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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目标层面
这一层面是指将信息技术本身作为一门学习的课程,也就是说信息技术知识内容是作为学生学习的对象和目标。从表面上看,这一层面似乎与整合没有直接关联。其实不然,教育部将信息技术定为我国中小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时就指出: “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把信息技术作为支持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2000年)。很显然,要达到这一学习目标要求,采用传统的知识传授方式和以书本知识为主的学习形式是完全不可能的。
信息技术作为一门学习课程,无论是从教材的形式内容设计,还是教与学的方式和方法,都要求有一个全新的视角。目前,国内很多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材在形式内容上都采用了 “以任务驱动或以任务作为学习目标”的方式。学生通过完成一个特定的任务,例如在计算机上写一篇作文或画一幅画,来学习掌握信息技术课程中的某个知识和技能。很显然,通过这种学习方式,学生不仅学习了信息技术,同时也间接地结合了其他学科知识的学习,在某种程度上使信息技术有机地与其他学科课程溶合在一起。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过程实际上也是涵盖了与其他学科一定程度的整合作用。
当然在这一层面,信息技术本身既是学习目标又是学习工具,也就是说学生是通过信息技术来学习信息技术,整合似乎又是自然的。然而,就信息技术整合于其他学科(除信息技术课程本身以外)而言,这一层面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探索研究。尤其是 “以任务驱动的学习方式”如何紧密地与其他学科内容结合起来,这就直接涉及到信息技术课程教材的形式内容如何按整合于其他学科的要求来编写以及信息技术课程本身如何实施有效的教学和学习等问题。
2.教与学的工具层面
从应用的角度讲,信息技术作为工具无疑会有助于提高和改善教与学的效果。而从整合的角度讲,只要合理使用并真正有利于教学和学习效果的提高,它就起到了一定的整合作用,因为整合最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改善和提高教与学的效果。这也就是说作为工具层面,同样涵盖着与学科课程整合的意义。就目前我国的整合研究的现状总体而言,似乎大多数的成果还是处于这一层面。当然,如果简单地认为只要将信息技术用在了教学过程之中就是整合,这是认识上的一个误区。本文希望通过工具层面的分析研究,从实际应用的角度来考虑 “作为工具,有哪些方面是可以更有效地为提高和改善教学服务”、“在不同的工具层,还有哪些技术和方法值得人们进一步去研究和提高”等问题,最终直接或间接地达到或实现与学科整合之目的。一般来说,教与学工具层面的应用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演示工具
这是信息技术应用于学科教学的最初表现形式,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信息技术和课程整合的间接形式。因为利用信息技术作为工具,在不同的学科教学和学习过程中可以起到一定的改善和提高效果的作用。
当然,我们这里指的信息技术作为演示(或呈现)工具是指它的使用功能和教学效果是传统工具或媒体(如投影、幻灯、电视等)所难以或无法达到的,或者说具有不可替代性。虽然,这种方式对学习者而言仍还是处于被动的学习方式,但就目前现存的以课堂和群体教学为主的教育方式而言,信息技术作为有效的演示工具渗透到不同学科的教学无疑是有现实意义的。这也可间接地视为是与学科课程整合(渗透、融合、溶入)的一种形式。
●个别化学习工具
计算机、多媒体和网络作为个别化学习工具的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发展迅速,作用和效果也比较显著。以个别化学习的课件为例,学生不仅可以按自己的需要(知识基础、兴趣、目标等)来选择学习内容、确定学习进程,而且还可以选择相应的学习策略,在交互的环境下进行自主学习。尤其是一些集娱乐游戏为一体的个别化学习课件,可以极大地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使学习者能产生强烈的学习欲望,从而形成良好的学习动机。从根本上说,兴趣、欲望和动机是学习者有效学习的根本动力,作为学习工具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和效果确实值得人们关注。此外,许多操练型和辅助测验课件,可以让学生在练习和测验中强化和巩固所学的基础理论和概念方面的知识。同样,模拟型、仿真型、问题求解、个案分析等课件可以培养学生操作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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