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大学生的实习权网
2017-06-13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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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实习权研讨的立足点、动身点与理论价值在于推进高校实习工
大学生实习权研讨的立足点、动身点与理论价值在于推进高校实习工作的顺利停止。目前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有效展开正遭遇阻力,并呈现实习高校、企业、学生三方对实习工作均不称心的三维窘境。呈现此三维窘境的关键缘由在于大学生实习权认识的缺失。只要在理论上处理学生实习权的问题才干在理论上破解上述实习难题。基于这一缘由,笔者提出大学生实习权的命题,并就大学生实习权的属性界定、权益价值特征与内容表现、侵权主体及权益完成途径的几个理论问题做出系统剖析,希望惹起人们对大学生实习权研讨的关注与注重。
一、大学生实习权的属性界定与权益价值特征
实习(本文专指大学生实习)是高校为使学生控制某专业技艺、纯熟专业课本内学问、印验专业理论而在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停止真实性的工作劳动。实习不同于就业性见习与普通性学习见习。就业性见习偏重为处理已毕业大学生的就业压力而组织的顺应性锻炼,普通性学习见习偏重实景察看学习,实习虽要察看学习但偏重真实工作、真实劳动。实习是一项对大学生、高校、用人单位均有利的双向人力资源布置:一方面,学生要完成其学生到员工的职业化角色的转化,其职业化的转化必需经过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接纳方可完成;另一方面企事业单位经过接纳学生实习,能够发现、选择、培育单位所需人才,完成其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战略目的。
大学生享有实习权。实习权是指未毕业的大学生为就业而获取真实性工作劳动时机的权益。它既是一项受教育权也是一项劳动就业权,它是公民受教育权与公民劳动权的交集,是两项权益的交集衍生出的一项新的权益。大学生实习权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公民的受教育权,另一方面是公民的劳动就业权。这两项权益遭到我国《宪法》、《劳动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严厉维护,所以我们以为实习权亦应遭到上述法律的维护。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实习权具有教育与劳动就业两个方面的价值特征。首先,实习权具有教育经济学与教育
法学的教育功用价值特征。从教育经济学的角度看,实习权作为教育权的内含局部,能够维护教育开展所必需的实习经费。把实习权作为教育法中的一项权益,能够保证足够的经费投入来促使完成学生的实习权益,促使教育资源在实习工作中得到合理的配置与运用。从学生受教育权角度看,实习权是完成学生受教育权的一个表现。实习作为教学的一个环节,在我国《教育法》中我们能够找到实习权存在的根据。《教育法》规则了受教育者享有受教育权,实习权是受教育权的一个详细内容表现。学生实习权作为受教育权的根本权益来源于以下五个方面:参与教学活动并运用实习教育资源的权益;享有国度给予的物质协助的权益;享有实习人身权;享有公正评价与取得资历证书的权益;享有申述权等。从教育功用上看,实习权是完成教育价值的支柱保证。结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可的教育准绳中的四大支柱以为教会学生学会认知与学会做事密不可分,只要经过实习理论才干教会学生理论他所学的学问,真实学会“求知”,并且只要经过工作实习“求知”才得以完成,才干做到“学会做事”、“学会与人相处”、“学会生存”。[1]
其次,实习权具有劳动就业的价值特征。促进实习也就是促进就业,实习权是公民劳动就业权的外延表现,具有劳动权的某些根本特质。劳动权由劳动原权益、救济权与维护权三个局部构成,劳动权的实质是作为人的属性享有、不可剥夺的根本人权。我们所称的就业权、劳动权、工作权在许多外国学者的视野中为同名互解的权益。依据挪威学者克里斯托弗·德泽维奇的观念,劳动权就是工作权与工作中的权益。这种被视为就业权的劳动权包括四个层面的权益:与就业有关的权益、由就业派生出来的权益、对等待遇和非歧视权益、辅助性权益。[2]笔者以为实习是就业的一个组成局部也是工作的一个组成局部,在高等教育不兴旺时期,学徒工作(可与实习相比)是就业工作的一个组成局部。固然实习具有非稳定性,但在高等教育开展的今天,实习承当了详细的工作任务,具有劳开工作的完好性质,是学生就业的初期阶段。实习工作是劳动,我们不能否认实习的工作特征、劳动性质与就业性质。我们不能用实习的“教学”特性来否认实习的劳动性质,就仿佛不能否认学徒工是劳动者一样。我们以为以就业为圆心的一切与工作直接有关的权益都应视为劳动权,实习权即应划入劳动权的保证范畴,只要如此,才干使实习者的权益保证不产生断节与空白。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实习权作为劳动权的组成局部对大学生来说具有生存与开展功用价值的权益特征。由于就就业而言,首要的任务是要完成就业者的生存目的,其次还要完成其人的自我价值与个性的开展。实习是在从事一项劳动,实习过程也是大学生追求生存开端的过程,这时他们进入到工作开端状态。关于大学生来说,必需有最低限度的报酬,这种报酬是使他们得以维持下去的东西,也能够说是其劳动再消费所需的最低限度的金额。实习劳动报酬不只要表现生存的目的,而且要表现生存权的手腕,这种认识关于实习期超越一个月以上的大学生很有价值。目前国内的情况是大量的高职类学生都处于所谓的“2+1”培育形式中,他们实习期长达一年以至更长,他们的劳动力正在以实习的名义被剥夺。由于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需求情况下,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对剥削高职类学生的劳动充溢“热情”,而许多高校、专业教员为了完成所谓的“2+1”形式,以文凭要挟的方式而源源不时地把年轻体壮的学生送去工厂、酒店等地,“被实习”常常成为许多高职类院校学生无法的选择。针对这一现状,认识到实习的生存手腕价值——即要获得最低限度的报酬以维持生存的根本需求,对保证明习者的生活持续和维护其身体安康的生存意义显得重要。实习权对大学生来说也表现其开展功用价值。实习固然要取得一定报酬,但实习毕竟是一种职业的正式探究,主要为未来的工作积聚经历并在其中寻觅开展时机,所以实习权确实定对大学生的开展显得愈加重要。他们要在实习工作中表现其沟通才能、创新才能、胜任才能,表现其综合素质、品德与义务心,这都是大学生职业开展的中心所在,而我们所强调的操作技艺是较容易取得的。实习管理主体的高校、用人单位应协助大学生开展其真实的潜力、兴味与职业胜任才能,奠定良好的专业开展根底,为大学生完成人的价值与完成自我开展个性提供一个真实有效的价值平台。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实习权既是一种受教育权又是一种就业劳动权的认识论对高校与学生具有很高的理想价值,它能够改动高校正学生实习工作敷衍不主动,将实习工作推给学生与家长,或将实习生长时间低价(或免费)送给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或血汗代工工厂的管理方式。实习关于高校来说是一种
教育管理义务,教育管理者对实习生的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工作报酬应承当管理义务。学生遇到实习侵权时不再是无法可依,他们能够从教育侵权或劳动侵权或劳动协议违约中行使选择权起诉学校、企业、政府,从普通民事侵权诉讼或劳动仲裁诉讼寻求法律救济维护。同时,实习权确实立,标明受教育权与劳动就业权的属性特征对政府、企业、司法机关具有理想意义。政府应当认识到调和实习对维持社会次序与创建调和就业社会、保证大学生某一阶段的生存及促进今后人的开展具有重要价值,应改动目前政府对大学生实习不论不理的现状;关于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来说,将改动企业回绝承受实习生、或免费或低价剥削运用实习生的现状;关于司法机关来说,能够明白大学生实习的法律性质,便于更好地处置实习过程中呈现的纠葛。
二、大学生实习权的权益内容
实习权作为受教育权与劳动就业权的分离体,它包括以下权益内容。
(一)理论教育权。大学生在实习中直接参与职业界的活动是一项在停止着的理论教育活动。实习既然是一项教育活动,学生就有运用教育的设备、设备、材料的权益,高校和指导教员必需组织布置好各项实习教学理论活动,科学地设置实习课程内容并主动有效地管理整个实习岗位工作等。学生参与工业与效劳业、农业等项目的实习时学会集体劳动并控制企业需求的技艺,学会市场思想的才能:发现控制处置信息的才能、寻觅市场机遇的才能,学会理解独立工作的可能性,以至学会“用发明就业取代等候就业”等。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二)对等实习权与自在选择实习权。对等实习权与自在实习权是公民对等就业权与择业自在权的表现。对等实习权与区别看待、排挤、优先看待相对,是指除了才能与技术的限制外,不得因性别、种族、信仰、区域等不同而限制大学生的实习,危害他们的对等实习的时机。明白对等实习权能够取消反对实习工作或职业方面的时机对等或者待遇对等而产生的任何差异、排挤或优待的实习延聘政策与行为。当前不少企事业单位对实习生选择时在性别、年龄、高校级别、区域户口等方面的限制就是一种实习歧视,也是一种就业歧视。所谓自在实习选择权并不是指大学生能够回绝参与实习而是指大学生能够依据本身所学专业的专长、个人才干及关系、企业供求情况,自主选择实习单位实习职业与岗位,不受别人的干预与控制。这一权益是大学生作为劳动者个体的人格独立与意志自在的表现,这样能够防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令全省某类大学生全部到某企业实习,高校强迫学生集中参与某企业实习的现象发作。
(三)实习劳动报酬权、劳动平安权、休息权、人格权及中止实习权。实习不同于学习参观。大学生实习是在全天性劳动,特别是目前职业类高校强推的“顶岗实习”,本质上就是“劳动”,只不过目前我国法律对此视而不见而已。实习劳动也是劳动,所以实习劳动者应享有报酬权、平安权与休息权。我国许多学者以为劳动报酬权的取得是“劳动者进入劳动关系的直接目的与追求”[3],并以为劳动报酬的获得必需以树立劳动关系(即订立
劳动合同)为前提。笔者以为该思想僵化,不契合我国劳动市场与职业教育开展的现状,它很难处置如保姆工作、装修工作、“顶岗实习”等劳动现象。我们以为只需“为别人效劳”就应获得报酬,就应有报酬权、平安权与休息权。我们以为实习生应有取得最低实习工资的权益,在同一单位超越三个月的实习工作则应获取最低工资规范以上的全额工作工资,超越半年应该同工同酬。我们也呼吁国度应介入实习生劳动力市场,规则实习劳动的最低价钱,以确保大学生在付出艰苦劳动之后取得生存的根本报酬。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实习工作中的大学生享有的劳动平安权与休息权及其他的人身权益与树立了所谓的劳动关系(雇佣合同)的“正式”员工应分歧。大学生在实习工作过程中享有身体安康与生命平安免遭职业侵权的一切权益,用人单位应为他们提供一个符合法律法规请求的平安、卫生的工作环境,并避免各类职业危害事情的发作。关于实习生而言,为了使本人安康不受损害,他们有对工作环境、消费过程、机械设备、风险物品的平安卫生学问的
培训权与知情权,同时有在其人身平安遭到要挟的状况下回绝工作以至中止实习工作的权益。高校方面应对实习生工作的平安卫生环境负认真认真调查检查的管理义务,如发现有危害学生平安的异常状况,必需中止实习,否则高校应承当侵权义务。
大学实习生的休息是其恢复劳动才能的必备条件,休息权与其它人身权是社会人性与人道主义的关心表现。目前某些“血汗工厂”或者“黑心工厂”想方设法挤压实习生的休息时间,以至呈现对实习生非法禁锢式强迫劳动的现象,这是对实习生的休息权及其它人身权的非法剥夺。实习生与普通的正式员工一样应有工作日、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权(假如其顶岗实习超越一年则应享有休年假权)及人格权。
在实习工作停止中,假如以上权益遭到不法损害到了严重的水平,大学生能够中止实习,即行使中止实习权。中止实习权既是行使民主权益,又是在行使协议权益:即在实行与高校签署教育协议,实行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实习劳动协议。 三、大学生实习权的侵权主体及实习权完成途径
由于大学生实习的权益没有得到政府的关注,没能遭到高校、用人单位的注重,呈现了对大学生实习劳动权益“高校、法院不论,用人单位压榨,大学生自认倒运”的现象,并使大学生实习权维护处于真空状态。不少高校为完成“顶岗实习”与“2+1”办学形式,把学生打发到一些无义务的企业实习,在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如加工(代工)业、旅游、酒店、餐饮业、客服、信息处置等企业中,大学实习生因用人单位的“压榨”遭到不少“折磨”。由于我国目前法律与司法理论以为大学生实习不具备《劳动法》规则的独立劳动者身份,学生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不少不良企业(与个别教员协作)应用这一法律破绽招收大量的大学生实习生,有些世界500强的子公司招收的实习生比正式员工还多,以至有些企业终年基本不招正式工,只是与高校协作低价或免费运用实习生,使学生的权益遭到损伤,而且这一现象已到了较严重的水平,已影响了社会的调和,以至惹起了群体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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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大学生实习权的侵权主要有以下主体及行为表现。
1. 政府。其表现为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强迫学生到某企业、某地域、某项目实习,剥夺大学生的实习自在选择权;劳动部门或司法部门玩忽职守、秉公作弊充任黑用工企业的维护伞。
2. 高校及其教员。高校以文凭或实习成果为要挟工具强迫学生长时间参与短时间内能够控制或胜任的实习工种而不支付或支付较少劳动报酬;教员并吞实习报酬、或与人合伙无偿占用实习生劳动、指派学生参与与专业无关的实习工作或简单反复无需技艺锻炼的工作;高校正学生实习采取听任不论而招致学生受伤害以至失踪;高校强令学生集中实习严禁分散实习,拜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实习,布置无资历学生在需求相应职业资历的岗位上顶岗工作等。
3. 用人单位(主要指企业)与中介单位。企业利欲熏心,短少社会义务感与商业道德,终年以实习生替代正式工而少付或不付工资,克扣、拖欠、拒付实习报酬或不提供最低生活保证的报酬;布置学生到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场所实习,蒙骗大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布置学生从事高毒、易燃易爆、国度规则的第四级膂力劳动强度以及其它具有平安隐患的劳动;企业或中介伪装招工骗取
招聘学生押金,应用所谓培训费、保证金等项目骗取钱财;拒签书面实习协议或劳动保证
协议书;成心延长工作时间,非法限制人身自在;指派实习大学生从事采购等杂务而不给予其足够的技艺锻炼;不提供其足够的工作平安和职业卫生条件;对女大学生施行性进犯;对实习大学生停止人格歧视等。
对大学生实习权的进犯的主体与客体及行为都具有多样性及复杂性,而招致大学生实习效果缺乏实效性,最终招致目前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有效展开遭遇阻力,并呈现实习工作的三维窘境。关于高校来说,由于要完成培育任务的实习指标与完成“2+1”、“3+1”的培育形式必需展开实习工作但实习效果不佳(高校不论专业、职业、地域特征强行推行“2+1”、“3+1”的“以工代学”培育形式存在不少弊端);除对低价劳动力感兴味外,大局部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实习缺乏认同感,高校因实惯用人单位接纳实习生积极性不高而无价值性地强迫布置学生实习工作,或者对该项工作听任不论。对乐于承受大学生实习的许多企业来说,他们遭到“滥用、贱用、剥削学生劳动力”、“短少社会义务感”的普遍社会责难而无所适从。关于学生来说,他们希望实习,但实习侵权行为不时发作,不少学生因实习权益受损深感寒心与无法或走向群体对立。高校、企业、学生三方对实习工作均不称心,呈现当前三方并输场面的实习三维窘境。关键缘由在于对大学生实习权认识的缺失与政府、高校、企业等对大学生实习对国度人力资源可持续开展的作用认识缺乏,也因政府短少科学又能确保企业、高校、学生三方共赢的实习劳动制度而招致对大学生实习权的无视或蔑视。为此,我们要对实习权有足够的认识,树立科学的实习制度,使得实习权得以落实并得到维护。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实习权的施行与维护必需依赖四个途径,一是法律途径,二是财税途径,三是人力资源途径,四是管理途径。
1. 法律途径。法律必需处理实习劳动也是劳动、实习工作者也是劳动者的问题,只要处理这严重问题才干让实习生充沛享有获得报酬权及社会保证、承受职业技艺培训等相关权益,否则一切均为空谈。笔者倡议将实习劳动(特别是超越三个月以上的顶岗实习)归入《劳动法》调整范围,明白学生与用人单位的权益义务,在法律的框架下结构大学生实习权的司法维护与救济机制,同时,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鼓舞并标准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接纳学生实习,为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吸纳、培育和储藏人才。
2. 财税途径。政府要处理实习接纳单位的财税政策问题。国度机关、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强行依照在职职工的一定比例接纳学生实习。鼓舞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组织为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活动提供协助和便利。能够自创我国残疾人用工补偿的财政政策,对接纳大学实习生的单位给予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由于不少用人单位追求短期用人本钱最小化与产出效益最大化,不愿意培育实习生而强调工作经历,不愿意承当社会义务,所以我们以为需求财税政策的引导。同时,能够树立将大学生实习本钱由政府、高校、学生、企业各方共同分担的机制,四方拿出经费或收益支付大学生劳动报酬并为其购置各种社会保险,为学生解除工伤事故等艰难的忧虑以强化对学生的社会化维护机制。
3. 人力资源途径。我国企业应向美国公司学习,把大学生实习当成人力资源储藏与开发的有效资源,欢送大学生到企业实习。[4]像美国的微软、惠普、喜来登等公司,企业方总是把更多的工作时机交给实习生,信任他们,培训他们,由于与在其它企业有过工作阅历的员工相比,实习生更容易被现有企业文化所塑造与吸收,比拟容易对企业产生忠实感与信任感、归宿感,如此一来,企业承受实习生变成内在需求,而不是外在强逼或“关系”依从,实习权的完成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4. 学校管理途径。高校及相关指导教员应实行好教育管理工作义务。学校应与企业事业单位展开协作,并发挥企业资源、技术和信息优势,推进共建实习基地和展开协作。学校应当依据专业特性和培育目的,认真实行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义务,进步学生的理论才能、发明才能、就业才能和创业才能。严禁内外勾搭剥削欺压学生的现象呈现,做好大学生实习的效劳工作,对学生提供有效的职业指导,协助学生签署实习协议与劳动协议,肯定岗位分工,明白劳动权益义务,真正完善高校的管理与效劳体系,使实习权得到“前方”依据地的实在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