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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职教师与学校之问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但我国高职教师权益保护中还存在着种种问题。必须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以便于更好的保护高职教师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教师权益保护现状;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G45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12-0233-02
教师是学校的灵魂,对于学校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教师权益保障问题直接关系着教师群体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条件、生活水平以及职业生涯规划,因此意义重大。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如何,关系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兴衰成败,从而也关系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
一、我国高职教师的权益保护现状
1.高职教师的法律地位
在我国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以前,我国实施的是高职教师终身任用制,只要能担任高职教师工作,就不存在下岗、失业等问题。2000年6月,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在高等学校中全面推行聘任聘任制,学校和教职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聘任合同,确立受法律保护的人事关系。聘用制旨在改变原来的行政管理关系,在学校与教师之间建立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能较好的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也有了与学校对话的机会和权利。
2.高职教师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1994年1月1日就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