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书院教育理念及人文精神再论(1)(2)
2017-09-16 02:17
导读:对此情形,掌教者则不闻不问,自以为自己是不被重视的“冷官”,所以听之任之。学校衰败情形正如南宋学者黄勉斋所针砭:“苟徒资口腹,谋利禄,漫
对此情形,掌教者则不闻不问,自以为自己是不被重视的“冷官”,所以听之任之。学校衰败情形正如南宋学者黄勉斋所针砭:“苟徒资口腹,谋利禄,漫不加意,则既失崇尚教育之旨。”((黄勉斋先生文集·南康军新修白鹿洞书院志)卷5)在宋代有识之士看来,宋代教育已出现了危机,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如何进行改革呢?岳麓书院主教、著名理学家张拭认为,宋代教育虽然弊病丛生,但归根到底是“不悦儒学,争驰功利之未”(《南轩文集》,卷1)。张拭为宋代教育变革指明了方向,要革除宋代教育的弊病,其关键是复兴儒学,质言之即是复兴或者说重新确立儒家以德育人的教育理念,恢复学校已失去的立教育人的本意,使学校真正成为作育人才的神圣殿堂,为塑造道德人格和品性作出示范,使其成为道德教化的辐射源和基地。
如何复兴儒学以德育人的教育理念呢?儒学的教育理念体现在教育的各个环节,表现在思想和制度双重层面。但办学宗旨和培养什么人的问题最能体现儒学的教育理念。因此,复兴儒学最关键的是要使办学宗旨体现儒家的教育理念,正是因为如此,书院几乎普遍地提出了儒学以德育人的办学宗旨,其中尤以享有天下四大书院之誉的岳麓、白鹿洞、睢阳、嵩山书院成为复兴儒学教育理念先锋和榜样。岳麓书院主教张拭在对宋代官学教育弊端进行全面审视和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岳麓书院的办学宗旨“侯(刘珙——按)之为举也,岂特使子群居佚谭,但为决科利禄计乎?亦岂使子习为言语之工而已乎?盖欲成就人材,以传道而济斯民也”(《南轩集·潭州重修岳麓书院记》卷109,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张拭对书院的办学宗旨与官学教育的办学宗旨作了本质上的区别,划清了界线,其区别有三:其一“但为决科利禄计乎?”诚为前述,官学教育是以科举考试和士子进身官场为办学目的,书院教育则对此予以摒弃,提出“传道”而济民,把“明道”和“济民”作为办学宗旨;其二“亦岂使子习为言语之工而已乎?”事实一再表明,官学为了使士子们进身官场营造了一个阶梯和捷径,专于文辞技艺之工,书院教育则不同,它所关注的是生徒们的德行道艺的培养;其三官学把学校变成“声利之场”,而书院则恢复儒家立教育人的本意。如果把以上官学教育与书院教育的区别加以归结,那么这种区别即是教育理念上的区别,书院所坚持的是儒家以德育人的教育理念,而官学所实施的仍然是等级化教育的办学思想,前者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的精神,后者则表现为对道德完满性漠视的一种等级特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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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教育变革聚焦在复兴儒家的以德育人的教育理念,宋代的书院大师几乎都如此,与张拭同时并是挚友的朱熹便是突出的代表。朱熹把书院办学宗旨直接地规定为以忠孝道德教育人和培养人。他说:“学校之设,所以教天下为忠为孝也。”(《朱子语类》,卷109)朱熹认为以忠孝教人自古已然,这是儒家的教育传统。首先,他指出自古以来所奉行的是一种“有教无类”的平民化教育,换言之,学校教育并不是为生徒寻找和提供做官的捷径和跳板。“古者圣王设为学校,以教其民,由家及国,大小有序,使其民无不入其中而受学焉”(同上)。这就是说,古圣先贤设学立教,为的是民众普遍地受到如何作人以及如何使人在家和国、社会关系中定位的教育。再次,朱熹认为古代教育是人伦道德教育。“而其所以教之之具,则皆因其天赋之秉彝而为之品节,以开导而劝勉之,使其明诸心,修诸身,行于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而推之以达乎君臣上下人民事物之际,必无不尽其分焉”(《朱熹集》·卷78)。这说明学校教育要秉人性,以道德去开导和劝勉生徒,对生徒全面地灌输人伦道德思想,使其内化为主体的意识,外化为道德实践,行于五伦之间,推之于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一言以蔽之,要形成一种稳定而一贯的道德品性。朱熹认为以上既是学校道德教育的内容,也是先王古圣所设学校的目的。古圣先贤如此,当然接续圣道的儒者便应追踪继轨,更应该如此。所以朱熹紧接着说:“先王学校之官,所以为政事之本,道德之归,然不可以一日废焉者。”(同上)这就是说后继者要牢记古圣先王设学育人的教诲,象古代的“学校教官”一样,把此看作是“政事之本”和“道德之归”,一日不可废焉。
众所周知,办学宗旨决定着办学方向,决定着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因此,书院以德育人办学宗旨的确立,无疑是宋代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它必然带来教育上的一系列变化。这种变化大到教育体制,小到具体的教学环节均有所表现,如形成了书院与官学的双轨教育体制,又如在教学内容上由重视五经转而重视《四书》的教育等等,但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在教育上涌现了一大批直接而集中体现儒家教育理念的规制,或者说具体的教育条规,这是以前官学教育所没有的。如白鹿洞书院把办学宗旨具体化为书院的《揭示》,公诸生徒,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白鹿书院揭示》。在此《揭示》中,首先提出了“五教之目”,“父子有情,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对生徒实行“五伦”的严格教育。其次,在《五伦》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可操作的“三要”的行为准则,规定生徒必须遵守“修身之要”、“处事之要”和“接物之要”,把生徒的言行置于“三要”的监督之下,要求生徒在修养方面,要做到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严格自律。在处事中要做到正其义,不谋其利,要先义后利,要克己节欲。在接物之中要有关爱人的胸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诸求己。总之,《白鹿书院揭示》既是一种条规,更是书院的办学宗旨,体现了以德育人和对道德完满性关怀的一种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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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于白鹿洞书院把办学宗旨具体化为校训和学规,著名的岳麓书院也是如此。张拭主教岳麓书院期间,把书院“明道”和“传道”的办学宗旨概括为“忠孝廉节”的四字校训,并请朱熹亲书于书院讲堂墙壁昭示生徒,成为“教养之规”垂千年之久。不仅如此,清初在“忠孝廉节”四字校训的基础上制定出著名的《岳麓书院学规》十八条,从“时常省问父母”,“朔望恭谒圣贤”、“举止整齐严肃”和“气习各矫偏处”及“行坐必依齿序”,全面地把“忠孝廉节”的校训条规化了,成为生徒的行为准则,进而变成为操守。似此在书院涌现出的校训、学规、学箴等等,都是儒家教育理念在书院确立以后所出现的一种教育新景象,是对官学教育批判和对教育变革的所取得的积极成果。
在宋代教育变革中,岳麓、白鹿、睢阳、嵩山四大书院起了旗手的作用,成为了办学的榜样。南宋学者王应麟对此作出了很高的评价:“古者乡有庠,党有序,间有塾,里居有父师,少师之教,是以道德一而礼义明。书院之设,意犹近古,睢阳、白鹿为称首。若周、程、朱、吕治教之地,文献尤盛,天典民之统记,赖以不坠。”(《深宁先生文钞》,卷1)王应麟在此所指的“书院之设,意犹近古”,有其特定的深刻含义,意即是说书院恢复了古代儒家的教育传统,换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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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陈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