我们必须鼓励多元发展,让自由市场茁壮成长,以及让个人选择发挥功能。因此,政府在处理经济题目时,固然敢于创新,但尽不会强行制定有违市场自然发展的经济策略”。其次,这一理念也是对香港经济发展历史经验的总结。香港经济在过往半个世纪内数度转型,几番似乎面临困境,结果总是柳暗花明,重要原因“是政府紧守本位,专注于缔造有利于个人和企业发展的环境,而没有试图越俎代庖,代商界决定未来的发展路向……每一次香港成功走上经济新台阶,都与政府的直接指导和经济规划无关。这是我以为处理香港经济时必须紧记的第一条”[3]。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在处理政府与(中小)企业的关系上,特区政府的基本理念是“最小的干预,最大的支持”。1999年12月2日,政府代理工商局局长蔡莹璧在立法会会议上的发言中夸大,“我们必须明白贸易决定应让商人作出,而非由政府提供导向……事实上,中小型企业的竞争上风正在于其灵活性,政府过分的干预,只会抹杀它们的企业精神,后果只会适得其反……我们相信,市场的题目终极应通过市场解决”[4]。所以,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政府所担当的是支持和辅助的角色”,政企关系的基本方针就是“最小的干预,最大的支持”。
所谓“最大的支持”,首先是提供有利营商的环境,包括稳定的宏观经济、简明的税制及低税率、充足的人力资源、完善的基础设施、鼓励应用科技的风气,以及通过健全法制保障个人及知识产权等软件和硬件,让中小企业可以在优良的营商环境和最少的规管下,自由发展业务,发挥它们最大的潜能;并在秉承自由市场的经济原则下,协助中小企业发挥既有的上风,补充它们在规模、资源、技术、人力及市场上的局限;务求在尽量提供支持以及尽少作出干预两者间取得平衡。其次,就是尽量消除限制,鼓励公平竞争。其三,作为香港中小企业利益的代表,在国内外保卫和促进香港的利益。
所谓“最小的干预”,其意思就是唯有在市场失效,或者未能对一些明显符合香港整体经济利益的项目作出投资时,政府才会参与。但这种干预必须十分谨慎。曾荫权曾多次进行过阐述。他说,“一般而言,政府会根据当时和未来的情况,仔细权衡在任何经济领域,或供与求任何一方面作出干预的利弊,然后以经济的态度决定:到底干预的利益大,还是不干预的利益大”[3]。
正是基于这个理念,特区政府对中小企业扶持的着力点除协助中小企业增强实力外,更鼓励中小企业发奋图强,以增强本身的营运条件和能耐,注重企业治理,强化企业在控制本钱、洞悉市场、维持竞争、把握风险、灵活转型、进攻退守等各方面的实力,以应付不断转变的经济环境。代理工商局局长蔡莹璧指出:“政府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的施政方针,便是致力在自由市场的经济架构下,营造一个有利营商的环境,提供切合中小型企业多元化需要的支持服务,使这些企业能有效地营运,并进步其竞争力”[4]。可见,特区政府对中小企业扶持的目标是进步竞争能力,而不是给予直接的经济资助。 二、香港特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是特区政府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制定和执行符合香港实际的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香港政府成立了中小型企业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中小型企业的经营者、工商团体代表、产业支持组织及政府有关部分,负责就影响中小型企业发展的事宜向行政主座提出意见,并建议所需采取的措施。为了加强对香港中小型企业支持服务的协调及发展,产业署在2000年4月1日成立了中小型企业办公室,其目的是确保政府制定有关增强中小型企业竞争力的新政策既全面又有连贯性。 1、创造营商环境。 首先,特区政府致力于中小企业创造有利营商的环境,尽量减少市场的阻碍。政府充分熟悉到,对市场的过分规管和官僚作风,是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对于以较低本钱经营和以灵活取胜的中小型企业尤为不利。因此,特区政府致力维持简单而明确的低税制,尽量让企业保存资金作发展及提升竞争力之用。正如周德熙局长在立法会指出,政府把很多影响企业经营本钱的公共收费尽量维持在低水平,这对于资金比较匮乏的中小型企业来说,是莫大的帮助。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工商服务业推广署与私营机构紧密合作,力求减少繁琐的政府程序,减轻规管措施造成的本钱负担,以向工商界提供更优良的服务[5]。政府工商服务业推广处专责统筹和支持各政府机构全力推展“方便营商计划”及“推广服务业计划”,目标就是维持香港作为全球最佳营商地方和区内卓越服务中心的地位。政府已通过上述计划实施了300多项措施,其中不少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营运和发展。此外,职业练习局的“创业发展中心”,为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设备完善的工作环境,以便筹备及发展新业务,并协助他们发掘新的贸易意念、孕育企业精神及推行业务计划。 2、提供信息支援。 对中小型企业而言,由于本身人力上的局限,在获取信息上可能比较困难。有鉴于此,特区政府非常重视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一系列服务、活动和设施,以“一站式”的概念提供有关资料。例如,产业贸易署作为政府服务中小企业的前线部分,设立了“中小型企业信息中心”、“中小型企业网上信息中心”等,中小企业及创业人士可以从这些信息中心获取经营不同行业所须申领的牌照资料及申请表格,各支持机构提供的中小企业支持服务和设施的资料,以及贸易伙伴关税税率等资料。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设立的“中小型企业中心”,则是中小企业的业务智囊网,提供免费顾问服务、专家热线咨询、业务成长方案、治理职员培训、信息科技应用及企业联系等服务,并进行中小企业调查,每三个月公布一次中小企业经营环境指数,协助中小企业主了解业界的整体经营状况,从而制订更佳的业务发展计划。香港贸易发展局设有“客户服务中心”、“商贸信息中心”及“中小企业服务站”,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而切合其需要的服务,包括“商贸咨询、市场信息、业务联系、市场研讨会及工作坊等。该局的“商贸信息中心”躲有齐备的商贸资料,包括全球各地的市场及贸易信息,内里更设有电子信息中心、多媒体中心、中国贸易信息中心自助商务设施等,为香港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3、协助企业融资。 在自由经济的大条件下,政府从不干预银行的贸易借贷活动。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很多中小企业因银行及财务机构收紧借贷因而出现资金紧绌,特区政府在1998年8月拨款25亿元,推出了“中小型企业特别信贷计划”,由政府作为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人,为成功获得银行及财务机构批出贷款的每家公司提供高达200万元或批出的贷款额的7%的保证额。计划自设立至2000年4月,共有9912家中小企业参与了计划,获得银行及财务机构贷款累计91.6亿元,所涉及的政府保证额为58.1亿元。工贸署及各支持机构也通过举办专题研讨会及讲座,加强中小企业对财务治理的认知及技巧,以协助中小企业达到金融机构的放款要求,从而获取贷款。为了更好地协助香港小型企业筹集资金,特区行政主座在1997年发表的施政报告中已表示,支持联交所研究设立第二板市场。1999年11月,被称为“创业板市场”的第二板市场已经成立,在协助小型科技公司进行集资、发展和扩充业务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 4、促进人力资源发展。 在人才培训方面,政府通过各教育机构、大专院校及支持机构为中小企业培训人才,并协助他们开发、培育和发展新的人力资源。例如,在2000-2001年度,政府投进经常开支约287亿元于基础教育及142亿元于大专教育,占政府经常开支的23%。职业练习局在同年度获政府拨款21.1亿元,为各行各业培训各级人才。雇员再培训局先后获政府注资16亿元,该局目前通过50多间培训机构,在超过100间培训中心提供多项再培训课程。生产力促进局的“中小型企业中心”每年举办超过100个为中小企业而设的信息科技、贸易治理、生产治理及品质治理课程、工作坊及研讨会。在2000-2001年度,生产力促进局举办了超过1500个练习课程,共有超过30000人参加,其中大部分学员均来自中小企业。贸发局的“中小型企业培训计划”每年筹办140多项为中小企业而设的练习课程,内容以出口推广实务及国际市场营销为主,目的是增强他们的出口能力及贸易知识和专业技巧。政府除了培训香港人才外,还要致力吸纳世界各地方的最优秀人才,包括内地的人才。政府已成立专责小组,检讨现行的进境政策,目的是让香港可以从世界各地,包括内地,引进香港缺乏的优秀人才,从而提供其作为制造业及服务业中心的竞争力。 5、推动科技应用。 特区政府积极推动企业应用科技及向富增值产业转型。政府推行了多项措施,推广科技的应用及高增值的工贸易活动,主要的沾恩者都是中小型企业。这些措施包括:(1)设立7亿5千万元的应用研究基金,向科技为主的公司直接提供股本资金。(2)1999年推出了50亿元的“创新及科技基金”,资助有助产业创新或提升技术水平的项目。基金下设有“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以等额出资的方式,提供每个项目高达200万元的财政支持,协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一些还未有创业基金投资但具贸易潜质的研究发展项目。(3)通过香港产业科技中心公司举办“企业培育计划”,为新成立的科技公司提供低本钱的办公场所,以及在治理、市场推广、财政、基本设施和技术方面提供协助,帮助这些公司度过最初几年的创业期。(4)在创新科技署设立专利申请资助计划,鼓励拥有新发明的公司及个人为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作专利注册申请。每家公司或申请人的最高获资助额为10万元或专利申请用度总额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