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企业财务通则》(2)
2016-12-04 01:16
导读:(三)经营者的财务治理职责。经营者财务才是企业财务的精华,企业财务的主要着眼点是财务决策和财务协调。从财务决策上看,企业财务方面的融资决
(三)经营者的财务治理职责。经营者财务才是企业财务的精华,企业财务的主要着眼点是财务决策和财务协调。从财务决策上看,企业财务方面的融资决策、投资决策和股利政策的安排都事关企业生存和发展,这些决策尤其是长期财务决策一般与企业组织结构中的最高经营者紧密相联,因此,只能由企业最高治理层次来考虑。可以说,财务决策是典型地涉及到企业最高层次的决策或者说企业所有重要决策都具有重要的财务意义。也因此,经营者在企业财务治理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鉴于此,《通则》加强了经营者的职责规范,包括拟订企业内部财务治理制度、财务战略、财务规划,编制财务预算;组织实施企业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方案,诚信履行企业偿债义务;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正当权益;组织财务猜测和财务,实施财务控制;编制并提供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信息和有关情况;配合有关机构依法进行审计、评估、财务监视等工作。
二、对建立健全企业财务治理制度作出了全面要求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本和财务治理,规范财务行为,控制财务风险,建立以出资人治理制度为中心的新型财务治理制度框架体系,《通则》对国有企业在制度建设方面作出如下规定:
(一)建立财务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听取职工、相关组织意见的财务事项,依照其规定执行。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回避制度。对投资者、经营者个人与企业利益有冲突的财务决策事项,相关投资者、经营者应当回避。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二)建立财务风险治理制度,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职员的治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
(三)建立财务预算治理制度,以现金流为核心,按照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等财务目标的要求,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本钱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等财务活动,实施全面预算治理。
(四)建立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同一筹集、使用和治理资金。企业支付、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治理制度的规定,依占有效合同、正当凭证,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向境外支付、调度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汇治理的规定。
(五)建立合同的财务审核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实行财务监控。企业应当加强应收款项的治理,评估客户信用风险,跟踪客户履约情况,落实收账责任,减少坏账损失。
(六)建立健全存货治理制度,规范存货采购审批、执行程序,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内部审批制度支付货款。企业选择供货商以及实施大宗采购,可以采取招标等方式进行。
(七)建立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制度。企业自行选择、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可以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并由投资者审议批准。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投资者审议批准。企业购建重要的固定资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应当经过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审批制度履行财务决策程序,落实决策和执行责任。企业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应当在一个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
(八)建立交易报告制度。企业从事期货、期权、证券、外汇交易等业务或者委托其他机构理财,不得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建立交易报告制度,定期对账,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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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立各项资产损失或者减值预备治理制度。各项资产损失或者减值预备的计提标准,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在制订计提标准时可以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对计提损失或者减值预备后的资产,企业应当落实监管责任。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以及没有证据证实实际损失的资产,不得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