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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高等院校的学生教育工作体制、职能、内容和教学理念、方式以及学生的学习方法等方面,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理念进行了分析探讨,以期对做好新形势下高等院校学生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高等院校;学生教育;理念转变
Abstract:This article analyses and inquires many qualities of student's management and educational working concept from many respects, for example, the function of student working, the content of student working, the methods of teaching and learning etc. In order to do some benefits for student working of higher institute in new situation.
Key words: higher institute; student working; concept-changing
近年来,我国政治、经济、教育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高等教育出现了国际化、大众化、市场化、多样化等特点,传统的学生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学生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正视学生工作的发展变化,转变学生工作理念是做好新形势下高等院校学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学生工作体制从以学生班级管理为主转向以学生社区管理为主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学生宿舍将由集中于校区内,逐步过渡到校内公寓和校外学生公寓社区并行的局面。那么,随着校内外大学生公寓的启动,住宿档次的拉开,使得同一系别、年级、班级的学生住宿地点将分散各地,住宿状况也千差万别,必然会出现不同系别、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乃至不同高等院校学生混班或年级居住的局面。加之许多高等院校推行学分制使学生选课自由度增大,同一班级学生集中听课的机会越来越少,学生将更多地以个体为活动单位来学习和生活,经常性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学习和生活的局面将不复存在;由于学生出现居住分散、混班居住的新情况,使得“班级”、“宿舍”这些集中教育管理的原有阵地将不断淡化,各系、院学生工作者很难再深入宿舍对本系学生进行经常性集中教育管理;使得过去经常性系、院大会、班团会等集体活动、突击检查宿舍、处理突发事件、板报宣传等集中的直接教育管理方式实施起来困难重重,只能代之以分散化、小型化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如个别预约谈心、小型座谈会、接待来访咨询等教育管理方式,来解决学生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各类问题,而信息传递、意见反馈、疑难解答等教育管理活动,则只能主要依赖于电话、校园网、电子信箱等现代化的手段来解决。这就完全打破了过去以系为单位,班级有固定教室,学生集中住宿于某一区域,系内集中管理的格局,使原有的以学工办(组)为基本教育管理机构,以班级为基本教学单位,以学生宿舍为基本教育管理阵地的校、院或系、班级(班主任)三级学生教育管理体制难以继续运行,取而代之的只能是由社会和学校共同对学生个体进行社区化、公寓化教育管理服务的新模式。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学生生活社区不仅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学生生活社区与传统的学生宿舍管理相比在功能上有很大的拓展,更注重“以人为本”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理念。这就要求学生工作的重心由班级向学生生活社区转移的同时,积极进行学生生活社区工作的理念创新和机制创新。在学生社区成立社区管理委员会,以教育管理为重点,积极推进学生生活导师进社区。各院或系学生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老师作为学生社区生活导师,要求导师对学生进行政治上引导,心理上疏导,生活上指导,学习上辅导,思想上开导,就业和职业生涯航导。做学生政治思想的引路人,专业学习的指路人,生活上的贴心人,身心健康的保健员,解决各种后顾之忧的服务员;以组织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学生党团组织进社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学生自我教育为纽带,积极推进学生自我教育组织进社区。将散住各地的学生以社区划成片成立相应的自治组织,作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新纽带和新载体,以此联系公寓区内的学生,集合散住各地的学生,使之成为协助我们搞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新帮手和上传下达的新信息传播载体;对学生生活社区进行物化管理,健全社区功能,构筑文化、休闲、娱乐、购物、健身一体的文化社区。
二、学生工作职能从管理学生转向服务学生
学生是学校的主体,是学校生存之本。学校是为学生办的,学生是我们办好大学的根本。现代大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级专门人才,它要求教育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一切从学生出发,从学生自身发展需要出发,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价值,把学生培养成富有主体精神和创新精神的人。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管理的理念主要是方便、图省事;而不是从方便学生、服务学生的角度出发,其管理思维基本上属于管、卡、压。强调是对大学生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强调管住学生,制服学生,让学生听话。学生工作者做的较多的是“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而忽视了学生内心的需要和感受。高等院校各部门扮演的是管理者的角色,学生除了服从高等院校规定而别无选择。这实际上是对学生人性和个性的抹杀,容易导致学生缺乏独立人格、盲目服从或抗拒管理;出现极端或者引起某些心理障碍,这一传统的办学理念必须改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生不仅是受教育者,而且还是高等教育的投资者,是高等教育资源的合法消费者。“自费上学,自主择业”的现实使学生越来越关注学校的办学质量,越来越关心学校的办学条件,越来越看重就读的生活环境。他们更加注重自我价值和利益的实现,成才愿望强烈,竞争意识、自强意识普遍增强,呈现出更加务实的趋势。并且愿意不愿意上这个大学,今后主动权更多地掌握在学生自己手里。以前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上大学不容易,高校总以为“皇帝女儿不愁嫁”,是学生和家长来求学校。但现在教育竞争日趋激烈,高校要有“忧患意识”,相应地学生工作的着力点也要发生变化,要从过去管理学生为主,转到为学生服务、为学生提供帮助、为学生解决困难为主上来。管理的职能固然不能丢,但服务的职能要大大增强。高等院校各职能部门都应把“服务学生”放在第一位,各部门的角色要由“管理者”变成诚心实意的“服务者”。学生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最大优质服务,为学生的个人发展搭建平台,一切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都应立足于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服务上。如果不改变,我们就要被时代所淘汰。只有角色改变了,才能切实体现“以人为本”,才能把“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落到实处。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在高等教育的市场化成分越来越多的今天,大学越来越体现出服务机构的特点。高校要真正成为教育服务机构,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要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优化校园软硬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全面成才的内在动力。学校应向社会庄严承诺:办人民满意的大学,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在学生管理上,学校要始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为学生成长成才多做好事、实事。服务的内容要把握学生在学习、生活中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合理需要;服务方式要在引进社区管理方式的同时,实现服务优质化、物质利益最小化。要为学生提供各种生活服务,改善生活环境;要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服务,扩大勤工助学的网络与途径,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要为学生提供学习服务,指导学生考研、出国、创作发明;要为学生提供就业和创业服务,健全信息网络,加强政策导向、心理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目前高等教育已经开始向买方市场转化,高等教育的服务对象(学生及家长)也变得更为挑剔,他们关心收费标准及价值与价格比,即能否得到符合社会需要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服务,能否满足学生的希望和个性化的学习要求。管理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控制、禁止。高等院校学生管理的最终目标是育人,学生管理必须服务于育人目标的实现,为学生着想,关爱学生进步,关注学生困难,关心学生就业,创造良好的学生成长成才环境。为学生服务就是育人,一方面我们要用合适的方式教育管理学生,一方面也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学生服务,这样才能达到管理育人的目的。
2005年4月教育部已经出台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的界定,但许多高校目前还没有制订相应的新措施。还没有把服务学生纳入议事日程,所以:有的高校屡被学生告上法庭。我认为,强调学生权利是目前高校必须面对的问题,学生在上学交学费的同时,就已经形成了学校和学生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权利法律关系,为学生服务已不是观念转变那样简单的事情,而是高校从法律角度必须履行的义务。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三、学生工作内容从强调学生的义务转向学生的义务和权利相结合
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高涨和成熟。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也让他们更加注重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在高等院校的各种权利中,学生往往是各种权利中的弱势群体。多年来,我国高等院校对学生的管理是以学生的义务为本位,而不是以学生的权益为本位。近几年来,现行高等院校学生管理规范在依法治校过程中显得越来越不适应时代需要,学生管理过程中与学生产生的纠纷,不时击中高等院校管理制度的软肋,让高等院校叫苦不迭。如1997年,因学校拒绝颁发博士学位证书,北京大学92级博士生刘某状告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司法触角伸进了高等教育领域;1999年,北京科技大学94级本科生田某,状告北京科技大学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1]福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98级女生穆某在2001年6月21日考试中找人替考被学校勒令退学,因不服校方处分决定,将母校告上法庭;[2]2003年,重庆邮电学院一对学生恋人因怀孕被学校勒令退学,向法院提起诉讼[3]等等。
学生交费上学之后,学生及其家长与高等院校无形地形成一种交换关系,学生及其家长认为他们有权利,事实上他们也真有权利对高等院校教学质量、后勤服务、生活待遇等各方面提出与自己付出的成本相适应的要求,很多高等院校都发生过由于教师教学质量差、或者随意减少课时,学生要求退学费的纠纷,工作稍有失误或者不到位,就可能导致群体性突发事件。
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依法治校、科学管理”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根本要求。因此,高等院校在自主办学的同时,要明确学生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从过去强调学生的义务转向学生的义务和权利相结合,以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一方面,明确地告诉学生,他们在高等院校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在充分享有权利的同时不能忽视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高等院校对学生的合法权益要予以维护,要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当其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能遵循一套明确的程序、制度去维护自身的权益。使学生在依靠自身的权利来维护自身权益的进程中,自身也得到健康全面的发展。《教育法》第42条规定: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教育者可以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学生的义务过去各高校都强调的多,但忽视学生的权利。学生在校学习,起码享有下列权利:(1)受教育权——包括平等权,选择权,上课权;(2)人格尊严权;(3)身体健康权;(4)表达自由权;(5)人身自由权;(6)隐私权(如日记、文件、早恋等);(7)通信自由权和通信秘密权(如隐匿、毁弃、开拆学生信件都属侵权);(8)财产权;(9)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包括学业评价和品德评价;(10)生命权;(11)申诉权和诉讼权;(12)其他权利。除上述以外,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法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学校管理制度;(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4)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5)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实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民主开放管理,是时代的要求,也体现“以人为本”。这样管理有利于增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公民权利意识,有利于锻炼学生的组织管理、人际交往能力等。学生只有真正行使了应有的权利,才能有自豪感、参与欲和主动性,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
四、教学理念从注重教授知识转向培养学生高技能扩展
“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和服务领域一线的从业者中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在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可分为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三类人员。主要分布在一、二、三产业技能含量较高的岗位上。”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高等院校是培养学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摇篮,特别是职业技术院校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有自身的优势,那就是规模有序的教学组织过程,系统、实用而又有一定超前性、有较强基础性的教学内容,以及高等院校教育天然具有的育人氛围。这无论对于学生道德品质、职业心理的养成,还是基础知识学习、学习能力提高、基本技能训练都是十分必要而又卓有成效的。相比高技能人才的其它培养方式,如师傅带徒弟、岗位自学成才等,职业技术院校培养方式明显具有培养规模大、知识技能面广、快捷高效、有较强发展后劲等优势。由于我国学龄青年众多,教育需求旺盛,高技能人才缺口过大,由高等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无疑是一种更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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