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利与弊
2016-04-07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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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办高等 快速发展 积极作用
【关键词】 民办高等 快速发展 积极作用 弊端
【论文摘要】 本文作者以民办现状为主线,从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概况着手,概述了我国目前快速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积极作用,并从作用、教学等方面详细分析了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带来的负面作用。论述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使得在社会建设状态下发挥民办高等教育的积极作用。
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体制的巨大变革,改变、冲击了高等教育发展的社会,面对着对、经济、、、贸易等专业人才的大量缺乏,现有的高等教育已不能满足社会建设的需求,必须调整自身的结构层次和功能来适应整个社会的发展,此时民办高等教育则应运而生,及时补充了这种教育结构层次的不足,为不能进入高校学习的青年提供了学习的机会,在经济建设中也起到了相当的作用。
一、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概况
根据依据和标志不同,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阶段划分也有区别。主要有两种划分标准。其一是根据民办高等教育的合法性划分:1976—1986年复兴之初的合法性依附;1987—1998年对合法性的主动建构;1999年至今面临的合法性危机和对新的合法性诉求。其二种学界普遍承认的划分方法为:1978—1991的恢复期,以1982年为标志;1992—1996的快速增长期,以《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为标志;1997年至今的规范发展期,以《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民办教育促进法》为标志。
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改革与发展,社会环境的变化,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划分四个阶段。
(一)1978-1991年初始化阶段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中心路线,全国人民投入到经济建设的高潮中,使得各方面的专业人才缺乏,这种社会环境给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契机。1982年11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做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提出“两条腿”办教育的方针,1985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地方要鼓励和国家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就是在这样的大方针、大政策环境下,民办高等教育获得了生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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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92-1998年民办高等教育复兴阶段
1992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更多的要求高等教育协调同步发展。同年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报告指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社会集资办学和民间办学,改变国家包办教育的做法”,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 1997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个规范民办教育的法规,标志着中国民办教育进入了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新阶段。
(三)1999-2002年快速发展阶段
1998年后全国实行高等教育扩招,给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但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民办高校在面临着巨大的生源危机的同时,凭借着特有的办学理念、灵活的办学机制能够快速的发展并壮大起来。
1999年夏天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决定在我国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要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教育格局。截至2002年底,民办高等教育机构1202所。
(四)2002至今民办高等教育规范化发展阶段
2002年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又进入了一个规范发展阶段。据,2003年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共7万余所,在校生1416万人。其中,民办高等学校175所,在校生81万人;民办的其它高等教育机构1104所,注册学生100.40万人。以广东省为例,截止2006年底,广东省有105所高校(含高职高专),其中民办高校占23%,独立学院17所。2006年全省扩招提高33.5%,民办提高9.2%。全省在校生达108万,其中民办高校在校生1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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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颁布,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民办教育一改以往“拾遗补缺”的地位,使得民办高校获得了独立的发展,为纳入国
家教育体系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积极作用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原有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发生质变。民办教育凭借竞争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服务市场,在市场化运作中形成自己独特的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着巨大的积极作用,成为中国教育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
1、扩大了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机会,缓解了教育经费不足的矛盾;同时,它还以先进的办学理念和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给教育改革和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党的十六大把“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所谓学习型社会包括三条标准:一是青少年受教育年限为11-12年;二是50%以上的成年人参加有计划的学习;三是85%以上的在职人员参加有组织的学习。民办高等教育灵活多样的办学机制可以提供这样的机会。
2、民办高校有自行安排人才培养方案的自由,所以在素质教育方案的实施上存在着较大的空间,对于开展素质教育存在着独特的优势。例如每学年教学计划的制定上,在考虑了国家整体教育方针的前提下,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来安排课程、学时,以社会需要为导向,加大实践教学力度。以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为例,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培养目标的要求,采取“平台+模块”的课程结构体系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求教学计划总学时不超过2800,实践学时不得少于30%(含各种实验教学、实践环节等),必修课与选修课比例控制在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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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办教育是一种选择教育。人们可以从各自需要出发,选择民办学校的条件、选择就读形式、选择教育的特色。由此可见,民办学校的发展增加了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和选择性。民办高教一改以往的统一
,统一招生入学的因定化方式,以多种形式的教育吸引各求学人员,例如
、学历文凭考试、成人教育等多方面的渗入到了民办高教体系当中,民办高教的层次也在进一步的延伸,涵盖了包括独立本科、高等、自学
班等形式。随着民办高校办学条件的完善和成熟,将逐步实现包括
研究生教育在内的全方位高等教育。
三、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存在的弊端
近三十年的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走过了一条艰难而又充满希望的路,尤其是近五年的时间,民办高等教育的快度发展在发挥自身的作用的同时,又有些潜在的弊端也突显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