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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登记审批程序的题目及其改革

2017-08-19 04:23
导读:企业管理论文论文,我国企业登记审批程序的题目及其改革论文样本,在线游览或下载,科教论文网海量论文供你参考:一、我国登记审批程序的主要脱胎于计划体制的现行企业登记审批程序,是
一、我国登记审批程序的主要
脱胎于计划体制的现行企业登记审批程序,是以层层审批、严格审查、多头登记、退出机制不健全为主要特征的行政许可机制。
(一)在审批环节上,实行层层审批。企业登记审批作为依申请的行政许可行为,是当事人的申请行为与行政机关的许可行为的有机同一,相应地,企业登记审批程序包括两种具体程序:一是申请人进行的申请登记注册程序,二是有关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的核准登记注册程序。在我国,行政机关的审批程序被人为分成若干环节,即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核准登记程序以及登记主管机关以外的有关行政机关的审批程序。就非公司法人企业登记程序而言,企业在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法人登记之前,一般还需要由政府主管部分或政府授权部分或行业回口治理部分进行审批(即前置审批)。就公司登记程序而言,现行公司法固然确立了直接登记为主、审批设立为辅的原则,但仍以、行政法规的形式保存了大量的行政审批(公司法第8条、第11条),特别是行业经营资格的审批。从而,形成了企业登记过程中层层审批的状况。
(二)在审查方式上,突出严格审查。无论是主管部分就企业的产品、经营业务是否符合需要和行业要求,以及就能源、运输、原材料、资源供给条件的审核;或行业回口治理部分的集中回口审批;或国家授权部分对专卖或专营企业进行的资格审查;还是其他一些部分审查同意,每一个环节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取得,都具有实质性的意义。就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内部程序而言,实质性审查的色彩也极为浓重。《企业法人登记治理条例施行细则》第55条即明确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在审查当事人的登记申请时,要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开办条件。现行登记制度甚至要求企业登记机关承担验资不实、虚报注册资本的责任,以满足严格审查的要求。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三)在登记体制上,实行分散登记。一方面,工商行政治理机关依据《企业法人登记治理条例》、《公司法》、《公司登记治理条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治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企业实施登记治理;另一方面,民政、编制等部分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治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治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等实质上的市场主体实施登记治理。更为混乱的,在工商机关内部,企业登记机构、外资企业登记机构、个体私营企业登记机构、甚至部分市场治理机构、广告治理机构都在行使企业登记审批职能。登记治理体制呈现失事权分散,多头登记的局面,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下行业回口治理的痕迹。
(四)严进宽出,退出机制不健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我国现行登记录践中强令企业解散的制度,众多的法律文件都规定了的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制度。企业被吊销执照后,自应进进清算程序,清算结束后,为注销登记,企业才能消灭,才能完全退出市场。由于吊销执照后的清算程序和注销登记程序很不完善,致使相当多的企业在营业执照吊销后,仍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公司法》第192条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封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职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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