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安全与和谐社会探讨(7)
2013-09-24 01:12
导读:5.8水价偏低,建立水市场经济体制任重道远。 目前水价格偏低,不利于节水和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也不利于各方面资金投入到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上来。国
5.8水价偏低,建立水市场经济体制任重道远。
目前水价格偏低,不利于节水和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也不利于各方面资金投入到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上来。国内外经验表明,提高供水价格,可以促进节约用水和延长工程使用年限。因此,制定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经济政策,对缓解水资源的供需矛盾至关重要。30多年来,国家发布的收取水费和水价改革的文件,至今未能完全到位,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人们缺乏对水的认识,更缺乏水是商品的意识。加上农业一直是用水大户,它更难靠市场经济来调节。因此,从总体来看,水市场体制的建立任务十分艰巨。
5.9管理体制分割,水安全职责主体不清,影响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管理体制是国家为保证实现行政管理目标所确定的组织制度,保证水安全也要确定相关的管理体制。在我国现行的框架及政府部门分工中,水安全问题涉及了多部法律法规,涉及到各级政府和政府的多个行政部门。因此,一旦出现水安全问题,一时甚至始终也不能理清责任主体。因为责任主体不清,也容易造成水安全中的问题发生。实践表明,水利涉及到农业、工业、水运、城镇建设、生态环境、以及人民的健康水平等等;水资源利用涉及到防洪、排涝、灌溉、水电、供水等等;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位的基础设施。但是长期以来,无论是思想认识上、还是经济体制上,水利只作为农业的一个重要方面,一直没有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对待。目前水资源分地区、分部门的管理体制,既不利于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也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水既是资源又是环境要素,法律规定水利部门对水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同时也规定水环境监督管理由环境部门负责。要保护资源就要防治污染,监督管理污染源的行政主管部门是环境保护部门,那么水利部门要真正保护好水资源,没有监督管理污染源的权力,保护好水资源无异于隔靴搔痒。按照法律规定,水安全问题由政府负责,但是政府领导下的许多经济支柱恰恰是污染重的企业,在没有任何经济基础的前提下,政府首选的还是要先兴工业,政府如何对环境质量负责呢?因此,“多龙管水”的时代应当尽快结束,现行的管理体制再不改革,直接影响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6、水安全的主要成因
水安全问题除受气候,水文等因素外,主要受人为因素的影响。
6.1水安全意识淡薄
水资源不仅仅是一个环境和问题,同时也是和问题。但由于人们的水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对水安全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没有注重节约保护水资源,未完全按自然经济社会客观办事,只顾肆意开发掠夺水资源,从而导致了一系列水安全问题。随着人口的急剧增加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尤其是革命以后,人类改造自然、影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人类以自我为中心,没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人定胜天”“、人是自然界的主宰”的思想日益增强,把自然界逐步看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肆无忌惮地掠夺式开发利用,同时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无底的垃圾箱,毫无顾忌地向其中排放废水、废渣、废气。近几十年来,我国“改天换地”行动空前,为了负载过多的人口,争取更多的空间,生产足够的粮食,人们侵占河滩,围湖造田,毁林(草)开荒;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用水需求,人们建起一个又—个蓄引提工程,可以让黄河断流,让海河干涸,把地下含水层疏干,利用每一滴水;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污水、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入江河湖泊,导致水资源的严重浪费、污染和水环境的破坏,并造成水资源利用的外在、内在不经济,进而引发水资源危机。
6.2经济外延式增长,人口快速增长及城市化导致水需求量急剧增加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经济规模翻了两番多,但经济结构水平仍然很低,导致用水量的大幅度增长,20世纪80年代全国总需求量为4400亿m3,90年代为5500亿m3。按“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预计2010年的水资源需求总量为6900亿m3,2030年将增至8200亿m3。,我国人口已达13亿,21世纪我国人口将继续增长,预计2030年将达到高峰。2050年我国人均拥有水资源量将从20世纪80年代的2700m3减至1700m3。从长远看,人口的增多,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水资源需求较快增长,水的供求将形成更为严峻的态势。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6.3长期开发利用不当导致水体污染与生态环境恶化
由于人口增长和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加上对水资源管理不善,使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的水质受到重大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盲目开恳土地,围湖造田,大量砍伐森林,破坏草地植被,过度放牧,致使草地退化,开恳草场为耕地,促使沙化速度加快,消减了植被涵养水资源能力,减少了地面可供蒸发水源,改变了径流形成的时空分布,破坏了大气水、地表水、地下水的自然正常循环,使水资源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加剧了洪涝水旱灾害的发生和水体污染。我国长江流域每年新增人为水土流失面积1200km2。自1954年以来长江中下游水系的天然水面减少了12000km2。
6.4水资源宏观管理体制的问题
我国传统的水资源管理在计划经济时期,一直是分部门管理,管理的重点是供水工程建设。这种管理模式存在许多弊端:
6.4.1以供为主的水利发展模式,使社会经济发展过分依赖水资源的投入,加剧了水资源的浪费和水污染,忽视了水资源的过度开发与自然环境退化的关系;
6.4.2分部门管理水资源,经常出现部门间政策目标相互磨擦的不利影响;
6.4.3以中央政府投入为主的水利建设方式,导致了不适当的方式分配水资源,阻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水资源产权制度的建立和水市场的培育;
6.4.4水资源的无偿使用和不合理的供水价格导致了水资源价值的严重扭曲,以及对水资源需求的膨胀,国家对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投资与补贴不堪重负。
6.5水资源保护法规体系不健全
我国在水资源管理立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制定了专门的《水污染防治法》、《水法》,及一些其他的水资源法律法规。但这些有关水资源管理和水体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之间及与其他资源生态方面的法律缺乏有机的联系。水资源是与其他自然资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水资源的利用方式可以影响到与之相关的资源的利用,同时,其他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也会引起水资源的连锁式的破坏。因而,互不相连的资源保护法不仅不能很好地保护某一专门资源,其拼凑起来的整体也不能从根本上对整个资源作为一个系统起到有效的保护。因此,必须有一部关于资源整体的系统的资源管理立法。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地表水和地下水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但是我国目前还缺乏关于地下水的专门的法律,使得我国地下水管理混乱,而地下水的开采不合理又必然对地表
水产生影响,最终影响到整个水环境。
另外,现有的环境、水利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水资源保护工作规定的不具体、不明确,可操作性差,不能体现出环境与资源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
7、保障水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对策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