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古典文学中的女性文学研究(3)
2013-06-16 01:04
导读:与价值:“相较于一般士人对于从事书写活动之认知与自我约束,传统之女性书写者则另具有不同之书写认知与个人之自省批判,其人不仅受限于传统之标
与价值:“相较于一般士人对于从事书写活动之认知与自我约束,传统之女性书写者则另具有不同之书写认知与个人之自省批判,其人不仅受限于传统之标准与价值观,加之性别与地位之相对差异,对于书写之认知较男性书写者更为复杂与多元”。作者说自己的研究目的即是“藉由分析历代对女性书写活动之认知、女性自身之书写自觉及实际作品表现,以期对于传统女性对于书写活动之意识与反省”。学者们的这种明确的女性研究意识对年轻的研究生们当然会有影响,成功大学陈玉萍的硕士论文《唐代小说中他界女性形象之虚构意义》(1998),不仅对《全唐小说》中他界女性形象的描绘手段、意义,进行了分析、比较和诠释,而且明确地提出自己的期待:借由男性论述下的唐代小说文本,来探究男性观点下的女性形象,并从中理解唐代男性投射在他界女性角色上的爱欲恐惧等种种。辅仁大学的博士候选人王学玲在《古典诗歌中“妓女”形象的运用及转变——以李白为例的讨论》一文中指出:在近五万首的唐诗中,有关妓女的篇章就有250多首,“可见妓女形象的运用构成了唐诗中极有风韵和魅力的一部分”。但“在男尊女卑、礼教为重点传统中,‘妓女’向来遭受鄙视和轻忽,尤其是自命清高的文士大夫总是视之为妖魔祸水而痛加挞伐。奇诡的是,她们往往又是文人骚客喜闻乐道的话题”。(注:台北.中国古典研究会主编:《中国古典文学研究》1999-2,12,111页。)作者通过对李白在咏妓诗上的贡献的肯定(即将以色艺供人娱乐的妓女变成抒发个人情志的女性)来批判传统的两性观。
第三、在研究方式上,研究者的位置发生置换,形成独特的研究视角和价值判断标准。
女性文学研究者尤其是女性研究者,在研究古代作家作品时不再是以传统的标准和男性眼光,而是改为女性的角度来看待历代男性作家书写的两性关系和妇女问题,并对历代女作家的作品进行发掘和重新评估,不但视角新颖别致,而且在价值判断上发生扭转。东海大学中文系的钟慧玲是其中一位代表人物。钟是东吴大学的博士,曾任东海大学中文系主任,对的女性文学研究有较大的推动,本人的研究领域则在古典文学方面,尤其是清代女诗人研究,著有《清代女诗人研究》(里仁书局2000)、《金川诗草百首鉴赏》(合著,文史哲出版社1997),主编有《女性主义与中国文学》(里仁书局1997)等。她的《吴藻作品中的自我形象》(《女性主义与中国文学》),从“翠袖”、“依竹”的象征意义,“性别自觉的痛苦”和“男装的意义”等独特的考察角度,来发掘这为清代女诗人在性别意识觉醒时的痛苦与困惑,对其诗作的价值做出重新评估。钟慧玲有关唐代文学的女性研究有《长贫任妇愁——杜甫笔下的妻子》(《东海中文学报》10期1992)、《为郎憔悴却羞郎——论〈莺莺传〉中人物造型及元稹婚姻观》(《东海中文学报》11期1994)等论文,也同样以研究位置的转换为其特色。过去研究杜甫的家庭生活,总是从杜甫的视角来肯定他独喜幼子、关爱老妻,甚至同李白的家庭观念作比,来突出杜甫浓厚的家庭观念。《长贫任妇愁——杜甫笔下的妻子》却专门讨论杜甫妻子杨氏的情感世界,体察她在离乱和贫困中的思念和忧愁。这与探讨杜甫的内心世界的通常做法,在研究位置上发生了置换,可以说是体现了女性文学及其研究者的典型特征。《为郎憔悴却羞郎——论〈莺莺传〉中人物造型及元稹婚姻观》分析了元稹在《莺莺传》中赋予张生形象的几个重要特质:守礼不乱、诱惑者的角色易位、炫耀与的双重心态,并以此来分析元稹的感情世界:对爱情充满了不信任,眷怀旧情的矛盾心理,指斥莺莺是“妖孽”又比拟为“仙女”——对莺莺无法定位。如此的感觉与体察,恐怕也只能来自于女性学者。张淑香的《山中传奇——〈老残游记〉的女性叙写》则从女性角度来观察刘鹗,解析他的创作动机。她认为“刘鹗似乎是有意突破传统,为女性打造新形象,表示他对女性的重视和认知”。(注:《世变与维新——晚明与晚清的文学》,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2000年,第390页。)
东华大学外文系的曾珍珍从女性文本出发,对陶渊明《读山海经》中的《粲粲三颗树》进行了重新解读。历来谈到陶渊明的乌托邦乐土,总是以《桃花源记》为例。曾珍珍认为大家都忽略了《读山海经》中的《粲粲三颗树》。作者认为该诗所启示的是母权乐土,是“以阴阳两仪并立、开创多元共荣的结构原则”在“这组诗文本两性化”中的体现。至于大家都忽略了《粲粲三颗树》中母权乐土想象的原因,首先就是“因为中国古典文学研究领域女性观点阙如”。(注:《粲粲三颗树:论六朝诗赋文本两性化的表现》,钟慧玲主编:《女性主义与中国文学》,里仁书局,1997年,第316页、317页、340页。)这种研究位置的转换,也导致她对阮籍等人的六朝诗赋作出独特的理解。她认为:魏晋风流可能与男同性恋有关系,“说六朝诗人独具双性想象,应非妄议”,阮籍的《咏怀诗》第十二,即“是以古喻今歌咏男同性恋的”,而且这种双性想象是屈骚传统的流被。根据
人类学家的研究,为了体验神灵宇宙的阴阳相生、浑然一体,巫者必备雌雄同体的双重身份。《离骚》中的屈原挪借巫者身份,自然或男或女,六朝诗人的双性想象正源于此。梅家铃在研究“代言”、“拟作”这类古典诗词时,也从女性角度确立新的界定尺度和价值判断标准,她的论文《论建安赠答诗及其在赠答传统中的意义》(魏晋南北朝国际学术研讨会,南京大学1995)、《论〈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八首并序〉的特质——兼论汉晋诗赋中的拟作、代言现象及其相关问题》等皆作如是观。在后一篇论文中,作者对拟作、代言现象以及女性价值观重新作了分类,并试图以新的判别标准勾画其发展流变线索。她认为“拟代”之作大体可分为三大类:纯拟作,如陆机《拟青青河畔草》;纯代言,如曹植《七哀诗》、徐干《室思》、张华《情诗》以及二陆的代妇赠夫等;兼具拟作、代言性质,如《楚辞章句》中所收的汉人骚体辞赋,一方面代屈原立言,另一方面又模仿《离骚》运句遣词的方式。但无论那种方式,所表现的都是男人的视角和社会、家庭主体者的心态。欧丽娟则认为《红楼梦》中的“五美吟”,不同于阮籍、左思等传统的咏史、咏怀诗,是“开显女性主体意识到咏叹调”,“一阙歌赞女性价值的颂歌”。诗中被“指斥、痛讥、鄙弃的英布、彭越、汉元帝、石崇和杨素等人,正是俗世之中到处张扬横行的浊臭男人的代表,他们或贪或莽、或庸俗或鄙吝,或目光浅短或昏聘无能,在虞姬、王昭君、绿珠、红拂等才性焕发的女子对照之下,都显得多么卑微,龌龊和渺小”。(注:台北《中国古典文学研究》,2000年3期,第6页、1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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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女性研究和相关活动受到了学界和社会的关注与支持。
90年代中期以来,台湾学术界召开了一系列关于女性文学的研讨会,如1995年12月,东海大学中文系发起召开“妇女文学学术会议”。钟慧玲、梅家铃、洪淑铃、徐照华、曾珍珍、张淑丽等16位女学者参加会议,分别从“思妇文本”、“性别困惑”、“性别
美学”、“性别认同”、“性别自觉的痛苦”等性别角度,对古、现代女作家及作品中的女性进行探讨与研究。其论文集《女性主义与中国文学》则由里仁书局出版。1999年3月13日中央大学中文研究所召开“水@②@②——女性形象学术对谈会”,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学研究所的胡晓真与南华管院文学研究所的曹淑娟,就“中国古代诗词女性形象的意蕴”进行对谈。同时还进行史学和当代影视方面的对谈。同年4月30日,淡江大学举办“中国女性书写研讨会”以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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