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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大学校园普及先进。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面临着网络文化的威胁。网络文化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带给人类文明的同时也带来严重威胁。它的虚拟性特征既给人以创造,又产生虚假;其交互性特征既信息文明,又生产信息垃圾;其开放性特征既给人广阔自由,叉带来失律失范。。因此,.网络文化严重威胁与挑战大学校园的主流文化。
四、厘清大学生网络道德建构中的几种关系
网络道德与传统道德的关系。从道德发展的继承性看。网络道德不能简单地承袭传统的道德内容和形式,把现实道德简单移植副互联网,显然行不通。网络道德建设应当有新的价值观念、新的道德标准和新的建设模式,人在虚拟的网络生活中的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虽与现实道德存在着不同的规律,但蕊种道德表现必然相互影响。因为网上信息资源仍旧是对现实信息资料的重新处理,它取之于现实,源于现实生活,最终也将服务于现实生活,而相当一部分网络道德问题是现实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在网络上的具体体现。也即个人在现实中具有什么样的道德素养,在网络生活中也会表现出同样的道德素养。因此,网络道德建设仍然离不开传统的道德。中华特有的传统道德在网络时代应当发扬光大。在网络时代,更加需要诚实、守信、不欺诈、不剽窃、不作假。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在道德形成的主体与客体关系上,传统德育方式更多强调对大学生德育知识的灌输,忽视大学生的主体性发挥,德育内容严重脱离学生的道德生活。这种灌输道德知识与道德信条的培育方式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现代道德生活。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应定位于充分发挥大学生的内在动力,唤起和激发其内在的道德需要,培育自我教育意识。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中尊重学生的道德主体地位。只有尊重个体的主体地位,才能使个体获得自尊、自信的情感体验,也才能学会对自我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更好地达到道德教育目的。
治标与治本的关系。这里主要指道德认知与道德践行的关系。传统的高校德育工作,相对忽视主体的道德践履活动,只能治标,难以治本,因而往往难以取得预想效果。在大学生道德认知与道德践行的关系上,应该注重培养大学生的道德践履能力。大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离不开一定的道德生活,如”活动性德育”(或“体验型德育”)应视为青年道德教育的最佳选择。这种德育是在活动中展开的,使德育过程建立在直接性、动态性、体验性的基础上,让学生在变化发展中学习、思考和领悟,从而形成与时代相对应的道德品质。如在网络道德建设中,帮助学生主动参与构建校园网络,从而争取主动权,增强网络的可控性,使学生成为网络社会中的道德主体,用网络技术来推动道德建设。
网上和网下的关系。大学生网络道德的培育,既要提倡网上的工作网上做,也不能忽视网上工作网下做的必要性。一方面,思想教育工作者通过在网络上、尤其是校园网上,对道德和不道德的行为做出评判,表明爱好和憎恶的态度,促进和强化大学生良好的道德认知能力。这种道德情感的渲染可以借助于网络本身的力量,达到大量、快速地传播,把大学生对互联网的热衷之情逐步迁移到对网络道德的遵守。另一方面,做好网下的道德教育工作,解决网上道德问题。
网络道德建设与法纪教育的关系。在现实的社会中,对道德起着保护和促进的作用而在互联网世界,如黑客的袭击、病毒侵权黄色信息的传播等,目前还难以有效制止并受到惩罚,法律无法保护网络的安全和可靠性,这是网络道德建设必须克服的难题。但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是相辅相成的,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法制建设层面,既通过立法使网络的运行规范化、程序化,设立专门的机构来保障网络法律的有效执行;又要从技术角度控制和过滤违法与有害信息的散布。而在网络道德建设中,强调遵守法律是道德的基本要求,把重要的道德规范纳入到法律当中,融入到学校的各种制度当中,融入到大学生各种守则、公约当中。让大学生网民懂得,网上所有言行必须遵守现实社会的法律法规,都要具有“网络法制”观念。此外,大力发展“网络警察”,也是实施网络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网络警察”作为阿络的有效监管者,其法律威慑力将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施行起到重要作用。
防堵与疏导的关系。针对网络文化的两面性,尽可能克服消极面,发挥积极面。对大学生网络道德的建设,对于遍布校园周边的各类网吧,“关不如管”。与其一味“防堵”,或简单、粗暴地将学生从网络中“赶出来”,不如通过多种渠道,对其进行合理引导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