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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 网络技术 思想 建设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对大学生道德建设方面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提出了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的对策,即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加大网络道德知识的力度;加强阵地建设,弘扬先进;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德育工作的覆盖面;提高学生信息识别能力,增强敏锐性和判断力;强化,建立网络监控机制。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网络开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并深刻改变着的生产、生活和人们的交往方式。面对扑面而来的网络时代,高校学生无限“钟爱”,成为网上的主要群体。截止2002年6月30日,在中国上网的4580万网民中,18 —30岁的约占75%。另据,北京重点高校学生中经常上网的达80%。这飞速发展的网络,带来了高校学生道德、价值观念等方面的深层次变革,改变着他们的思想观念和精神世界。高校必须对这场变革高度重视,加强对青年学生的网络伦理道德教育,使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网络的兴起,给青年学生交流信息、知识、情感创造了另一种生存空间,也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认识和把握世界。他们可以同不同制度、不同文化、不同、不同肤色的人们,没有任何歧视地、自由、、平等地沟通和探讨;为青年学生选择确定自己的道德需要,确定自己的道德主体地位,形成良好的道德精神和健全的人格带来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自由、民主意识。
网络的自由、开放性等特点,使网络社会中,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法对互联网进行整体性的管制或控制。人人都是平等的,人人都有进出网络、选择身份角色、发表言论、与人交往、选择信息的自由。任何人都不需要由别人来代表自己发表观点,而且任何人的意见和政治家在网上的信息所取得的效应是一样的,不会因为个人的信仰、种族和社会地位等问题而被剥夺参与的机会。这就使自由、民主意识得到了全方位的锤炼和提升,使青年学生的能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
2、个性意识。
在传统社会中,人的个性受到一定的限制、压抑,除了社会和人为的原因之外,还有技术的原因,人们很少或根本没有表达个性的技术手段,网络的出现则根本改变了这种情况,网络赋予人们行为选择以更大的权利,使人选择的时间和空间大为拓展,网民可以尽情展示自己的个人魅力;另外,网络还赋予人们更多的行为角色,人们在网络上可以彼此“隐瞒”真实的身份,暴露给对方的只是符号或代码,虽然身份是虚拟的,但是这并不隐藏自已的真实观点,可以表达自己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这就提升和强化了人们承认个体权利、尊重个体尊严的的意识,尤其是个体平等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加强,将有利于青少年形成健全人格和独立的个性。
3、互助意识。
网络的发展,使地球变成小小的村落,网络社会的一切,都被罩在这张以互联为根本特征的“网络”里面。尽管人与人之间、民族之间、之间还有矛盾、冲突,但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人们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成为主流。网络使人们平等地享用网络范围内的所有信息,同时也使自已发布的信息在网络范围内供别人享用。信息的共享使互助意识成为网络社会基本伦理精神,互助意识的加强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有利于在一个健康的环境里培养出以文化共享为特征的全球文化。
4、责任意识。
网络在赋予个人强大的权利的同时,也要求个人对自已的行为和对所创造的网络世界担负起更大的责任。网络不具有独立存在的性质,它依赖于现实世界和与人们的网络行为而存在;同时,网络不会自动地把我们带人一尘不染的数字化乐园,需要网络人的一种内控集中—责任(包括技术责任和道德责任),来维持网络的安全和畅通。如果人们不担当起应有的责任,放松自已的责任,必然会产生恶劣的后果。例如,网络犯罪、黑客、侵权、黄色文化等,都是由于忽视责任造成的;“千年虫”问题,虽然不是有意识造成的,但是这也充分说明责任意识在网络时代的重要意义。这些,都有利于青年学生责任意识的唤醒,塑造健全完美的人格。
道德作为上层,是建立在一定基础和社会基础之上的,它是一定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反映,并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化而变化。网络技术与其他一切科学技术一样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青年学生良好的道德精神养成提供了机遇的同时,许多负面的、消极的、非主流道德观念也开始冲击着青年学生的头脑,并产生一定的影响。
1、在道德意识方面。
道德相对主义的盛行和无政府主义的泛滥。国际互联网复盖在整个地球表面上,既没有明确的国界和地区界限,也没有开始和结束,没有边缘也没有中心,人在网络中变成了化的“符号”存在,后现代主义的道德相对主义,非中心化、多元化、表面化、无终极目标等,在网络世界中找到最适宜生长繁衍的领域。互联网中,所有的人都拥有网络的一部分,谁都没有绝对发言权,谁又都有发言权,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原则说任何话,做任何事,甚至可以不要任何原则,从而导致无政府主义的泛滥。
道德冷漠现象的产生和人际情感的疏远。网络上的交往,把人们的言语举止转换成二进制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虽然拉近了人的时空距离,却疏远了人的距离。一些人花费大量时间寻找构建自己的“网络精神天地”,必然减少了现实社会中的直接交往,造成了家庭成员之间、朋友之间、同事之间感情联系的冷漠与隔阂。网络中,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创造自己的角色、明白张胆地撒谎,使人们难以区分网络上的真与假,加剧了现实社会人际关系的信任危机。
2、在道德规范方面。
道德规范的虚拟性。网络中,人网者往往是匿名匿形的,其行为是在虚拟的情况下进行的,网络伦理道德观念,难以再放到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实践中加以认识、。互联网至今还没有相对成型的规范和相对完备的道德规范,而在难以确定规范对象、难以确立外在监督环境的情况下,即使伦理规范很完备、理论很填密,其操作性也只能是虚拟的,对做不道德行为的人而言约束力很小,甚至毫无效力。
道德标准的多元化。一个特定的社合只能有一种道德处于主体地位。而网络打破了传统地域和时空的限制,人的活动进人了全球化的程度,不同的道德规范可以相互碰撞、冲突,使网络成员拥有自己特有的多元化道德规范,拥有不同国家、民族、地区的道德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