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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论式思维与钱钟书文学创作(2)

2013-07-05 01:01
导读:在此段话中,钱氏通过一番思维游戏,指出别传其实存在自传的因素,即借传别人来传自己,而自传呢事实上却是在传述别人的事,因此说自传就是别传

  在此段话中,钱氏通过一番思维游戏,指出别传其实存在自传的因素,即借传别人来传自己,而自传呢事实上却是在传述别人的事,因此说自传就是别传!钱氏通过对作传这一现象作正反对立的思考,展示出其存在的悖论状态,并得出了对立而全新的见解。

  《读伊索寓言》一文是最典型的运用悖论式思维进行思考和的结晶。在对《伊索寓言》中的九则寓言进行解读的过程中,钱氏作出了与前人相悖反的全新见解,而这个认知结果颠覆了前人对这九则寓言的认知。也正是在此基础上,钱氏在对待小孩子阅读寓言的看法上,最终作出了与卢梭相反的见解:

  “卢梭认为寓言会把纯朴的小孩教得复杂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得。我认为寓言要不得,因为它把纯朴的小孩教得愈简单了,愈幼稚了,以为人事里是非的分别、善恶的果报,也象在禽兽中间一样的公平清楚,长大了就处处碰壁上当。”

  卢梭认为寓言要不得,是因为它会把小孩子教得狡猾可恶}钱氏也认为寓言要不得,但他却对立地“反过来说”,认为寓言会把孩子教得幼稚甚至愚昧!这里值得一提的是,钱氏在对前人“浅薄的见解”加以纠正的同时,还顺带表达了他的看法:是非的分别、善恶的果报,也只有在禽兽中间才公平清楚。真是人不及禽兽!这一见解令人震憾。

  悖论式形态也被钱氏称为“翻案语”。他在《管锥编》中说:“世人皆以为其意相违相反,……翻案语中则违者谐而反者合矣”。[2]4“钱氏正是惯常运用“反”的辨析进行“翻案”之思来作“翻案”之语。比如“上帝”之与“魔鬼”,世人当以为其意相违相反,但钱氏却在《上帝的梦》中对之进行具体而形象的“翻案”阐述,得出“上帝就是发善心时的魔鬼,魔鬼就是使坏心时的上帝”[43¨之骇世之论,致使“相违相反”的“上帝”与“魔鬼相谐相合”。也许是为了强调这一观点,钱氏在其另一篇小说《灵感》中干脆借地狱“司长”之口将“神”直接表述为:“神者,鬼之灵者也”,r43∞从而在神与鬼之间彻底划上了等号。再比如他对“革命”所作的精辟的“翻案”思辨:

  “所以要‘革’人家的‘命’,就因为人家不肯‘遵’自己的‘命’。‘革命尚未成功,,乃须继续革命;等到革命成功了,便要人家遵命……革命在事实上的成功便是革命在理论上的失败!”[]"-1∞

  在高妙的思辨与分析中,“革命”与“遵命”在翻案语中竞呈现出了“违者谐而反者合”的谐合状态,同时,“革命”所固有的要天下人“遵命”的思想本质被揭示出来。

  钱氏创作中悖论形态的语言形式的普遍存在,体现出一种作家对世界和人的存在的苦涩和无奈的荒诞感,这是钱氏运用悖论式思维对世界和人的存在形态所作的一种解构。当我们把钱氏写于抗战前一段时期及抗战期间的随笔散文和小说文本串接起来,按创作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起来进行连续性解读时,可以发现,其文本中悖论思想及悖论形态在不断地强化,到了其出版的最后一个小说文本《围城》,语言的悖论形态则达到极至,悖论思维与语言从头到尾包围着主人公方鸿渐,并且表现出一种毫不掩饰的夸张,以至于使方鸿渐将“围城”这一人类的悖论形态的存在困境上升到人生万事,最终使他在无法突围与超越的困境下对人生彻底感到幻灭。

  如在《围城》的最后两章,类似于下列悖论形态的语言层出不穷,其所揭示出来的人生的怪诞与荒谬等悖论存在令人触目惊心!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从恋爱到白头偕老,好比一串葡萄,总有最好的一颗,最好的只有一颗,留着做希望,多么好?”[6]。。

  这是作者在小说中借主人公方鸿渐之口对回忆与希望所作的“翻案”思辩:在呈现两种人生态度的悖论形态之后,作者最终提出了一种世人难以接受而又不得不承认其确有道理的人生方式,即搁置对美好理想的追求,留着它做“西洋人拉磨的驴头前挂的那串胡萝b’,[6]。∞,从而代替人生的希望,以引领人不断前行,而不是在“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之时,只剩下如同追求肉骨头的狗一样的反应——“狗为着追求水里的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6]H。成功追获或实现的美好理想竟成了一串坏葡萄,成了狗到嘴的肉骨头,美好的理想被粗鄙庸俗的物质欲求所征代与消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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