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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综合技能教学法在英语语法教学中的应用

2013-10-25 01:03
导读:教育论文毕业论文,试论综合技能教学法在英语语法教学中的应用样式参考,免费教你怎么写,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大量范文样本:   关键词:语法教学 综合技能教学法 输出驱

  关键词:语法教学 综合技能教学法 输出驱动假设

  论文摘要: 现今中国的教学中,语法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但是关于语法的认识在教学实践中的运用问题依然存在着不少错误的理解。本文基于文秋芳的“输出驱动假设”,结合英语学习中学生重听说,轻读写的倾向,探讨性的研究综合技能教学法在语法教学中所起的作用,提出英语语法教学的建议,即强调语法教学的综合性和连续性,实施综合技能教学法,有助于提高语法教学的效益。
  
  一、引言
  当今,关于综合技能教学法在具体教学中的运用有很多,例如综合技能教学法在口语教学中的应用,在、阅读中的应用,但大多数研究是进行两种教学法对同一个对象的比较,得出综合技能教学法的重要性和可推广性。笔者赞同实验研究,但本文试图从语法教学中存在的误区为出发点来引出综合技能法的必要性;接着介绍文秋芳“输出驱动假设”来做为理论支撑,最后阐述综合技能教学法在英语教育中的应用,探讨正确,有效的教授英语语法。
  二、英语语法的误区
  1.语法是一些无意义的结构的集合
  这种误解的产生源于人们把“ 语法”只和词形变化、结构规则联系在一起。但语法本身并不是一维的,也不是无意义的。语法由三个方面构成:形态句法(m o r p h o s y n t a x)-形式(f o r m);语义(s e m a n t i c s)-意义(m e a n i n g);语用(pragmatics)-使用(use)。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互相影响的。一个方面的改变将导致其他方面的改变。同时者三个方面在语法中又各有侧重。要能使学生在适当是场合准确的运用语言表达完整的意义就必须完全的掌握者三个方面。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2.语法是一些任意的规则
  从Saussaure开始,语言学家们就认为语言是任意性的,但这并不代表语法也是任意的,相反,语法是人们根据语言出的关于语言本身的的、规则的知识。
  3.语法是枯燥乏味的
  对于语法的这种印象来自对于反复训练和重复的恐惧。但是教语法不等于必须学生无数次的重复模句,也不是强记语法规则。这些活动的确令人厌烦并且在教学效果上差强人意。英语教师能够创造出一种有趣生动,需要学生思考的训练语法的学习。
  4.学生一次只能学习一种语法结构
  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教师可以每次只教一个语言点,学生也能一次致力于一个点的学习,但学生并不是在一次掌握了一个语法知识后才继续学习下一个。新的语言知识与已学知识总是持续的相互影响。例如在教学中,学生表现出了对于过去时态的完全掌握,但在教授过过去进行时态后,学生对于前者的掌握似乎就不那么完美,语言表现也下降了。这种倒退现象会一直持续,直到他们完全掌握这两种时态并且区分清楚。我们应该认识到语习的轨迹并非
  5.语法为自然习得,不需要被教授
  实上确实有人能够比较自然的习得第二语言。以一部分美国移民为例,这些人中就有人能够自己掌握并熟练运用英语而没有接受过正式的学习。这种情况在青少年中尤为普遍。这些事例就使有人相信中国的学习英语的孩子们也能不通过老师对语法的讲解而掌握英语。但是他们没有看到,上述的情形并不能适用于所有的语言学习者,即使是掌握了英语使用的移民们的英语水平也尚未达到语言准确性的要求。而且最大的不同是中习英语的青少年没有处在英语的生活环境,在语言教育中他们进行的是外国语学习( Foreign Language Acquisition ) 而非第二语言习得(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虽然在国际上这两种教育常常被一起讨论,但两者在教育上还是有区别的。因此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语法知识的讲授能否帮助学习者达到准确掌握语言目标。事实上即使是最有技巧的英语学习者也需要花费大量精力来掌握语法。Chomsky 在1969 年就指出,英语本国人在成年前也一直处在一个继续学习和完善英语语法结构的过程中。这样问题就转变为英语语法知识的教授能否加速学生的自然语言习得。关于这个问题已有许多研究成果。Pienemann(1984)通过实验得出:接受过语法学习的学生能在两周之后进入下一阶段的英语学习,而在无语法的情况下,这一过程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虽然实验的被试只是少数,但是这一结果多少为语法教育在英语语言学习中的重要性提供了支持。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6.语法能够解释一切语言现象
  语言是复杂多变的,因此语法规则无法解释所有的语言结构。例如,大多数教科书都规定进行时态不能与静态动词连用,因此下面这句句子:I am wanting a new car.是不正确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种表达确实存在,而且本土人士更倾向于把进行时态与完成时态连用。I have been wanting a new car (for some time)关键在于语言是不断变化的,语法的规则也是相对的。以上是对英语语法本身和教学的再研究, 在对英语语法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后,下面将阐述关于综合技能教学法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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