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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必须培养大批法律职业人才,实现司法队伍的职业化。而培养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必须改革现行的法学教育体制,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职业化。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推行,加快了法学教育职业化改革进程。高校法律援助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具有传统教学手段无法比拟的优势,将对法学教育职业化改革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法律援助 法学教育 司法考试
法律援助又称法律扶助,是国家对经济困难和某些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我国于1994年开始法律援助的试点工作,目前从司法部到省、地、县均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专职从事法律援助的律师已达6000多人,法律援助已初具规模。但随着社会对法律援助需求的日益扩大,现有专职援助律师队伍已不能满足社会需要,迫切需要社会力量作为补充。为弥补政府法律援助资源的不足,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一个免费的实践教学基地,许多高校建立了自己的法律援助机构。基于同样的考虑,我校也于去年成立了法律援助机构。高校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受到政府、社会和学生的欢迎,但由于对高校法律援助的定位不清,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高校法律援助的功能并没有得到真正发挥,一些地方甚至成为装点门面的摆设。因此,理清高校法律援助的功能和作用,特别是与法学教育职业化改革的关系,对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负责人,笔者拟就法律援助与法学教育职业化改革的关系问题发表管见,以期对高校法律援助工作有所裨益。
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目标的重新定位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随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推行,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问题愈来愈受到关注。笔者系专职律师出身,曾于1990年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又于2002年参加首次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又从事法学教学工作,对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接轨问题有切身感受。我认为,从1986年律师资格考试算起,司法考试实际已走过近20年的历程,司法考试制度虽有待完善,但其命题已十分科学。因此,在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问题上,主要是法学教育适应司法考试的问题。法学本科教育应主要承担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即法律职业人才的任务。要实现这一培养目标,必须对现行教学模式进行根本性的改造,即将传统的理论主导型教学模式向实务主导型教学模式转变。在这一改造的过程中,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无疑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法律援助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
何为应用型法律人才,目前尚无公认的标准。一般认为,应用型法律人才是理论与实务兼备的人才,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有较强的办案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在以往的教学中,教师多通过举例、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毕业实习等方式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近年来,有些院校将诊所法律教育引入教学。这些方法都受到一定的效果。同这些手段相比,法律援助更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
1.法律援助可以使办案实习常态化。在传统教学模式中,学生的办案实习主要通过毕业实习来实现。这种做法的好处是时间集中,且学生已修完了大学课程,可以专心实习,与正常教学不会发生冲突。其弊端是由于周期短,学生大多无法体验一个案件的全过程;同时也没有专职老师提供指导。因此,改革毕业实习制度,将办案实习常态化就很有必要。对此,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无疑是一个最佳选择。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可以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一个经常性的固定办案实习基地,使办案实习常态化。这种实习在专职老师指导下由学生直接办案,且办案过程可跨越几个学期,可以亲历一个案件的全部过程,使实习效果大大提升。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2.法律援助可以全面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有学者认为,“法律职业的技术是一种专门化的技术,包括法律解释技术、法律推理技术、法律程序技术、证据运用技术、法庭辩论技术、法律文书制作技术,等等”。也有学者认为法律教育应培养学生法律概括、法律分析、语言文字表达等专业能力,以及法律注释、法律渊源识别、法律解释、利益衡量、法律推理、法律漏洞补救、法律说理等法律技术。这些主张都很有见地。就笔者的个人体验而言,法律职业是一个知识性、技能性极强的职业,既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又要有过硬的办案技能。
法律专业技能是一种综合技能和应用技能,其特点一是综合性,二是实践性。对这种技能的培养,传统教学手段往往无能为力或收效甚微,但法律援助可以大显身手。首先,法律援助可以综合培养学生的各种技能。课堂教学是按学科进行的,学习一门课程只能获取一个法学学科的专业知识。办理案件则不同,一件案件从接待到取证、开庭、案卷整理归档,往往涉及多个法律部门,多门社会科学的知识。通过办案可以综合地培养学生应用各种法律知识、社会科学知识乃至社交知识的能力。其次,法律援助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远胜于传统教学手段。以案例教学和模拟法庭为例,案例教学只能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但对培养学生的办案技能却帮助不大;模拟法庭虽可培养学生办案技能,但毕竟不是实际办案,其实际效果会大打折扣。法律援助采取教师全程指导、学生实际办案的方式,变“模拟演习”为“实战训练”,使学生亲身体验办案过程,从而迅速掌握办案技巧,提高办案技能,其“实战”优势是任何教学手段都无法比拟的。
3.法律援助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法学教学手段也要与时俱进。必须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可以为学生提供办案机会,使学生过一把“律师瘾”,必将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其学习热情。爱因斯坦有一句名言: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学生的学习热情一旦喷发,法学教育的面貌必然焕然一新。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4.法律援助有助于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法律援助的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有助于培育和发扬学生的人道主义精神,增强其社会责任感。法律援助是无偿服务,援助案件的办理大多比较艰难,办理援助案件可以培养学生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法律援助是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这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正义感,增强其法律观念。办案不仅需要满腔热情,而且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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