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产业集群化:基于知识分工协调理论分析((5)
2014-01-13 01:52
导读:五、结语与建议 从知识分工协调机制角度看,随着创意产业集群化的动态演进和发展,这种机制逐渐成熟,逐渐会转化为集群的惯例、文化、行为准则。
五、结语与建议
从知识分工协调机制角度看,随着创意产业集群化的动态演进和发展,这种机制逐渐成熟,逐渐会转化为集群的惯例、文化、行为准则。惯例的发展一方面为集群化带来巨大的发展潜力,另一方面随着知识分工的发展,知识资源的专用性不断增强,这种惯例就形成“刚性”、“锁定”,所以集群化能够持续发展的根本条件必须是集群能够持续不断调整其内在的发展机制,这对于某些创意产业来说是困难,当然可以说对于部分类型的创意产业集群化发展也是难以克服的。
集群知识分工体系是全球知识分工体系的一个环节,所以我们不能将其视为一个封闭的系统,正像哈默(Harald Batheh,2003)等人认为,知识转移并不只局限于区域环境中,应该强调建设区域和全球交换的知识环境,因此,知识的创造不仅需要本地企业之间、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知识交流,而且需要建立全球的交流渠道。集群知识分工协调体系是区域内自发的,与外界的联系需要集群内个体的主动建设,如果没有这种机制,只满足于当前内部的关系,当前的分工关系就会“锁定”,企业动态调整的能力将下降。同时,虽然外部联系能支持区域增长过程,但是当外部渠道太强的时候,也可能威胁集群的长期存在。由于本地交流的减少,造成本地传播就地消失,形成“空洞集群”的危险,这也对区域经济管理者和政策制定者提出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