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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 网络 主体性
摘要:网络作为高科技产物极大地提高了大学生的知识和水平,拓宽了大学生的生活领域,为大学生全面而自由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契机;网络作为一把“双刃剑”,在给大学生提供广阔发展前景的同时,也导致了大学生主体性尤其是道德主体性的失落,进而影响了他们的健康发展。因此,从网络的角度出发研究大学生网络道德主体性的失落有助于我们制定和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弘扬大学生网络道德主体性。
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大学生的道德状况关乎自身的健康发展和我国全面建设小康大业的实现。随着网络飞速发展,大学生已经成为我国网络用户的主力军。2003年7月第1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显示我国互联网用户已经达到了6800万人,网络用户中18岁一24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最高,达到39.1%,网络用户在结构上仍然呈现低龄化。从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中心的报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网络用户呈发展壮大的趋势,而且大学生业已成为网络用户的一支庞大生力军。
网络是现代化的高科技产物,它的产生极大地提高了大学生的知识和文化水平,拓宽了大学生的生活领域,为大学生全面而自由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契机。然而,网络作为一把“双刃剑”,在给大学生提供广阔发展前景的同时,也导致了大学生主体性尤其是道德主体性的失落,进而影响了他们的健康发展。因此,从网络的角度出发研究大学生网络道德主体性的失落有助于我们制定和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弘扬大学生网络道德主体性。
一、大学生网络道德主体性的失落
(一)网络道德主体自身的异化
主体自身异化是在主客体关系中发生的,是主体的主体性的丧失,是主客体地位的倒置。在网络空间中,主体自身不仅面对着泉涌般的信息客体和作为主体的他者,而且还面对着身体与心灵同在的自我。由于真实的现实生活与虚拟化的网络生活世界的共同存在,自我不得不生活在真实和虚拟交织的世界中,这种两重世界的交替生活必将导致网络主体虚拟自我与真实自我之间“我”的失落。网络是个弱社会性的空间,人们在此可以藏匿自己的真实身份、特征和地位,而充分发挥想象以塑造自己满意的多元“自我”。就一种网络游戏来说,人们可以同时选择两三种角色来参与游戏,也可以在与不同的游戏者交流时选择不同的角色和身份,去体验不同的感受。这与社会现实中人格的单一性和确定性相比就呈现出多样性和随意性。于是,现实生活中与虚拟世界中何者为真实的自我就成了一个问题。
网络创造的“赛博空间”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在其间人们的行为变得“虚拟化”和“非实体化”。这种虚拟“将想象的变为真实的,而且破坏了同真实的任何对照,将真实吸收到自身之中”(鲍德里亚语)。这样一种几近乱真的虚拟使得人们在网络中不用像现实世界中一样受制于各种客观存在,同时又可以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像现实世界中一样交往,从而摆脱诸多道德的约束。人们在网络中尽可以我行我素,但问题是,由于虚拟时空与现实时空的区别,人格就需要裂化成双重结构,一个适用于网络世界,一个适用于现实生活。“赛博时空”将真实的人格抽离出去了,社会风险也由此增加。吉登斯曾指出,对多数人而言,经验的存封意味着个体与事件和情景的直接接触变得稀少而肤浅,而这些事件和情境却是能够把个体的生命历程与道德性及生命有限这样广泛的论题联结起来。于是,在现实社会中,人格变得二重性了,裂变的人格一旦逾越理性的审视而将虚拟误认为现实时,网络风险就会转变成现实的危险。正因如此我们会发现许多习惯使用网络的人,偶尔会在一些事情上表现出不负责任或草率决断的行为,因为在潜意识中他们已经习惯了像在电脑里一样“撤消操作”,而真实世界中“不可逆”的时间流则会使他付出代价。更有甚者,如果是一种变质的人格并危害他人时,其产生的社会风险将更大。
(二)网络主体在信息客体面前的失落
主体是相对于客体而言的,主体本来支配着客体,现在却反过来为客体所支配。这种状况对主体而言是异化,对于客体而言就是反主体化。主体为客体所异化意味着主体性的失落。网络技术所支撑起的信息平台给人们带来大量的信息和知识,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和科研,但同时良秀不齐、杂乱无章的信息流也反客为主,使得制造和提供信息的道德主体出现了异化状态。正如西方学者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与精神》所描述的“热衷于在闪烁的屏幕前进行假想的毁灭,让自己的闲暇充满好战尚武之举的游戏迷,早已将正义感和道德规范置之度外。在当今的社会里,大规模的杀戮被视为一种威慑,尸体只不过是一串统计数字,四千万人的死亡被当作一次胜利,战争的连续升级被看成是和平,他们的正义感和道德规范更是无从谈起。”如果说马克斯·韦伯所指出的时代的电子游戏对人们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有着严重影响的话,那么社会发展到信息时代的产物—信息“拜物教”则对人们的道德主体性有着致命的打击。
一方面,多元化的信息催生了信息“拜物教”。网络带来了社会的信息化,社会的信息化导致了主体的“信息饥渴症”。信息作为信息化时代的基础资源,使人们对信息的需求骤然增大,但对信息的渴求,并非只是增加了一些可供选择的可能性,而是往往变成一种极具强制性的必然要求,逼着人们不能不与之打交道。由于信息的“爆炸”和泛滥,容易造成“信息饥渴症”。面对更多的信息,人们的选择幅度加大,总是感觉到手边的信息不足。于是只要人们的自省和自制力不强,就会夜以继日地坐在电脑前拼命地敲击键盘以寻求洪水般的信息而心甘情愿地沦为信息的奴隶。这样信息“拜物教”就产生了,信息作为主体的异己力量也就与主体对立起来,成为控制人的感觉、思想甚至行动的异己之物。信息“拜物教”者所认同的是信息自由主义,他们认为网络营造的是一个绝对自由的空间,在此可以任意发布、传递和接收任何意义上的信息而不受限制。同时,信息“拜物教”者还是黑客的推崇者。黑客哲学认为计算机和网络应该是不受限制和绝对的:一切服从于手指的命令。这样,在信息“拜物教”的影响下,“拜物教”的信仰者势必滥用和误用信息,造成网络信息污染,导致信息膨胀、信息高速公路的拥挤和阻塞,最终造成网络道德主体异化。
另一方面,多元化的信息造成主体的异化。信息是网络的灵魂,信息传输是网络技术的主要功能,信息共享是人们对网络趋之若鹜的动力所在。网络是个信息“百花筒”,信息多元化是网络信息的主要特征。在网上,国外的、国内的,的、的、文化的,大到、世界大事,小到平常人家琐事,都能以0和1的形式出现。总之,人们制造和提供了网络信息,网络信息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益处。然而本无性质差别的信息在人性的主导下却出现了好与坏、善与恶的差别。信息多元化造成了一系列的道德间题,此类问题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在多元信息当中存在一些不良的甚至是有害的内容,如反动、色情、暴力等。二是多元信息必然带来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的多元化,往往与现有的主流观念和价值取向产生矛盾和冲突,这对处于主体意识还不够成熟的大学生的思想影响极大。三是网络在提供多元信息、言论自由的同时,各种信息垃圾和精神垃圾也堆积其中,造成信息污染和精神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