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的现状及原因(4)
2017-02-20 01:00
导读:(三)宏观金融环境不完善使得中小企业融资缺乏制度支持和扶持 1.缺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法律体系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根据中小企业
(三)宏观金融环境不完善使得中小企业融资缺乏制度支持和扶持
1.缺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法律体系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需要,制定了很多涉及中小企业的专项法规,但还存在着一些题目。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体系不健全。在法律层次上,我国只有《中小企业促进法》,且尚未出台有关的实施措施和办法。二是我国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还存在政出多门、条款相互矛盾的题目。
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不健全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
根据国际金融公司对中国私营企业的抽样调查,不能满足抵押要求和第三方担保要求是不能获得银行贷款的最常见原因。由于政府担保是造成国有和私营企业预算软约束题目的主要原因,中心银行不鼓励政府担保和企业对企业担保,因此提供抵押已经是几乎所有公司获得贷款的唯一方式。但是很多中小企业没有能力为贷款提供足够的抵押。目前,我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省级或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这对便利中小企业的融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依然存在很多题目。一是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质量不高。二是担保体系不健全。三是具体运作治理方式缺陷。担保公司对申请担保企业的审查苛刻,很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同样无法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
3.我国信用体系的缺失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不畅
一个运作良好的信用体系能使贷款人有效评估借款人的风险,激励借款人定期还款,并能有效促进金融同业间的良性竞争。对中小企业而言,信用体系使它们有可能积累声誉资本,以较少的担保物取得贷款。据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有征信体系的国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比没有征信体系的国家低22%,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要高出12%。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仍存在着很多题目:一是信用立法还很不完备;二是信用数据的开放机制尚未形成,政府各相关部分建立的信用数据档案系统相互封闭,造成信用数据的部分、行业和区域分割和相互壁垒。
4.制度障碍以及转轨时期的制度创新不够
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5月21日发布的《中国中小企业金融制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报告》以为,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既有政策原因,也有法律原因;既有银行治理及业务拓展方面的原因,也有中小企业自身治理和交易习惯方面的原因;既有资本市场、金融市场发展滞后的原因,也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原因。但深层次的原因是制度障碍以及转轨时期的制度创新。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但是目前直接融资渠道仍然偏窄,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除A股市场因多种原因所致发展艰难外,市场经济发展中所需的风险投资体系不健全。其中,中小企业融资的体制性障碍更为突出。在现行企业债券行政审批制下,近几年中小企业发债几乎为零,直接受到歧视性对待。在股票市场上,一批遵纪遵法、经营状况良好并为社会发展所需、但资本金在5 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直接被排除在股票融资市场门外。
由此可见,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题目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题目表面上看是融资渠道狭窄,深层原因则是制度障碍。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进步和国内外经济贸易环境的变化,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题目在得到一定程度解决的同时也将出现新情况、新特点。因此,需要系统化的对策来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题目。治标更要治本。
注释:
① 张捷.结构转换期的中小企业金融研究——理论、实证与国际比较[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264.
中国大学排名
②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课题组.进一步发挥现有中小贸易银行的作用[Z],2002.
③ 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EB/OL].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006-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