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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层次化。为了适应不同层次学生和同一学生不同层次的需要,本次高中课程改革的选修课可分为两个层次:国家规定的选修模块与学校自主设置的选修模块。前者主要着眼于保障学生的基本学力,大多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学术性和均衡性,以利于提高学生基本的科学文化道德素养,服务学生的终身发展。后者与个性发展、职业技术联系密切,更多地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学生的专长特长,有利于各校充分利用本地本校教育资源,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走有特色、可持续发展之路。
4.弹性化。其一,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定位有一定的弹性,并非泾渭分明。如艺术课程的必修模块实际上是在4个系列中的16个选修模块中选择6个模块加以确定的。其二,学生选课的弹性。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需要和志向进行选择,对于必修课程中的选修模块,只规定基本的学分要求,而对“学有余力”和“兴趣志向”的学生倡导多多益善。就一些科目而言,学生可选可不选,可多选也可少选,“下不保底,上不封顶”。其三,选修课与必修课的比例也有一定的弹性。尽管高中课程计划规定学生三年里,国家规定的选修模块达到22个学分,在学校自主设置的选修课程中达到6个模块(选修模块学分共计占总学分的19%),但这只是最低要求,而对上线不做规定,这样,学生实际的选修模块可能不止28个学分,体现了选修课程与必修课比例的弹性。
5.学分制。为了保证选修课的实施,本次高中选修课(包括必修课)采取学分制的做法,即学生必须在选修系列Ⅰ(即科目选修)中达到22个学分,选修系列Ⅱ(学校自主设置选修)中至少获得6个学分,加上必修课116个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否则,不能毕业。这样的规定表面上看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它为选修课的实施提供了切实的制度保证,避免选修课流于形式,实施乏力的问题。
三、高中选修课的实施
(一)选修课的教材问题
教材是课程内容的重要载体,是课程实施的基本依据。选修课的种种设置无论多么好,若没有好的教材,就难以取得好的效果。同必修课一样,选修课的开设,应有相应的课程标准(或教学纲要)、教学材料;否则,选修课实施将无所依循,其质量就无法保证。与必修课教材相比,选修课教材具有以下特点。1.多样性。选修课模块多、门类多,层次与要求也不尽一致,因此,其教材在体系、风格、侧重点、深广度等方面必然多种多样,但也不能盲目追求多样化,应从不同模块的性质、特点出发编写教材,不宜一刀切。2.灵活性。课程内容应灵活,可以按知识的内在逻辑编写教材,也可按专题或问题设计课程内容,可以是知识类教材,也可以是活动类教材,或二者兼而有之。3.开放性。教材内容不应拘泥学科内在的知识体系与逻辑结构,应加强学科间的联系、沟通与渗透,加强学科知识与学生经验、社会生活的联系。
本次新高中学科选修课程采用模块设计,并与必修模块结合加以实行,因此,高中选修课程教材的编制有两种选择:一是与必修模块合并成书,装订成册,如音乐、美术课模块教材可将必修与选修结合起来编写;二是与必修模块相对分离,单行成册,如高中物理选修课教材可出版三个系列共计十个单行本。前种方式,内容集中,携带方便,但容量有限。后种方式灵活,富有弹性,便于修订,但教材太多。鉴于选修人数的差异,学生选择比较多的模块,国家应鼓励各出版社组织编写教材。而选择比较少的模块,则应主要由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来编写、出版。对于学校自主开设的选修课教材,学校应组织或鼓励教师个人自行开发,因受条件限制,也可采用、改编其他学校的教材,或自编辅导读物、专题资料、制作课件教具等。总之,选修课教材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程,不能急于求成,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断总结经验,方可成熟完善。
(二)选修课的教师问题
建立一支选修课的教师队伍是确保选修课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是提高选修课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选修课教师队伍建设应坚持两个原则。
一是专、兼职结合,以专职为主。选修课的实施主体是广大在职教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课程理论基础,责任心强,经过适当的培训,大多能较快地适应选修课的实施与教学。同时,也应看到,选修课的设置对教师的知识深度、广度以及专业技能提出了挑战,为了提高选修课的质量,可聘请本地大、中专院校的教师或有一技之长的专家能手、技术人员担任选修课,组成兼职教师队伍。此外,对于某些选课人数特别少、涉及内容较窄,而学校一时不具备条件的选修课程,单凭一所学校的力量难以开设,此时,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应发挥组织、协调、引导作用,对本地区的教师资源进行调查,适当规划,充分利用本地教师资源,集中力量,组成特别选修课“教师小队”,巡回上课,互通有无,相互支持,实现资源共享。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选修课教师的素质。对广大教师来说,开设选修课是一种极具挑战性的工作,尽管他们实施必修课的经验十分丰富,但缺乏开设选修课的经验,一时很难胜任。同时,由于每位教师教学工作量大、任务重,而且选修模块多,每一模块涉及的知识面宽、内容新,要求也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急需加强选修课教师的在职培训或脱产培训,使他们能尽快地胜任选修课的教学。对于部分社会兼职教师,尽管他们专业知识丰富或技术精湛,但缺乏教学经验和课程的必要修养,也需要一定的培训,要加强对他们的指导与管理,确保课程实施质量。
(三)选修课的教学问题
选修课与必修课共同作用于学生的发展,但由于选修课的目标旨趣、任务功能、教学途径和方法乃至考核评价具有自身的特点,我们不能直接将必修课教学的做法简单移入选修课教学中,应深入研究选修课教学的特殊性。那么,选修课教学究竟有哪些特点呢?这里通过与必修课的比较来加以说明。
从教学目标看,必修课侧重共同知识、技能、素质的形成,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共同的根基,而选修课则侧重拓展学科视野,深化学科知识与技能,发展学生的特长、个性。从教学功能看,必修课传授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技术,保障基本学力,培养基本素质,奠定个性化发展和终身学习的基础。而选修课则着眼于学科知识的拓展、深化,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学生的个性与特长。从教学内容看,必修课强调知识技能的基础性、基本性、系统性与完整性,内容比较稳定,而选修课则关注较深、较广、较新的知识技能与当代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有较大的弹性,且须随时代变化及学生的要求进行及时调整。从教学方法看,必修课实施应循序渐进、线性推进,注重课堂讲授,讨论探究和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而选修课则可跨越跃进,以非线性的方式加以实施,专家讲座、学生自学、讨论、实践为其基本形式。当然,这种区分仅具有相对的意义,对那些学科课程中的选修模块来说,其教学与必修模块的教学有许多共同之处,不过,即便如此,选修课与必修课的设置旨趣、任务功能仍有区别,不能混同二者的差别。因此,我们应注意研究选修课的特点,根据选修课自身的特点与规律实施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选修课的评价
怎样评价选修课的质量,评什么、怎样评,评价的标准与依据是什么,颇值得深入研究。由于选修课的性质、特点、任务、作用与必修课不完全一样,我们必须根据选修课自身的规律开展课程评价。具体地讲,选修课的评价包括以下几方面。
课程方案的评价。包括学科课程中选修模块设计标准的评价和学校自主开发的选修课设置指南(或纲要)的评价,它们均包含多方面的内容,诸如,选修课开设的目标、作用、内容、时间、条件、资源等,评价时应就多方面的内容搜集资料,获得客观、可靠的信息,进行较为全面的评估。
课程材料的评价。对于学科模块选修课教材,可适当参照必修课教材的指标体系与评价原则展开评价,但也要注意选修课自身的特点,侧重对选修课教材的深度、广度、资料选择、习题设计与实践性环节安排、风格特色等进行评价。对于学校自主开设的选修课材料,可就其多样性、趣味性、活动性、实施条件乃至实施效果进行评价。选修课教材的评价,不能固守既有的指标,要有一定的弹性,除了考察外观的材料,还应关注实施过程与效果,它们是检验选修课教材的重要标准与客观依据。
教师教学的评价。选修课门类多、种类多,层次、水平与要求不尽一样,其实施方式也不相同,因此,其评价既要重视教学结果的评价,更要重视对教学过程特别是教师的教学方式的评价。例如,教师是否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是否关注学生的兴趣、需要,是否关注学科研究的前沿动态,是否关注引入社会现实问题,是否更多地采用活动—探究的方法。
学生学习的评价。除了评价学生显性的外部成果,还要关注学生学习的具体方式与内在感受。例如,学生学习方式是否多样化,学生学习的兴趣、积极性、创造性怎样。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方式可更多地采用撰写小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提供小制作、操作表演等评价方法。评价时可采用查阅学生成绩册、成长记录袋,通过活动参与、观察、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尽可能地选择适合选修课评价的特点,灵活多样。
此外,选修课是否纳入高考以及怎样纳入的问题亟待解决,这是实验区学校、教师与家长十分关注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高中课程改革的实验与实施。如果纳入高考,该怎样纳入。因为,纳入高考会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选修课在某种程度上又变成了必修课)和考试成本(怎样为如此众多的选修模块设置试题与组织考试)。若不纳入高考,选修课的实施极可能被淡化,被边缘化,失去选修课开设的意义与价值。
五、高中选修课的管理
在全国统一的必修课制度框架中,由于课程数量相对较少,标准统一,课程管理比较简单,学校只是执行国家既定的统一的《课程计划》,无开发课程的任务与职责。然而,实行选修课制度后,课程门类、模块增多,要求不尽相同,情况比较复杂,而且相当灵活,具有较大的弹性。特别地,对于学校自主设置的选修课程,学校在课程开设、运行、管理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自主权,承担着较多的责任,如何根据选修课的特点进行课程管理,是摆在各级教育管理部门、教研室和高中校面前的新问题、新课题,亟待研究和解决。由于开设选修课是一项新的复杂的工作,如果没有制度就会造成无序甚至混乱。在选修课管理的诸多工作中,制度建设与制度创新首当其冲,建立一套选修课的管理制度、指导制度和选课制度,是课程管理的当务之急,只有用制度规范选课行为,才能确保选修课有序运行,提高选修课实施质量。
选修课管理制度。教育行政与管理部门应设置专门的机构,有专职人员对选修课进行管理,发布有关文件,专人负责、检查、督导、评估,进行导向、指导,定期组织教研活动,研讨选修课的问题,协助解决选修课实施中的困难,促进选修课的完善。
选修课指导制度。主要是对学校和教师而言的,一般说,学校要有选课指导的机构和指导教师,有进行选课指导的方法步骤和制度。例如,指导教师要了解学生的情况条件、学习成绩、兴趣爱好和特长,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优势、兴趣所在,并与家长联系,共同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自己喜欢的课程,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计划。学校应该有选课指导的资料,内容包括选课制度和各门选修课的简介,以供教师、学生和家长了解情况,作为选修课的依据。
选修课修习制度。就学生选修课程而言的,选修课修习制度内容包括选课应该遵守的规则和注意事项,应选课程的范围和数量,选课的程序和成绩考核等等。修习制度的建立,可减少学生选修课的盲目性和从众心理以及随大流现象,有利于形成井然有序的课程环境。为了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协作精神,可让学习委员或一些品学兼优的学生协助选修课指导教师参与一定的课程管理工作。
此外,学校要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择课程。[4]因此,家长往往比较了解子女,对于子女的学习倾向、兴趣和爱好等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能够从子女的角度帮助他们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学校要做好对家长的引导工作,调动家长的热情,发挥他们对于学生课程选择的积极作用。
① 我国历史上规定设置高中选修课的主要事件有:1919年上海中国公学中学部、上海浦东中学等学校引进西方的选修课制度,最早进行初步尝试。1922年,当时政府颁布《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规定在高中普通科中采用选修制。196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及说明)》首次提出在普通高中开设选修课问题。1992年,国家教委制定了《关于在普通高中开设选修课的意见》,就普通高中选修课的内容和形式作了较为详尽的说明。1997年开始的两省一市高中课程改革试验将选修课作为一种重要的课程类型。
参考文献:
[1]钟启泉.选修课与个性发展[J].比较教育研究.1994,(3):22.
[2]靳玉乐.现代课程论[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295.
[3]江山野.关于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的课程制度(上)[J].课程·教材·教法,1995,15(5):53—57.
[4]华中师范大学走进高中课程编写组.走进高中新课程[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09. 大学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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