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本钱与资本本钱的混淆及其危害(2)
2014-06-25 01:04
导读:但是,假如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投资者就无法约束公司治理者的融资决策。在这种软约束机制下,公司股权融资的实际资金本钱(筹集费与占用费)
但是,假如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投资者就无法约束公司治理者的融资决策。在这种软约束机制下,公司股权融资的实际资金本钱(筹集费与占用费)就会小于其股权资本本钱(投资者要求获得的必要收益率),甚至可以为零,从而严重侵害投资者的利益。这时资金本钱与资本本钱就会成为完全脱节的两个概念。
鉴于我国公司治理机制还很不健全的现实,资金本钱与资本本钱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资本本钱的理念体现了现代企业制度中保护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机制,而资金本钱则体现了我国国有企业“所有者虚置”的特征。
三、资金本钱与资本本钱在我国混淆的原因及其危害
(一)资金本钱与资本本钱混淆的原因
1.我国设立资本市场时只注重资本市场架构的建设而忽视了相应财务理念的引进。
我们出于为国企解困的目的引进了资本市场架构和投资学体系,但却忽视了与之配套的现代财务治理思想,包括资本本钱理念的更新。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建立,实现了低端信用的债权融资制度向高端信用的股权融资制度的迅速切换。然而,正是这种忽视市场内在发展逻辑的强制性制度变迁造成了资金本钱与资本本钱的并存与混淆。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初期的指导思想存在一定失误。
资本本钱是现代公司制的产物,因此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必须考虑资本/投资者的必要报酬。
1992年以前,我国国有企业实行的都是资金平衡表体系,没有资本、净资产等概念。1992—1995年间,按照中心同一部署,国有企业普遍展开了按照重置本钱法进行评估计价的清产核资工作。在此基础上,国有企业开始实行资产负债表体系,也就有了第一笔净资产。由此可见,国有企业第一笔净资产即资本是1992年以后才问世的。我国财务界接触资本概念才不过10余年的历史,对于代表资本所有者必要报酬的资本本钱就更加陌生了。由于改革的初期主要是考虑向企业下放经营权,因此存在削弱股东权利和作用的倾向。因此,在这一历史局限性下,代表投资者必要报酬的资本本钱迟迟不能正位,资金本钱和资本本钱的混淆自然就在所难免了。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二)资金本钱与资本本钱的混淆所产生的危害
在现代财务理论中,资本本钱是公司融资决策与投资决策的交汇和依据所在。而资金本钱只能反映企业单方面的融资本钱。在资金本钱与资本本钱混淆的情况下,假如将资金本钱用于企业投融资决策,就会带来严重失误。
1.假如企业在融资决策时使用资金本钱,就会出现股权资金本钱远远小于债权资金本钱的现象。
据《2003年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在深沪股市2002年分配方案中实施现金分红的668家公司中,现金股利支付率在25%以下的公司有120家,其中每股现金分红低于0.05元的上市公司就达184家之多。这样,以该年证券市场均匀市盈率40倍来计算,流通股投资者的均匀回报率只有0.95%,还不到同期国债利率水平的一半。即使加上股权融资交易用度,流通股的股权资金本钱也奇低,远远小于债权资金本钱。很多学者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袁国良、郑江淮、胡志乾:《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和融资能力的实证研究》,《治理世界》1999年第3期)(仇彦英:《企业过度偏好股票融资有副作用》,《上海证券报》2001年5月29日)(黄少安、张岗:《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分析》,《经济研究》2001年第11期)。
2.由于企业融资的资金本钱远远小于资本本钱,假如将资金本钱混同于资本本钱,在实践中就有可能误作投资项目决策 中的折现率,从而高估项目的净现值,导致投资过度和资本浪费的后果。我国2003年和2004年上半年的投资过热现象不能不说与资本本钱意识淡漠有密切关系。
3.资金本钱与资本本钱的混淆还给我国资本市场建设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例如,本来同一家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与非流通股都具有相同的经营风险等级,因而都应该具有相同的资本本钱。但按资金本钱计算,则溢价的流通股资金本钱就远远小于非流通股的资金本钱,。用被大大低估的流通股资金本钱作为股票定价的折现率,就会高估股票的理论价格,使国有股减持在定价方面迟迟不能取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