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生态产业园区治理模式比较研究(1)(3)
2015-02-22 01:08
导读:四、结论 通过上述对国内外生态产业园区治理模式方面的比较,熟悉到不同的治理模式对生态产业园区的建设和治理有不同的影响。欧盟的一些研究表明
四、结论 通过上述对国内外生态产业园区治理模式方面的比较,熟悉到不同的治理模式对生态产业园区的建设和治理有不同的影响。欧盟的一些研究表明,由公共部分计划创建的生态产业园区对市场的反应灵敏性不高,且规划本钱过高。国外的生态产业园区政府在园区的治理中主要是宏观层面的治理,不对园区的微观层面进行治理,而且,国外生态产业园区的治理主体多样,尤其是企业和居民参与到园区的治理中,发挥了不同主体的积极性,园区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我国的生态产业园区政府既参与宏观层面的治理,同时也参与微观层面的治理,园区的治理委员会行政色彩过浓,企业、居民等其他组织和个人在园区的治理中参与度不高,治理主体比较单一,没有发挥不同主体的积极性。因此,我国的生态产业园区的治理不但要继续发挥政府的作用,同时也要吸收更多的和园区相关的组织和个人参与到园区的治理中,促进我国态产业园区更加高效的治理。 【参考文献】 [1]文娱、钟书华:美国生态产业园区建设的特点及发展趋势[J],科技治理研究,2006(1). [2]王志华:产业园的发展终结——生态产业园[J],科学与治理,2004(1). [3]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生态产业园区如何搭台唱戏一日本生态产业园区的发展现状和治理模式[EB/OL],hzhb.gov.en/eic/649096689457561600/649096689457561600_235.Html,2005-9-16. [4]张宾、王绍文: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生态产业园区建设[J],基建治理现代化,2006(3). [5]马荣、周宏春:生态产业园的实践与经验[J],经济研究参考,2006(46).