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3)
2017-08-04 02:08
导读:1.加强宏观治理,完善经济政策首先,应加快制订和完善包括《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法》、《境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在内的各种企业海外投资法规体系,进
1.加强宏观治理,完善经济政策首先,应加快制订和完善包括《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法》、《境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在内的各种企业海外投资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海外投资的各项宏观治理政策,如审批制度、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等等;其次,固然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对口治理部分是外经贸部,但跨国经营不同程度地受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治理局的影响,不利于同一治理,因此,应成立跨国经营的专门治理机构,以便协调治理,有效地支持跨国经济的发展;再有,可设立全国性的对外投资信息咨询机构,为国内企业的跨国经营治理提供有效的信息咨询服务;最后,在税收方面,在避免双重征税的条件下,通过提供必要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并用所得利润进行再投资。2.采取适当的扶持倾斜政策,重点扶持一批大企业团体开展跨国经营首先,加速中国跨国公司的建设,授予至公司、大企业团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经营自主权,包括外贸经营权、对外投资权、外事审批权、海外融资权等等;发挥其活力,增强其竞争力;其次,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经营自主权的下放,积极推动和扶持具有比较上风的、符合国家产业和整体利益的跨国经营;第三,在大企业内部,围绕跨国经营活动的展开,逐步建立信息、技术、产业、资源开发中心及对外服务中心,以大产业经济团体或大企业团体或综合商社等形式进进国际市场。3.加强跨国银行和跨国公司的共同发展加强中国银行业的海外拓展是中国跨国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重要课题。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银行不仅立足于国内,同时积极向全球发展,其中以中国银行的发展最为迅速。截止1997年底,中银团体已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500多家分支机构,海外员工近2万人,海外资产总值1700多亿美元,各项存款余额近千亿美元,比1992年末增长80%,盈利水平则比1992年同期增长近一倍。我国银行业的向外扩张,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一方面可为国内企业提供正确、及时的国外信息;另一方面,对于一些金融业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我国银行在那里设立分支机构可带动我国企业到这些国家进行投资,从而促使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多元化发展。 4.以援助为依托,促进跨国经营的发展1995年5月,国务院对援外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积极推行优惠贷款方式,并指定中国进出口银行为承贷银行,负责办理政府优惠贷款业务。这项改革改变了传统的政府无息贷款或赠款的单一援助方式,充分发挥银行的筹资和治理功能。银行筹资,财政贴息,银行负责放款和贷款的收回,收回的贷款活动使用,用于有偿还能力的国家从中国进***术、机电产品、成套设备以及中国企业和受援国企业的合资、合作生产项目。截止98年底,我国同30多个国家签订了37笔优惠贷款框架协议,金额41.4亿元人民币,涉及木材加工、汽车装配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我国企业可以政府优惠贷款为依托,发展对受援国的跨国经营,并以跨国经营巩固援助成果,从而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 5.大力培养能从事跨国经营的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